魏道明
魏道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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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8任外交部部長 | |
任期 1966年5月27日—1971年3月31日 | |
行政院院長 | 嚴家淦 |
前任 | 沈昌煥 |
繼任 | 周書楷 |
中華民國第8任駐日大使 | |
任期 1964年6月11日—1966年8月29日 | |
前任 | 陳澤華 |
繼任 | 陳澤華 |
臺灣省政府第1任主席 | |
任期 1947年5月16日—1949年1月5日 | |
前任 | 陳儀(臺灣省行政長官) |
繼任 | 陳誠 |
中華民國第4任駐美大使 | |
任期 1942年9月11日—1946年6月26日 | |
前任 | 胡適 |
繼任 | 顧維鈞 |
中華民國第2任駐法大使 | |
任期 1941年5月9日—1942年9月11日 | |
前任 | 顧維鈞 |
繼任 | 錢泰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6任行政院秘書長 | |
任期 1937年9月9日—1941年12月27日 | |
行政院院長 | 孔祥熙 蔣中正 |
前任 | 翁文灝 |
繼任 | 陳儀 |
第4任南京市市長 | |
任期 1930年4月14日—1932年1月6日 | |
前任 | 劉紀文 |
繼任 | 馬超俊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任司法行政部部長 | |
任期 1928年11月3日—1930年4月14日 | |
司法院院長 | 王寵惠 |
前任 | 王寵惠 |
繼任 | 朱履龢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899年10月28日 大清江西省九江府德化縣 |
逝世 | 1978年5月18日 臺灣臺北市 | (78歲)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配偶 | 鄭毓秀 (1927年結婚—1959年喪偶) 榮輯芙(1962年結婚) |
獲獎 | |
魏道明(1899年10月28日—1978年5月18日)[1],字伯聰,江西省九江府德化縣(今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區)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外交官。[2]
生平
[編輯]早年生涯
[編輯]1919年,魏道明赴法國留學。1925年,畢業獲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是首位中國留法博士,論文為《中國票據論》(Le chèque en Chine)。1925年偕鄭毓秀返回中國,兩人在上海公共租界開設律師事務所,次年兩人結婚。1927年,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部主任秘書。1928年,升任司法部(該年司法部更名為「司法行政部」)次長、部長。1930年,任南京特別市市長。1931年赴歐洲,向各國說明日本侵略中國東北真相。[2]
1935年,魏道明回國,任孔祥熙的《時事新報》、《大陸報》、《大晚報》社總經理。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魏道明出任行政院秘書長。[2]
駐美國大使
[編輯]1941年,魏道明被任命為中國駐法國大使,但未到任。1942年,魏道明接替胡適出任中國駐美國大使。[3]
1943年1月11日,中國駐美國大使魏道明與美國國務卿科德爾·赫爾在華盛頓簽訂平等條約《中美新約》,宣布廢除美國在中國的治外法權。[4]3月17日,國民政府特派駐美大使魏道明為互換中美條約本全權代表[5]:7077。1944年,魏道明參加敦巴頓橡樹園第二次會議。1945年,參加舊金山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1946年,兼任聯合國遠東委員會副主席,參與制定對日本的政策[2]。
臺灣省政府主席
[編輯]1946年7月,魏道明回國出任立法院副院長[2]。1947年2月,台灣發生二二八事件,蔣宣示處理方針[6]:50。台灣形勢一片緊張。4月22日,蔣介石主持行政院第784次例會,以台灣事變既平,陳儀引咎請辭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4月,撤銷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為台灣省政府,以魏道明為台灣省政府主席[6]:51。
1947年5月15日,魏道明抵達台灣。5月16日,臺灣省政府成立。5月17日,魏道明主持第一次臺灣省政府會議,臺灣省政府委員13人出席。依照《省政府組織法》,臺灣省政府的機構編制為六個廳處,包括民政廳、財政廳、教育廳、建設廳,以及秘書處、會計處,吸納了許多台灣籍精英延攬杜聰明、林獻堂等人擔任省政府委員、徐慶鐘任農林處長、王民寧任警務處長、李連春任糧食局長、顏春輝任衛生處長。
6月2日,台灣省政府主席魏道明命令全省軍事演習,並實行戒嚴[5]:8367。6月下旬,魏道明在臺灣省參議會一屆三次大會上發表施政報告稱:「省政問題,雖然是千頭萬緒,亟待解決者很多,然而在省政府成立之際,吾人覺得最急迫者,即是因二二八事變所產生非常狀態之復原。」[7]魏道明致力清除陳儀施政流弊,立即取消戒嚴,結束了二二八事件後的清鄉,解除交通管制。白崇禧、魏道明循司法途徑處理二二八事件人犯,約束軍隊、警察、憲兵的濫捕濫殺,對二二八事件人犯採取寬大政策。魏道明支持推動自由經濟體制,公營事業開放民營,改組專賣局為公賣局,整頓專斷政策及公賣商品數量,又改組貿易局為物資調節委員會,整頓商品銷售流通事宜及應付私人企業需,此二改組機構增加大量臺灣私有企業數量,提供臺灣本地商人更自由穩定經商環境,獲得台灣籍資本家的支持[8]:87-88[7]。
此外,魏道明加速整理重建戰後的台灣,重修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破壞的台南孔廟,強化台灣與中國大陸各方面的連結。由於台灣重建需大筆資金,且受中國大陸通貨膨脹波及,魏道明不得不大量發行台幣,加速了物價暴漲。但台灣經濟總算得以維持[7]。
1947年12月4日,當時廖文毅、廖文奎等台灣獨立運動人士及美國政界部分人士認為台灣應交由聯合國進行託管,受美國保護;邱永漢等人則向聯合國寄出「決定台灣未來地位時,應訴諸公民投票」的請願書[9],具有外交背景的魏道明在臺灣省參議會作施政報告,反對前列人士所提的台灣託管論[7]。
1948年年底,蔣中正宣布下野之前,於12月29日任命陳誠為台灣省政府主席。已在台灣待命的陳誠隨即取代魏道明,接管台灣省政府事務[7]。
晚年生涯
[編輯]1948年底去職後,魏道明移居香港。朝鮮戰爭期間,曾請求返回台灣,被蔣中正拒絕,在此期間流亡至法國巴黎。1951年9月,遷居烏拉圭。1953年10月返回台灣,未被委以任何新職務[10]。據說,魏道明此次回台灣是因為1954年中華民國將舉行第二屆總統選舉,當時孔祥熙有意競選副總統,魏道明受託從美國回到台灣窺察行情。但孔祥熙的意圖遭到蔣經國和陳誠強力否決[11]。1954年9月初,魏道明又以送妻子鄭毓秀治病為由飛往美國。3 個月後,魏道明再回台灣[10]。
1959年,魏道明出任中華民國外交部顧問,1964年出任駐日本大使。1966年回國,接替沈昌煥出任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擔任部長期間,每年均親往紐約聯合國總部,為維護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進行外交戰[12][13]。
1971年,魏道明辭去外交部長職務,轉任總統府資政[13][10]。
榮譽
[編輯]家庭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劉國銘主編,中國國民黨百年人物全書,團結出版社,2005年,第2464頁
- ^ 2.0 2.1 2.2 2.3 2.4 中國現代史詞典,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第878頁
- ^ 十六 中國駐國外使節名録 (1911——194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4-27).
- ^ 历史上1月11日 中国和美国签订《中美新约》 ,新华网,2008年01月10日. [2013年5月2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年1月11日).
- ^ 5.0 5.1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編).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 ^ 6.0 6.1 陳布雷等編著. 《蔣介石先生年表》. 台北: 傳記文學出版社. 1978-06-01.
- ^ 7.0 7.1 7.2 7.3 7.4 褚静涛,魏道明与二二八事件善后,现代台湾研究2007年第5期. [2013-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17).
- ^ 林孝庭. 《意外的國度:蔣介石、美國、與近代台灣的形塑》. 譯:黃中憲. 臺北市: 遠足文化. 2017-03-29. ISBN 9789869442534.
- ^ 邱永漢的公投、香港、檢察官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自由電子報 2012-5-27
- ^ 10.0 10.1 10.2 鄭劍,孤島殘夢:國民黨在台灣的日子裡,群眾出版社,1997年,第828頁
- ^ 劉紅,蔣家結局,時事出版社,2000年,第246頁
- ^ 林藜,寶島蒐古錄(八),臺灣新生報,第26頁
- ^ 13.0 13.1 江西省志: 人物誌,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第471頁
- ^ condecorados: orden el sol del peru. [2019-07-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4) (西班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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