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茨·蓋格
莫里茨·蓋格(Moritz Geiger)(1880年-1937年)。從他的學術生活來看,他上大學時最初學習心理學,但是,隨着學習的深入,他逐漸對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產生了興趣,因此而轉向研究哲學。在此期間,他認識了著名心理學美學家特奧多爾·利普斯(Theodor Lipps),成為後者的學生和密友,在學術思想上深受後者影響,他在《藝術的意味》(die Bedeutung der Kunst)這部著作中屢屢提及利普斯及其理論可以充分證明這一點。蓋格於一九零八年開始在慕尼黑大學任教;在認識了埃德蒙的·胡塞爾以後,他開始研究現象學,後來又專門研究現象學美學。一九一三年,他開始和胡塞爾一道主持《哲學與現象研究年鑑》的編輯出版工作,同時發表了《審美享受的現象學》一文,奠定了他作為現象學美學創始人的地位;此後,蓋格爾便與他的學術上的密友馬克斯·舍勒(Max Scheler)、亞歷山大·普凡德爾(Alexander Pfander)一起組成了一個新的現象學團體,這就是著名的慕尼黑學派。他們不再只強調方法論方面的那些細枝末節,而把主要精力放到那些實質性的價值及其個人實現上。因此,把嚴格意義上的現象學方法堅持下來的正是這個慕尼黑學派。
從1909年起,蓋格就在大學裡開辦著名的美學講座,他的講座生動形象、坦率質樸,代表了當時審美文化發展的最高水平,以至於把沃爾夫林的追隨者和那些研究哲學、藝術史、文學史的大學生都吸引了過來。這裡需要突出強調的是,本來現象學方面的學術著作(當然也包括現象學美學的學術著作)大多以深奧艱澀著稱,但是,由於蓋格既是一個富有獨創性的思想家,同時又是一位循循善誘、誨人不倦的出色師長,所以,抽象的理論、枯燥的概念在他這裡獲得了勃勃生機,變得生動活潑、富有詩意了,這也是《藝術的意味》最突出的特色。1923年,他作為哲學教授來到哥廷根,開始了他的學術生涯的黃金時代;他也曾在里加大學、斯坦福大學發表過美學演講,在哈佛舉行的國際哲學代表大會上作報告;在此期間,他還把他在《審美享受的現象學》中開始醞釀的《藝術的意味》一書的大綱公諸於眾,使之成為其畢生為之奮鬥的目標。1933年,蓋格移居美國,出任瓦薩爾大學哲學系主任;儘管他這時已是重病在身,但他仍然熱切地獻身於《藝術的意味》一書的寫作和譯成英文的工作,直到1937年為此而奮鬥到最後的一息。
參考
[編輯]- 引自《藝術的意味》前言,華夏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艾彥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