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昌陵
漢昌陵或稱廢昌陵,即西漢成帝在延陵之後為自己營造的第二座陵寢。昌陵歷時五年建設後廢棄,成帝復修延陵。
建始元年(前35年),始建延陵。鴻嘉元年(前20年)春二月壬午,漢成帝行幸初陵,赦作徒。以新豐縣戲鄉為昌陵縣,奉初陵,賜百戶牛、酒。鴻嘉二年夏,依照設置陵縣時的慣例,徒郡國豪傑貲五百萬以上五千戶於昌陵邑。賜丞相、御史、將軍、列侯、公主、中二千石冢地、第宅[1]。
永始元年(前16年)秋七月,漢成帝下詔曰:「朕執德不固,謀不盡下,過聽將作大匠萬年(解萬年)言昌陵三年可成。作治五年,中陵、司馬殿門內尚未加功。天下虛耗,百姓罷勞,客土疏惡,終不可成。朕惟其難,怛然傷心。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其罷昌陵,及故陵勿徒吏民,令天下毋有動搖之心。」次年十二月,漢成帝再度下詔曰:「前將作大匠萬年知昌陵卑下,不可為萬歲居,奏請營作,建置郭邑,妄為巧作,積土增高,多賦斂徭役,興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連屬,百姓罷極,天下匱謁。常侍閎(王閎)前為大司農中丞,數奏昌陵不可成。侍中衛尉長(淳于長)數白宜早止,徙家反故處。朕以長言下閎章,公卿議者皆合長計。長首建至策,閎典主省大費,民以康寧。閎前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其賜長爵關內侯,食邑千戶,閎五百戶。萬年佞邪不忠,毒流眾庶,海內怨望,至今不息,雖蒙赦令,不宜居京師。其徙萬年敦煌郡。」[1]
現代考古研究認為位於今西安市灞橋區和臨潼區交界處的「八寶琉璃井」即是廢昌陵遺址。遺址是有一處面積三平方公里的土丘,上有面積一百平方米的矩形土坑,當地民眾稱為「八寶琉璃井」。土坑之下是20米的夯土層,被認為是地宮所在[2]。此處遺址在現行政上屬臨潼區,為區級文物保護單位[3]。2008年,文物普查時又發現昌陵邑遺址,但遺址已遭到破壞[2]。2015年,有報道提及昌陵遺址——「八寶琉璃井」已全部被磚廠「侵蝕」破壞[4]。
注釋
[編輯]- ^ 1.0 1.1 《漢書·卷十·成帝紀第十》
- ^ 2.0 2.1 陕西临潼发现汉成帝昌陵邑遗址. 亞心網. 2008-12-04 [2017-10-24] (簡體中文).[永久失效連結]
- ^ 尚民傑. 《汉成帝昌陵相关问题探讨》. 考古與文物 (陝西省西安市: 考古與文物雜誌編輯部). 2005, (2005年第2期) (簡體中文).[失效連結]
- ^ 陕西咸阳砖厂采土侵蚀汉陵 国土局:未到保护区. 搜狐網,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5-12-16 [2017-10-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7)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