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王位繼承
外觀
比利時王位的合法繼承人現有16人。根據憲法第91條的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在他(她)宣誓後繼承比利時王位,是為比利時國王(比利時女王)。
資格
[編輯]自1991年起,比利時在國王阿爾貝二世(當時的列日王子)的後裔中實行絕對長子繼承制(排行最長的子女繼承王位)。早期君主和王子的後代中只有男性才能繼承王位,並且以男性為基礎從利奧波德一世血統(即根據古老的長子繼承制)繼承下去,這意味着所有不是阿爾貝二世所生的比利時公主的後代都被剝奪了王位繼承權。比利時現存的王子公主都是阿爾貝二世的後裔,所以繼承權實際上僅限於阿爾貝二世的後代。[1]
如果有繼承權的人未經君主同意(或行使君主權力的人的同意)結婚,則他會被剝奪繼承權。在議會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君主(或行使君主權力的人)可能會重新確立失去的繼承權。如果沒有利奧波德一世國王血統合格的後裔,在議會的批准下,當政的君主可以設立推定繼承人,但如果她或他不推定其繼承人,王位將最終空缺。[2]
當國王阿爾貝二世的女兒阿斯特里德公主與奧地利-埃斯特的洛倫茲大公在1984年結婚時,實際上她沒有繼承權,因此沒有徵得國王的同意。1991年,在她父親的後代中引入絕對長子繼承制之後,她已經獲得了必要的同意,因此與她的孩子一起擁有王位繼承權。[2]
阿梅迪奧王子
[編輯]當阿梅德奧王子於2014年結婚時,據報道他並沒有徵得他的舅舅國王菲利普的許可[3],因此失去了對比利時王位的繼承權利。然而,在2015年11月12日,出版了一項皇家法令,該法令顯示婚後國王追溯同意。[4]
王位繼承順序
[編輯]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La Belgique, une monarchie constitutionnelle et héréditaire (PDF). http://www.belgium.be/. Government of Belgium. [2013-12-22].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2-03-24).
Depuis 1991, une femme peut donc être chef d』Etat en Belgique, à condition d』être une descendante directe de l』actuel Roi Albert II.
- ^ 2.0 2.1 François Velde. The Belgian Succession. www.heraldica.org. 1999-12-02 [2012-1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10).
- ^ 存档副本. [2018-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Archived copy. [2015-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