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斯克省 (波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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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斯克省(波蘭語:Województwo Mińskie)是一個1413年建立,1795年瓜分波蘭時撤銷的,先屬於立陶宛大公國,後屬於波蘭立陶宛聯邦的行政區劃和地方政府。集中於明斯克市周圍,由立陶宛大公國統治,該地區延續傳統和與以前建立的行政區劃的共有的邊界。特別是一個獨立的公國,明斯克大公國在12世紀被立陶宛吞併。
地理
[編輯]該省按照別列津納河和第聶伯河的方向延伸,和與前面的河流的源頭一樣,和它的河口在該省裡面的河流為該省的主要流域。東北部該省與波羅茲克省,維捷布斯克省和馬斯梯斯勞省接壤。東部與切爾尼戈夫省接壤(第聶伯河和索日河的兩岸分別屬於上面的兩個省),東南部被斯諾夫河分隔。進一步向南,與基輔省接壤。穿過普里皮亞季河流域該省與布雷斯特-里托夫斯科省(穿過烏波特河)和諾臥格洛德克省接壤(穿過普切遲河)。進一步向北,該省與大公國的首都——維爾紐斯省接壤。
歷史
[編輯]自至少1067年起,明斯克為一個半獨立公國的首都。立陶宛部落突襲一個一個每年的基礎。自12世紀,該地區成為了一個封地。在14世紀,該地區被直接納入大公國。在1413年,瓦迪斯瓦夫二世命令在這裡建省。[來源請求] 然而直到1500年,才劃定其邊界。在那個時候,明斯克省已被劃分為三個縣,為首府明斯克,莫濟里和萊切查。後者北進一步分為萊切查地區和拉哈戳夫地區。同時,在1441年,明斯克市被卡其米日四世授予城市勳章。他的兒子亞歷山大·雅蓋隆在1496年延長其特權並給予該城鎮馬格德堡權力。自從那時,整個地區分享其首府的命運。在1773年一個耶穌會學會在明斯克由國民教育委員會成立。
政治
[編輯]所有省份對波蘭的政治制度發揮了重要作用,並通過波蘭立陶宛聯合到達立陶宛。在1569年最終的盧布林聯合後,明斯克省在議會獲得兩個席位。席位依職權被總督和明斯克城主獲得。三個省都組織了自己的色姆,每個色姆有權為立陶宛法庭選出兩個成員和兩個副手。
3個城市也有權提名當地法院。自1599年起,立陶宛法院頁在明斯克舉行會議(每三年一次,法院也在維爾紐斯和新格魯多克舉行會議)。法院在那裡舉辦有為所有魯塞尼亞省份(明斯克,諾臥格洛德克,維捷布斯克,馬斯梯斯勞和基輔)送達最高司法權威的作用。在1775年第一次瓜分波蘭後,法院放棄了明斯克而在格羅德諾舉行會議,
知名明斯克省長包括巴爾策·斯查溫斯基(1631年-1633年),亞歷山大·蘇施卡(1633年-1638年)和米科瓦耶·薩佩哈(自1638年起)。
標誌
[編輯]和其他魯塞尼亞地區一樣,明斯克省用帕共(察斯)徽章簽署文件。旗幟為紅底大康乃馨。官方制服為一個深紅康圖施和茹潘。萊切查縣使用帶着白領的白色茹潘。
參考資料
[編輯]- (波蘭文) 齊格蒙特·格洛格. Geografia historyczna ziem dawnej Polski(前波兰地区历史地理). 華沙: Wiedza Powszechna. 1903年-1991年: 387頁. ISBN 8321408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