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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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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通信管理局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局長蘇少林
一級巡視員谷煥民 李敏
其他黨組成員許俊峰(兼深圳市通信局局長)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廣東省人民政府
機構類型工業和信息化部派出機構
行政級別正司局級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廣東省紀委監委駐省通信管理局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執信南路3號廣東通建大樓
郵政編碼510080
對外官網gdca.miit.gov.cn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2008年3月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是隸屬於廣東省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的通信行業管理部門,是工業和信息化部派出機構。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負責對廣東省轄境內的通信行業特別是電信市場的管理和監督。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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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工業和信息化部派駐地方通信管理局主要職責有關事宜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2〕1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通信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承擔下列職能:

  1. 貫徹執行通信行業管理政策法規,統籌規劃廣東省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並實行行業管理;監測分析廣東省通信業運行態勢並發布引導信息,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推動實施廣東省「三網融合」的有關工作;負責實施網絡強國與「寬帶中國」戰略,推動全光網城市建設,打造現代互聯網產業體系。
  2. 協調廣東省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資源共享;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負責廣東省重要通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管理廣東省通信建設市場;指導廣東省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 依法監督管理廣東省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 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電信服務資費和質量;保障普遍服務,推動行業自律;根據授權負責廣東省通信網碼號、互聯網域名和地址等資源的管理;監管廣東省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
  4. 組織協調廣東省應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擔廣東省國防通信信息動員和戰備通信相關工作;管理廣東省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5. 協調管理廣東省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網絡信息安全平台;監管廣東省網絡運行安全;擬訂廣東省電信網絡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東省網絡安全應急管理和處置;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配合開展廣東省特殊通信、網絡環境和信息治理有關工作,配合處理網絡有害信息;擬訂廣東省通信管制措施並組織實施。
  6. 承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及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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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通信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廣東省通信管理局設置下列機構:

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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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公室(人事處、機關黨委)
  • 政策法規處(監察處)
  • 信息通信發展處(戰備應急通信辦公室)
  • 信息通信管理處
  • 網絡安全管理處(互聯網管理處)
  • 建設管理處

派出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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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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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業和信息化部廣州互聯網交換中心
  • 廣東省通信工程質量監督中心
  • 廣東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主管社會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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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廣東省通信行業協會
  • 廣東省通信學會
  • 廣東省互聯網協會

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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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通信管理局管理範圍在行政區劃上包括廣東省及所屬的深圳市。在此範圍內註冊的與通信相關的產業均由該局監督管理。此外,如果電信設備物理位置位於廣東而擁有該設備產權的公司不在廣東省註冊,設備仍然會受到廣東省通信管理局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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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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