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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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改革(拉丁語:Reformatio,德語:Reformation)是指天主教在16世紀至17世紀的教派分裂及改革運動,也是新教形成的開端,主要由馬丁·路德、加爾文、慈運理、亨利八世等神學家與政治領袖發起。1517年,路德發表的《九十五條論綱》引發了宗教改革的開始,即德意志宗教改革。
雖然先於路德就已經有一些較大的改革運動,早先批評天主教會的有識之士為約翰·威克里夫、揚·胡斯等先驅,15世紀揚·胡斯創立的弟兄合一會(或波西米亞弟兄會,在德意志宗教改革之前),可說是新教的先驅。
但大多數人認為宗教改革開始於1517年路德發表《九十五條論綱》,結束於1648年簽訂西發里亞和約結束三十年戰爭。[1]最大的新教教會是路德宗(主要在德意志、波羅的海地區和斯堪的納維亞)和加爾文宗(主要在法國、瑞士、荷蘭和蘇格蘭)。除這兩大陣營外,還有一些較小的改革團體存在。
天主教會在特倫托會議召開後發起了被後世稱為「反宗教改革」的自省運動,做為對宗教改革的回應及自省,而在這時期成立的耶穌會更是此自省運動的先鋒。一般而言,北歐國家轉為新教,南歐國家仍舊信仰天主教,教廷聯合法國、西班牙及奧地利王室加以壓制新教徒,中歐則成為雙方激烈衝突的場所,甚至升級為全面的宗教戰爭。[1]
改革者反對當時羅馬天主教會的教條、儀式、領導和教會組織結構。在他們的努力下,成立了新的國家性的改革派教會。早期的一些發生在歐洲的事件(如黑死病的蔓延和天主教會大分裂)侵蝕了人們對天主教會和教宗的信仰,但教義上的歧見才是引發宗教改革的關鍵。其他一些因素(如文藝復興思想的傳播、古騰堡發行的西方活字印刷術、東羅馬帝國的滅亡)也都促成了新教的創立。
宗教改革的先鋒
[編輯]- 教會歷史上重要的改革,簡言之,都主要是教義的改革而非制度的改革。更嚴謹的說,即便是制度改革,也多是奠基於教義改革的基礎上進行的。自初期之基督教會時的改革家就是護教士,如游斯丁(c.100-165)、特土良、革利免、伊納爵(c.35-107)、坡旅甲(c.70-156)等。
- 新約聖經的第一位編輯馬克安,因將二元論融入基督信仰中,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馬克安派被判為異端,而《聖經》的正典亦同時被確立。
- 九世紀中葉,為要證明當時教宗所宣佈的主權是早在數世紀前就實行的假文獻「偽西多爾教令集」出現時,就有改革的呼聲,只是後來被鎮壓。十二世紀又有法國的瓦勒度派反對煉獄說,強調平信徒可上台講道,教士的言論並非完全無誤等,聲勢相當浩大。雖遭到教宗視為異端,予以破門或罷黜,但他們至今仍然存在於義大利阿爾卑斯山山區,成為十二世紀前,反對羅馬教會的碩果。
- 1376年英國的盧多倭教區長兼王室神學顧問約翰·威克里夫,眼見時任教宗格列高利十一世生活奢靡,教會因爭競擺拜金而腐敗,便在牛津公開指責教會的主決者。世俗事務由上帝派政府管理,教宗不應干涉。他獲得英國朝野的擁護,為免被教宗捉辦,繼續推動改革,1377年又宣稱聖經是信仰唯一根據,教會唯一律法。接著他將《聖經》譯成英格蘭地方語(1384年完成,1388年修訂),1440年左右古騰堡活字印刷才成熟商業化,那時英格蘭地方語只能是靠手抄寫,因而這部聖經的影響有侷限性。他又主張「平民主權」即教會應以平民信徒為中心,而非教宗;但可有一人遵照聖經總攬相關事務,否則便是敵基督。並要二人一組出外傳道,但非終身職。英國黑死病流行時,他被保守派歸咎拿辦。他的追隨者被稱為羅拉德派,後受英王亨利四世,五世摧毀殆盡,倖因理查二世娶波希米亞公主而再傳入波希米亞。
- 揚·胡斯是波希米亞布拉格大學校長兼任主教,因閱讀威克里夫的著作後深受感動,也開始作類似的言論,起初大受波希米亞朝野讚賞,後因嚴詞指責出售贖罪券是違反聖經的可憎行為,在1409年比薩會議被教宗定罪,1414年赴康斯坦茨大公會議後被拘留,次年七月六日被處以火刑,引起波希米亞反教廷的胡斯戰爭,一直到十五世紀才結束[2]。
宗教改革的背景
[編輯]宗教改革本來是一次思想的大變革,但也引發了社會、政治、軍事的大衝突,其出現與當時的許多背景因素有關係。
原文聖經的發行
[編輯]1453年奧斯曼帝國滅亡東羅馬帝國,由拜占庭逃亡到西歐的學者們帶來了大量的古代經典,其中包括希臘文原文的聖經。伊拉斯謨校訂出版了《新約聖經》的希臘文原文版。馬丁路德研究希臘文聖經,認識到聖經裡面講的是「因信稱義」,而不是拉丁文翻譯的「因信成義」,這對他是很大的觸動。
印刷術的出現
[編輯]德意志的古騰堡對鉛活字版印刷的發明帶來了資訊革命,推動了宗教改革的迅猛發展。宗教改革以前,聖經只能由聖職人員閱讀。一般信徒無法閱讀聖經,只能完全聽信各地神父對經典與教義的解釋。然而在1456年古騰堡在美茵茲的印刷廠印刷了一本拉丁文聖經,之後更多的人能夠自己閱讀聖經,自己思考,帶來對教會解釋的質疑。馬丁·路德等宗教改革者的文章通過印刷發行迅速傳遞到各地,宗教改革的思想迅速傳播[3]。印刷術使政治、社會、宗教和科學的思想更快更廣地流通,大約在1500年,差不多有4萬種書在歐洲14個國家中發行,而德意志和意大利則佔三分之二。
人文主義
[編輯]在15世紀出現了人文主義的思想,重視教育,重視思考、研究,這對宗教改革和同時期的文藝復興運動都有很大的影響。當時的人文主義並沒有懷疑神的意思,但確實帶來了對教會傳統、對教會權柄的質疑。1524至1525年間,鹿特丹的人文思想家兼神學家伊拉斯莫斯,就人是否有自由意志的議題與宗教改革領袖馬丁·路德展開激烈的論戰,從此劃分了基督教人文主義者與宗教改革者的界限。[4]人文主義發展到後來對神產生懷疑,不過那要到啟蒙主義時期才漸顯端倪。
教會的腐敗
[編輯]中古世紀的人民主要的心靈依靠幾乎只有宗教信仰,對於外在的教會禮規非常重視。隨著工商的發展,教會也坐擁龐大的教產,這樣的富裕使神職人員的道德鬆懈,教會中的醜聞不斷的發生。許多的高階神職人員的職位都是以金錢而不是道德換來的。有時教會為了紓解財政方面的負擔,經營酒店賭場,公然販賣贖罪券,並聲稱能以之贖回煉獄之刑。一些高級神職人員甚至捲入性醜聞,其中教宗亞歷山大六世的私生活和其於1501年10月30日主持的栗子宴會可以算是性醜聞的代表事件。[5]雖然義大利本土因為文藝復興時期的經濟蓬勃發展,以及聖伯爾納定等教士的努力,並未對天主教義與教會產生太多的不滿,但是在義大利之外的地區,逐漸對代表義大利人勢力的天主教會高層產生不滿,特別是在1418年亞維儂分裂結束之後,更加深了這樣的情勢。這些腐敗引發了宗教改革運動者對教會權柄的質疑,腐敗帶來的許多社會矛盾遇上宗教改革的導火索就演變成社會運動和武裝衝突。
宗教與政治密切聯繫
[編輯]中世紀的宗教與政治密切聯繫。羅馬教會積極參與政治,教宗為神聖羅馬皇帝加冕,派代表參加議會,親自推動十字軍東征,教會與政府在經濟上也有許多糾葛。世俗國家的王公們也很自然地也介入宗教的事務,他們建立教堂、修道院,出兵支持十字軍。這種密切聯繫的後果是信仰的問題馬上演化成為政治問題,並進而產生軍事問題。宗教改革過程中,各級世俗政權紛紛表明立場,並且使用政治、外交、軍事的力量支持自己的立場,神聖羅馬皇帝查理五世支持羅馬教宗,發布詔書通緝馬丁·路德;德意志薩克森的選帝侯腓特烈三世(又稱智者腓特烈,同情新教,但一生都信天主教)則是馬丁·路德最堅定的支持者,讓路德逃過教宗的火刑架;慈運理在蘇黎士成立政教合一的新教政府,並親自戎裝上陣捍衛自己的信仰(最後不幸戰死);英國亨利八世因為教宗不同意他離婚,宣布脫離羅馬教廷而成立聖公宗,成為英國的國教,但為人務實的亨利,除了增加王權以外,對信條與教條上的改革並不重視。
工商業復興的影響
[編輯]中古世紀的歐洲大致分為皇室,教士、貴族還有騎士的上等階級,跟農奴以及平民組成的下等階級。隨著工商業的復興創造出了一個新的階級──中產階級,大多由平民商人所組成的中產階級發展出了完善的商業組織如行會和銀行等中產階級主導的機構。但是民生問題也隨之而來,像貧富差距以及階級對立等等。人民除了要對政府納稅,教會的各項聖禮,儀式等等也都要付費。這些社會的矛盾與信仰的矛盾混合在一起,引發社會運動和戰爭。
宗教改革的過程與重要人物
[編輯]馬丁·路德
[編輯]馬丁·路德在埃爾福特大學獲文學碩士,又學了半年法律。接着入修道院苦行,1507年獲立為司祭。1512年獲威登堡大學神學院博士,隨即教授《聖經》曾講授詩篇(1513~1515)、羅馬書(1515~1516)、加拉太書(1516~1517)和希伯來書(1517~1518)。他是德意志地區最早用德文對照新舊約原文授課的教授之一。然而他繼續依然按照天主教法典潛心苦修,結果,使他更加強烈的不能滿意於「新路」的觀點。但無論如何都不能得到內心的平安。直到有一天他在研讀《聖經》時,看到「義人必因信得生」[6]時,突然覺醒到原來人的得救-只是因該人對耶穌基督的信仰以及神的恩賜,其他一切善行都不能保證使人得以「稱義」。他這信念也在獲得同校一些教授的支持,加上親眼看到人們受騙購買贖罪券的情形,又耳聞教會買賣聖職的醜事,他開始攻擊教會出售贖罪券的做法。1517年10月31日他將批判贖罪券的《九十五條論綱》,張貼在威登堡大學的教堂門口。由於當天恰巧是重要節慶諸聖節前夕,使得很多人看到張貼的內容。[來源請求]當時古騰堡活字印刷術已經商業化超過兩個世代,因而印刷的文字兩週後傳遍全德意志;四週後各種譯文傳遍全西歐。1521年1月3日利奧十世終於下令將路德處以破門律,驅逐出教。其實,路德原本只希望改革教廷一部分腐敗的制度,既遭破門,即自行獨立建教,不再承認教廷,許多人隨路德起來開山立派,總稱為「更正教」或「新教」,與之相對的羅馬公教則稱為舊教。他直接建立的教會是為「路德會」,又稱「信義宗」,並仍保留《聖經》中沒有明文禁止的教會傳統。[7][8]
慈運理
[編輯]烏利希·慈運理生於瑞士維爾德豪斯,在巴塞爾、伯恩及維也納受教育。慈運理在維也納就讀大學,當時候的維也納大學正在推行教育改革。當時在人文主義者采爾蒂斯等人的領導下,促使大學接受了人文主義者的改革。隨後,他又在巴賽爾大學內,深受人文主義的影響,強化了他對人文主義的立場。於瑞士東部接受區牧的職務,在1519年成為蘇黎士教會的牧師。慈氏精通各種語言,將無論是希伯來文、希臘文或是拉丁文等聖典,翻譯成蘇黎士的當地語言,後來,蘇黎士市議會決定了聖經改革方案,成為官方政策。在1525年蘇黎士市議會廢止彌撒,改由慈運理的聖餐版本替代。[9]改教的主題是教會內道德的重整,他開始攻擊贖罪券,且是有計劃性的攻擊。在聖禮上他更有自己的主張:聖餐是一項紀念耶穌基督的儀式,僅是象徵性;基督不在聖餐之中。這點與路德有很大的不同,致使慈運理於1529年在馬爾堡會議中與信義宗分道揚鑣,於是各宗派再度分裂一次。在慈運理受伊拉斯謨的人文主義影響,積極參與蘇黎士這個城市的宗教改革,[10]由於在瑞士是聯邦體系,是由一個又一個城市所組成的,而蘇黎士又是其中最有影響力的城市,所以慈運理認為從此城開始,若成功,則改革將會如火如荼地展開。同時由於慈運理採較寬容的態度,使得許多蘇黎士人民紛紛響應,在慈運理帶領之下逐漸脫離了羅馬公教的管轄。但就在1531年慈運理作為隨軍牧師,在一場戰役中陣亡,雖由他的助理起而代之,但整個改革運動就逐漸轉移至瑞士的另一個城市日內瓦。[11]雖然慈運理已殞命,不過他的學說在東瑞士甚至奧地利,仍具有相當的影響力。[12][13]慈運理所留下的神學思想、禮儀還有教會制度,至今仍影響著許多新教教會,如重洗派。
加爾文
[編輯]加爾文主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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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加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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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加爾文生於法國巴黎的瓦茲,在巴黎大學研究神學三年,後又學習法律,成為一位律師。1536年,他出版《基督教要義》一書,隨即到瑞士的日內瓦。但他的改革教會提案未被接納,且被驅逐出境。經數年潛心研究,1541年他再返日內瓦,得到歡迎,並治理當地教會二十三年,日內瓦被稱為「新教的羅馬」,而加爾文則被稱為「新教的教皇」。加爾文主張預選說:人得救與否完全是神所預定的,但又不願讓信眾沈淪於宿命論,因此某種程度上仍要做出一些行動,故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每一個人都應該要對自己負責,他認為虔誠的信仰與完美的德行是每一個將要得救的基督徒的義務,既然審判日需要等待,此間他們應該在世間努力工作以榮神益人。加爾文的工作為上教義,受到許多工商業者歡迎,成為新教主流,並影響了資本主義的發展。加爾文派或稱歸正宗,其中有胡格諾派、長老會、公理會等各個教會,以長老會的發展最為蓬勃。
亨利八世
[編輯]英國國王亨利八世早期堅定支持天主教,自稱「信仰的捍衛者」,反對馬丁·路德等神學家推行的新教,後為要與王后凱瑟琳向宗座請求伯多祿特恩即婚姻無效「並非離婚」,因為當時政治關係受拒於教宗克勉七世,因此1534年開始揭開反天主教的大纛,並使英國國會通過「至尊法案」,宣佈創立英國國教會,與羅馬舊教的教義和儀式幾乎一模一樣,並無二致,只是英國國王代替教宗成為宗派的領導人。直到其子愛德華六世即位後,在薩默塞特公爵愛德華·西摩的攝政下,聖公會開始正式改革教義與禮儀,包括頒行《四十二條信經》和《愛德華六世公禱書》,並因受到清教徒的影響,現在教義介於天主教與喀爾文宗之間。
宗教改革的意義
[編輯]在宗教改革之前,羅馬天主教會不僅控制了普通民眾的思想,還高高凌駕於世俗君權之上。宗教改革打破了羅馬天主教會的獨大局面,衍生了許多不同的新教教派,並和不同民族的國家相結合,使各個王國迅速發展壯大。例如,英國的聖公會的建立使英國的民族國家和君主專制得到強化,為後來的英國內戰奠定了社會基礎。歐洲的各個國家也因為各自的宗教信仰而加強了民眾的民族意識和國家的精神凝聚力。
雖然宗教改革派進行改革的初衷只是反對羅馬天主教會,而脫離教廷的新教國家成立新的國教,以同樣的手段去打壓甚至殺害天主教徒。但是這場改革無形中給歐洲帶來了自由、寬容的新氣息,從最初對不同信仰的包容到後來對不同政見的包容,這場宗教改革促進了歐洲政治、經濟等方面的進步。[14]後來的美國獨立戰爭、法國大革命後引申的政教分離,以及自由主義也是受宗教改革的影響。
宗教改革同時是標誌了東西方基督教間力量平衡的改變,在西方基督教成為改革對象時,也對受東正教影響的傳統臨近地區產生翻轉效應,成為時代早期播撒文明和引導開化的目標,透過接收來自改革後的基督教和印刷本,是標誌這些地方的中世紀終結以及近代早期的開始[15]。
宗教改革的餘波
[編輯]- 天主教的革新——反宗教改革。
- 宗教戰爭 – 歐洲各宗教改革運動歷經許多流血戰事,如1610年亨利四世遇刺駕崩,法國再度內戰,新教信徒大量逃亡。1618年德國路德派因不滿《奧格斯堡和約》被毀,由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領導,與國內天主教信徒交戰了三十年,亦即三十年戰爭。直到1648年簽訂《西伐利亞和約》,雙方才和平相處。又如1568年荷蘭北部的加爾文派信徒因反舊教與其統治者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的鎮壓,爆發了北方省反抗西班牙的八十年戰爭,直到1648年才與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四世簽訂《明斯特和約》,終獲獨立建國與信仰自由。各國的宗教戰爭中,常夾雜經濟和政治利益等的爭執。從十六世紀中期到十九世紀中期的逾三百年戰爭,歐洲人口大量減少,經濟衰退,直到1815年維也納會議,各國終於逐漸地體認久戰俱傷的教訓,才開始採取宗教寬容政策。
- 在英格蘭宗教改革後的英國國教,還帶着不少羅馬公教色彩,許多受加爾文派影響的英國基督徒(清教徒),想再加以改革,使成更合乎《聖經》的信仰,卻受到欲恢復舊教的國王查理一世迫害。於是許多人逃至北美洲新大陸,即後來獨立的美國,並爆發1640年-1649年的內戰,史稱「清教徒改革」。清教徒獲勝後,新教團體獲相當自由的發展,直到1685年新國王詹姆士二世又想恢復舊教及專制政治。再經1688年沒有流血的「光榮革命」,終於使英國此年成為歐洲第一個保障新教和天主教信仰自由的國家,即使英國聖公會至今仍具國教的地位,英國君主仍是英國聖公會的首長。
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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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編輯]- 書籍
- Cameron, Euan. The European Reformation 2nd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2013-11-20]. ISBN 019873093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08).
-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s.v. History of Europe.
外部連結
[編輯]- Internet Archive of Related Texts and Document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16th Century Reformation Reading Room(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Extensive online resources, Tyndale Seminary
- The Reformation Collectio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at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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