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韓朝
大韓朝 (1955年—1957年) 韓朝太陽 (195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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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957年 | |||||||||
國旗 | |||||||||
地位 | 秘密結社政權 | ||||||||
首都 | 預定首都:北京 根據地: 中國安徽省舒城縣 | ||||||||
常用語言 | 漢語 | ||||||||
政府 | 政教合一 神權政治 君主專制 | ||||||||
國家最高領導人 | |||||||||
• 1955年9月-1957年4月3日 | 皇帝 韓必賢 | ||||||||
國家元首 | |||||||||
• 1955年9月-1957年4月3日 | 皇帝 韓必賢 | ||||||||
政府首腦 | |||||||||
• 1955年9月-1957年4月3日 | 宰相 程千聰 | ||||||||
歷史 | |||||||||
• 建立 | 1955年09月 | ||||||||
• 終結 | 1957年04月3日 | ||||||||
貨幣 | 人民幣(CNY/RMB)(CNY/RMB) | ||||||||
時區 | UTC+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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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國 |
大韓朝,簡稱韓朝,後期改國號為韓朝太陽,是指1955年至1957年期間在安徽舒城縣、肥西縣等地,由韓必賢為首成立的一個秘密結社政權[1]。
前期籌備
[編輯]1955年初(一說1955年9月),安徽舒城縣柏林鄉下灣村韓小莊富農韓必賢生病,尋巫婆「高鬼子」為其治療。韓問:「我今後能否做皇帝?「巫婆答:「你有福氣,是天上二公子下凡,今後要做皇帝」。從此,韓必賢即利用封建迷信,公開燒香拜神,裝瘋賣傻,製造謠言,煽惑群眾,聲稱自己有帝王之相,不久將要稱帝[2]。
隨後六安縣(今六安市)一貫道壇主謝申余又推波助瀾,造謠稱「天子出在韓家」。因此更助長韓必賢想當皇帝的野心,遂自封「大韓朝皇帝」,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在韓必賢的誘騙下,一些人參加了韓的陰謀活動,並大肆造謠:「將有大災大難來臨,過去黃巢殺人八百萬,現在皇帝出現,三人之中殺二人,與韓皇帝同夥者,可免血腥之災」。自1955年冬開始活動,秘密串聯,發展組織,並通過親友、家族、鄰居等關係,串聯發展反動組織成員46人。韓必賢等多次密會,封官選將,韓自稱皇帝,封錢信玉為元帥、程千聰為宰相,另封有預備皇帝、娘娘、太子、大臣、駙馬等官銜職務,只缺軍師無人充任。並在群眾中散布「現在種田,是給毛大斧(指毛澤東)種的,一年累到頭,還要受罪」,「幹不干,五百三(指大人口糧供應標準為530斤)」。以此煽動群眾對政府不滿,達到拉攏、欺騙群眾,發展組織的目的[3]。
1956年,韓必賢經錢懷奇介紹,結識了肥西縣龍潭鄉新豐農業社程家莊人程千雲。是年2月22日,程千雲兄弟3人為在韓必賢手下謀得一官半職(程千云為謀取所謂「軍師」職位),於夜間偷盜農民騾、馬各一頭(匹),欲送與韓必賢,並編造「夜得寶馬,將來保朝」謠言。自此,程千雲亦假裝瘋癲,拒絕外人進家。因韓選「軍師」心切,便前往程千雲家,請程「出山保朝」。程千雲向韓必賢謊稱他從肥西縣馬車營」偷來「御馬」,並聲稱「夜得寶馬,特來保朝」。還聲稱其師傅是「青峰道人」,擁有「神馬寶劍」,大旗一擺千軍萬馬刀槍不入[4]。並對韓吹噓自己「會算」,「閉眼能見日月星斗」,「有師傅青峰老道撐腰,山里(舒城縣山區)有六十萬人馬可供使用」,「願保其登基坐朝」。據此,韓必賢當即封程千云為「軍師」,隨後,韓、程等頻繁接觸,密謀擴大人馬,制定暴亂計劃。1957年3月27日和29日,韓必賢等人兩次在程千雲之父程正鳳(亦作程正風)家中聚會,密謀暴亂計劃,定「韓朝太陽」作為國號。決定於3月31日,在六安、舒城、肥西的交界處發動暴亂,計劃先殺鄉、社幹部,再打桃溪、舒城,後攻合肥,繼而招兵買馬,擴充實力,打到北京去做皇帝[5]。由於韓必賢早就裝瘋,說自己要做皇帝,要親戚朋友替他「保朝」。當地基層幹部認為韓是瘋子,聽之任之。程正鳳父子4人,在暴動前10餘天就不下地生產,幹部還認為現在是按勞取酬,生產不生產由他。錢信玉在暴動前3天就把老婆送到巢縣柘皋鎮。這些反常現象,均無人警覺,無人過問[6]。
1957年3月31日晚7時許,程千雲在家備好酒菜香燭,聚集暴徒,準備盟誓行動。此時,肥西縣龍潭鄉新豐農業合作社主任唐光元、生產大隊副隊長程千業和縣公安局幹事張必義等3人第三次到程千雲家調查盜馬案件情況(此前肥西縣公安局調查新豐社災民失馬案件,災民檢舉,馬為程千雲所盜,派去的幹部三次到程家正面查問,第一次去時,被程千雲用扁擔趕跑,第二次去時,適逢程不在家),正趕上程家正聚集黨羽飲酒燒香,策劃暴動,前去程家時,發現門口燒香燒紙,屋內燈火明亮。唐光元等人以為是一般迷信活動,沒有在意,便說明來意。程千雲等人誤認為陰謀敗露,於是程家父子4人凶相畢露並一起動手,抄起扁擔、大刀、榔頭等器具欲行兇,唐光元等人見勢退出。程千雲、程千仙持鐵鍬、斧頭緊追砍傷唐光元,又在油菜地里砍死程千業,張必義因寡不敵眾,撤離現場。程千雲知事不妙,當夜把家裡牲口殺光吃盡,燒掉糧食,連夜去舒城縣柏林鄉韓小莊與韓必賢聚會。於午夜逃到韓必賢家,決定立即暴動,韓必賢在秘密集會中宣稱:「要勇往直前,打到桃溪、舒城、攻下合肥城,然後擴充勢力,打到北京去,登上金鑾殿……」。次日,上街買來黃布,製作黃旗一面,鑲有紅邊,旗之中心,做了個紅太陽,右上方寫「韓朝太陽」四個大字,稱:「共產黨的旗幟是五角星,太陽一出來,星就不亮了」,以示「韓朝太陽」稱為「國號」[7]。
封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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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主子) | 韓必賢 |
右先行、右帥 | 錢懷倫 |
開路將軍、成神不下田 | 韓同巧 |
大臣 | 張孝元 |
大元帥、駙馬 | 朱克友 |
大元帥、元帥、駙馬 | 廖德雲 |
內事臣 | 韓同江 |
外事臣、無敵大臣 | 錢懷其 |
四水娘年、水利大帝娘娘 | 高鬼子 |
八賢王 | 韓同台 |
真主、太師 | 程正鳳 |
皇姑 | 韓同貞 |
真龍、丞相、預備皇帝 | 韓同湖 |
預備皇帝 | 韓同海 |
預備皇帝 | 韓同高 |
娘娘 | 韓必賢妻 |
先生、玉先生、帥、軍師、大臣、元開國大臣 | 程千雲 |
元帥、相爺 | 程千宣 |
元帥、大元帥 | 錢信玉 |
元帥、大元帥、宰相 | 程千聰 |
大元帥 | 段其法 |
王爺 | 程千福 |
大元帥 | 程千德 |
元帥 | 董思文 |
元帥 | 張孝祥 |
右先行 | 嚴大才 |
龍潭暴動
[編輯]1957年4月1日上午9時許,以韓必賢為首,糾集其子韓同高、韓同湖,侄子韓同台等14名暴徒,打着「韓朝太陽」的杏黃旗,各自手執大刀、斧頭、鐵鍬、扁擔等武器,從韓小莊出發返回肥西,公開暴亂[9]。為煽動群眾參加,沿途瘋狂叫囂:「跟我們幹,有好日子過!」當暴徒竄至肥西縣廖家渡時,與聞訊從舒城縣前來平亂的民警、民兵和當地群眾100多人相遇。程千雲、程千仙等人一哄而上,砍死副班長羅四弟、警士陶方余,砍傷警士周走科、農業社主任周茂生,奪去卡賓槍2支,湯姆槍1支,步槍1支,子彈50餘發。暴徒行至龍潭鄉袁店街,搶走供銷社球鞋6雙、電筒6支、香煙10餘條,並割斷魯光社電話線。下午1時,韓必賢等人竄到新豐鄉孔橋郢,煽動群眾參加暴亂,糾集暴徒20餘人,安營紮寨。這時,周圍民兵自動組織起來,沿孔家橋南北之線包圍暴徒。當天下午4時10分,安徽省公安廳崇副科長帶公安廳保衛隊,肥西縣公安局副隊長鄭芝鼎率縣公安局公安隊分別趕赴八里崗。縣公安隊隊沿孔家橋以東一線、省保衛隊沿孔家橋東北一線,對孔家橋的暴徒實施半面包圍,展開圍殲。韓必賢一夥見勢不妙,分為兩股,一股向孔家橋東面縣公安隊正面吶喊衝擊,一股沿公安隊陣地左翼後側向後迂迴。由於東線公安隊的機槍發生故障。當部隊撤至董小郢子以東90米處時,韓必賢等搖旗吶喊,蜂湧而起,砍傷民警張國勝(後因傷勢過重犧牲),搶去湯姆槍1支,子彈70餘發。東線公安隊陣地左側後的暴徒,與趕來參戰的桃溪民兵遭遇。雙方展開槍戰,民兵擊斃、擊傷暴徒各1人,奪回步槍1支。兩股暴徒退回孔家橋固守。下午6時左右,暴徒衝出舒城民兵防地,逃到舒城縣戴家渡,化整為零分散向山區逃竄。這時,安徽軍區內衛42團派出的2個排兵力,趕到孔家橋投入圍剿戰鬥。下午7時,部分暴徒被抓獲,其它暴徒經謝河,逃往舒城境內。4月1日夜至2日,肥西、舒城兩縣公安機關,在肥西、舒城、六安、廬江4縣邊境地區,發動民兵和群眾,控制交通要道,清查戶口,封山搜捕。至4月3日凌晨,參加暴亂的31名暴徒,被擊斃2人,擊傷3人,首犯程千雲在山林中畏罪自縊身亡,韓必賢等30餘人全部被抓獲歸案。在平息這場暴亂的過程中,舒城、肥西、六安及地、省共1.5萬人參加,奪回被暴徒搶去的衝鋒鎗3支、步槍3支、子彈140餘發[10]。
案件處理
[編輯]案經六安專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判,肥西縣人民法院依法對30名暴徒進行公判,判處韓必賢、韓同台、程正風(程正鳳)、程千宣、錢信玉等14名首犯和主犯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於1957年10月18日被分別押赴肥西縣龍潭鄉及舒城縣、六安縣執行槍決。共犯韓同元、廖德雲等5人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董必應、梁則榮等10人被分別判處3至15年有期徒刑,1人教育釋放。其中10年以上徒刑6人,3年以上徒刑4人[11]。
1957年10月18日,肥西縣人民法院在龍潭鄉柿樹崗廟召開了有2000多群眾參加的宣判大會,當場判處錢懷其、程正風等8名反革命武裝暴亂分子死刑並執行槍決。至此,所謂的「韓朝太陽」宣告覆滅[12]。
參考資料
[編輯]- ^ 發帖者:水平分層下行垮落. 1955年一个中国农民的皇帝梦(地方+县志). 鐵血網>鐵血軍事>鐵血歷史論壇>中國歷史. 2008年4月5日 [2008年4月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5月20日) (中文(簡體)).
- ^ 來源:安徽省情網. 第二节 打击现行破坏活动>一、镇压反革命暴乱>平息“韩朝太阳”暴乱. 安徽省情網>志書名:12公安志>一級目錄:第三篇 社會治安(下)>二級目錄:第二章 社會主義改造時期社會治安.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4月26日) (中文(簡體)).
- ^ 來源:安徽省情網. 第四节 建国后刑事审判>一、反革命案件的审判>镇反后反革命案件的审判. 安徽省情網>志書名:13司法志>一級目錄:第五篇 審判>二級目錄:第二章 刑事審判.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4月26日) (中文(簡體)).
- ^ 來源:安徽省情網. 第二节 内卫勤务>剿匪与肃特. 安徽省情網>志書名:01合肥市志>一級目錄:卷二十二 公安>二級目錄:第八章 內衛與警衛.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2月2日) (中文(簡體)).
- ^ 來源:安徽省情網. 第三节 战备执勤>三、平息反革命武装暴动>平息肥西、舒城县反动道会门武装暴乱. 安徽省情網>志書名:18軍事志>一級目錄:第七篇 民兵>二級目錄:第四章 建國後民兵.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4月26日) (中文(簡體)).
- ^ 作者:武宜三. (历史文件)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肥西、舒城两县结合部发生的反革命暴乱事件的报告. 倍可親·海外·中文門戶>日誌>武宜三>日誌. 2012年8月2日 [2012年8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11月25日) (中文(簡體)).
- ^ 來源:安徽省情網. 第一节 公安>附:重大案例一则>“大韩朝”暴动. 安徽省情網>志書名:38舒城縣誌>一級目錄:第十八章 公安 司法>二級目錄:第一節 公安.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2月24日) (中文(簡體)).
- ^ 來源:大象公會;文:韓寧寧. 1954-1984,山东出了 217 个皇帝. 搜狐網>歷史>正文. 2018年1月5日 [2018年1月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5月20日) (中文(簡體)).
- ^ 來源:《安徽省志》;責任編輯:詹燕南. 1956年安徽省大事记>4月1日. 新華網:安徽頻道>建國60周年大事記(安徽篇)>1956年. 2009年4月15日 [2009年4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2月14日) (中文(簡體)).
- ^ 來源:安徽省情網. 第七节 案例>二、龙潭暴动案. 安徽省情網>志書名:03肥西縣誌>一級目錄:第二十三章 公安>二級目錄:第七節 案例.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4月26日) (中文(簡體)).
- ^ 來源:六安市人民政府網. 第三节 审判. 六安市人民政府網>走進六安>六安史志>第二十章 公安司法>閱讀正文. 2007年4月19日 [2007年4月1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9月11日) (中文(簡體)).
- ^ 作者:董世一. “韩朝太阳”覆灭记. 安徽省肥西縣人民政府網>走進肥西>肥西輝煌.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2月24日)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