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于2008年1月12日举行。中华民国第七届立法院共有113席,中国国民党获得压倒性胜利,取得81席(71.7%),民主进步党取得27席(23.9%),无党团结联盟3席(2.7%),亲民党1席(0.9%),无党籍1席(0.9%)。中国国民党于25个县市、直辖市当中,取得15个县市、直辖市的所有席次;席次比例亦在立法院形成一党独大之局面。此次选举是中华民国立法院首次使用单一选区两票制的选举制度。本次选举与全国性公民投票案第3、4案同时举行。第3案简称为“讨党产”公投案,第4案简称为“反贪腐”公投案。但这两案最终都因投票率太低,未跨过百分之50的成案门槛而未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