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LuciferianThomas/方针指引专案/高风险主题
此提案已获得通过并并入维基百科:高风险主题。 |
在中文维基百科遭受较本站其他部分更频密的扰乱性编辑(尤为破坏及编辑战),且可预见扰乱行为会持续一段时间,反破坏成本相当高的主题,即可被社群定为高风险主题。社群可经共识对高风险主题相关页面实施的编辑限制。此类编辑限制旨在维护高风险主题相关条目的内容质素和编辑环境,并预防和处理可预见的扰乱行为。
高风险主题编辑守则 所有用户编辑高风险主题时应:
指定高风险主题
[编辑]任何延伸确认用户可在互助客栈其他板发起及参与指定高风险主题及相关编辑限制的讨论。提案人必须论证主题之风险,并建议合适的编辑限制措施。讨论发起一日内应于公告栏张贴通知。讨论一般维持开放最少二周,若社群取得共识[a]即可由管理员结案,通过者并应创建主题子页面(例如“维基百科:高风险主题/<主题>”)。
编辑限制
[编辑]第三方管理员可对高风险主题广义相关的页面[b]实施针对页面或用户的编辑限制;社群亦可在指定讨论时制定针对特定页面的具体限制措施。所有编辑限制均可申诉及复核。
标准措施
[编辑]以下为高风险主题的标准编辑限制措施。除非另有注明,管理员可对页面或用户实施以下编辑限制:
编辑限制 | 针对 | 说明 |
---|---|---|
页面保护 | 页面 | 管理员可依方针实施页面保护以阻止扰乱行为。处理高重要度、经常被编辑或已被长期保护的条目的编辑战时,管理员应优先采用回退限制、局部封锁、页面禁制等编辑限制阻止编辑战,避免因长期或反复全保护而影响其他用户编辑;仅在其他编辑限制措施无法阻止编辑战的情况下以全保护为最后措施。 |
共识要求 | 编辑被回退时,编者需先在讨论页达成共识后才可恢复。无人回退或在讨论页提出有效异议的编辑可视为有沉默共识。编者需注意在此要求下的回退必须给予清楚理由,无合理理由回退、阻挠其他编者编辑条目的行为可能被视作霸占条目。 | |
回退限制 | 页面、 用户 |
管理员可对特定页面实施回退限制(如回退不过一或回退零容忍),此对所有编辑该条目的用户均有效;管理员亦可对经常涉及编辑争议的个别用户实施同类回退限制,以此阻止编辑战,同时鼓励其优先以沟通处理争议。 |
局部封锁 | 用户 | 管理员可禁止持续在个别页面打编辑战的用户编辑受影响页面,但容许其继续编辑讨论页参与条目讨论,鼓励其优先以沟通处理争议。 |
页面禁制 | 管理员可对持续在个别页面及相关讨论扰乱的用户施以页面禁制。涉及扰乱同一主题多个条目的用户可予以主题禁制。 | |
主题禁制 | ||
互动禁制 | 管理员可对长期针锋相对(包括在条目编辑战或在讨论中争执)并致扰乱社群秩序的用户施以互动禁制。 |
警告
[编辑]管理员可在用户行为未达基本期望时警告用户;警告后可考虑记入档案页供复查。用户可能只会获得一次警告,警告后仍有不当行为则可即时施以编辑限制。
主题参与限制
[编辑]社群可经共识制定高风险主题的参与限制。参与限制分为自动确认及延伸确认两个层级;实施参与限制时,仅有已达确认层级的用户可以编辑相关主题的页面(除条目讨论空间外的所有命名空间);与高风险主题相关的站务讨论(包括但不限于存废讨论、维基专题、移动讨论及布告板讨论)亦在此限。完全或很大程度与主题相关的页面编辑限制可由相应层级的页面保护执行。
未达确认层级的用户可在条目讨论空间建设性留言或提出编辑请求;管理员可封锁扰乱讨论的用户。未达确认层级的用户不应迳自建立禁制主题相关的新条目,但可经建立条目程序确认符合维基百科的基本规范后保留。
时长
[编辑]高风险主题的编辑限制可由管理员自由裁量,设为任何时长以至不限期。
通告
[编辑]管理员实施保护以外的编辑限制的页面时应配置编辑提示({{高风险主题/编辑提示}}
或引申模板),并在讨论页添加相应置顶通告({{高风险主题/讨论页通告}}
),提醒编者遵守高风险主题的编辑守则。受主题参与限制规范的站务讨论开首应放置通告讯息({{高风险主题/站务讨论通告}}
)提醒参与限制。
延长及重新确认限制
[编辑]任何第三方管理员(包括原执行者)均可在限制生效一年后,延长或重新确认其认为需要维持的原有限制;更新限制的管理员将被视作该编辑限制的执行者。
社群共识针对特定页面实施的编辑限制不适用此程序。
记录
[编辑]管理员应在实施限制的编辑及操作摘要中添加“高风险主题编辑限制”标签,并记录至主题的档案页[c];管理员重新确认、修订或撤销高风险主题的编辑限制时亦应于原先纪录之后补充。
执行限制
[编辑]所有用户必须遵守高风险主题的编辑限制,异议者可提出申诉及复核。违反页面或用户编辑限制的编辑可(但非必须)被回退[d]。管理员可对已知悉其正在编辑高风险主题[e],且编辑的页面已有适当通告,但仍抵触编辑限制的用户处以封锁或其他编辑限制。
管理员执行社群共识所订明的编辑限制措施不视作有关限制的执行者。
管理员指引
[编辑]管理员可于高风险主题行使管理权限,执行方针指引及社群共识。管理员在高风险主题行权时遵守以下要求:
- 原则:谨守维基百科的基本原则,以社群常规及共识为执行之基准,不得凌驾于社群共识之上。
- 谨慎:在很可能有争议的情况下,谨慎使用执行权;优先阻止当前和很可能持续的扰乱行为(尤为破坏及编辑战)。
- 避嫌:参与当前的编辑争议时,不应在该争议中行使管理权限(特定情况不在此限)。[f]
- 解释:在诠释及执行方针指引当下清晰说明理据,有用户提出疑虑时出面解释。
管理员满足本方针要求下采取管理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回退、处理提报、实施编辑限制、总结讨论等)不视作参与编辑争议。社群亦不应仅因不认同以至推翻其决定或个别错判的情况,从而认定管理员为争议方或滥用权限。
申诉及复核
[编辑]社群可对高风险主题的编辑限制、警告及其他管理操作提出申诉及复核。申诉及复核途径如下:
- 请求执行编辑限制的管理员考虑撤销其决定;或
- 在管理员布告板请求复核。
任何用户均可请求复核页面编辑限制,而用户编辑限制仅可由受限用户申诉。除非管理员未满足本方针所述要求,用户应针对限制措施和执行相关理据及细节提出申诉,诉诸人身(对人不对事)的申诉会被拒绝。
修订或撤销编辑限制
[编辑]任何第三方管理员仅可在以下情况推翻(包括修订或撤销)高风险主题的编辑限制。
- 原执行者同意修订或撤销编辑限制[g]或不再是管理员;
- 编辑限制由单一管理员实施或为不限期封锁,并已实施达一年[h];
- 第三方管理员达成明确共识推翻决定;或
- 未参与有关争议的社群成员达成明确共识推翻决定。
明知而在未符合上述条件而修订或撤销高风险主题编辑限制的管理员可被视作滥用权限。
复核标准
[编辑]社群可在以下情形推翻编辑限制:
- 管理员操作不符合本方针或其他适用方针;
- 无合理原因相信限制有助防止实施时的破坏或扰乱行为;或
- 有关限制已不再必要。
注释
[编辑]- ^ 制定讨论的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但也不是点票。制定讨论的共识需考量所有用户提出的理据和观点。若讨论发起七日后已有大量用户参与且非常明显近乎完全一致则可考虑引用雪球法则提早结案。
- ^ “广义相关”覆盖范围与主题禁制一致。
- ^ 其他管理员可在执行者遗漏记录时代为补回记录。
- ^ 回退违反高风险主题编辑限制的编辑视同回退违反禁制的编辑,属编辑战方针豁免的回退操作。
- ^ 用户在以下情况可被假定已知悉其正在编辑某个高风险主题:
- 曾在该主题被警告或施以编辑限制;
- 曾就该主题提醒其他用户;
- 曾收到关于该主题的用户通告(如
{{高风险主题/用户通告}}
); - 曾参与该主题的相关程序(包括制定、申诉等);或
- 以任何方式表达知悉其正在编辑高风险主题。
- ^ 管理员过往曾与用户有争议并非需要避嫌的情况。管理员方针 § 避嫌规定管理员不得仅因用户反对自己而封锁用户;而管理员仍可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实施用户编辑限制。
- ^ 管理员可在执行时提前同意其他管理员在某些情况下不额外征询其同意修订其决定。
- ^ 实施时间以最后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