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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原日军台湾步兵第二联队营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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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注意:事后发现,User:Sdee在以上投票中行使傀儡,是故相关傀儡投票将被换算为Sdee所投,而其所作的票将祇视第一票为有效,第二票及以后均视为无效。参见Wikipedia:傀儡/Sdee事件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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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原日军步兵第二联队营舍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9月14日 (四) 17:02 (UTC)[回复]

关于文资公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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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17日查阅文资局网站,里头提到“在民国88年(西元1999年)受台南市政府指定为市定古迹,民国92年(西元2003年)经内政部以台内民字第0920062231号公告指定为台闽地区第一级古迹,民国94年文资法修正公布后,变更为国定古迹。”,然而《文化资产保存法》在1997年5月14日以后就取消了三级分类制度,不可能在2003年还指定一级古迹,又查阅“台内民字第0920062231号”,该公文是“公告指定台南市“原台南州厅”、“原台南测候所”、“原日军台湾步兵第二联队营舍”为国定古迹”,所以“原日军台湾步兵第二联队营舍”为国定古迹”在2003年时就已经是国定古迹了。显然文资局的叙述文字有误。--祥龙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21:3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