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香港大学副校长任命事件
日期 | 2015年2月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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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 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否决任命推荐人选陈文敏为副校长,被质疑是否掺杂政治因素 |
结果 | 委任陈文敏为副校长的议案于9月29日被否决 |
2015年香港大学副校长任命事件,是指2015年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否决任命遴选委员会推荐人选陈文敏为副校长的争议。陈文敏于2002年至2014年间出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至2014年11月有传媒披露陈文敏获推荐为副校长,但同时指陈文敏亲泛民主派的政治立场与政府官方不一致,至2015年初传出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干预香港大学聘用副校长的事务,对校委会成员展开游说不要委任陈文敏。
2015年3月,梁振英以校监身份委任背景具争议性的李国章加入香港大学校委会,并拖延副校长人选的决定,其后更任命李国章为校委会主席,有港大师生发起集会,抗议特首介入港大校务,冲击学术自由,港大学生会会长冯敬恩企图闯入校委会会议引生肢体冲突,而委任陈文敏为副校长的议案于2015年9月29日被否决。
背景
[编辑]遴选
[编辑]香港大学人事资源副校长的职位已悬空多年,校方在2013年决定要求副校长同时处理学术事务[1];2014年12月,负责遴选副校长的委员会在全球招聘后决定推荐曾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的陈文敏,他因而成为港大学术及人事资源副校长的唯一人选[2]。
校务委员会构成
[编辑]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的构成由《香港大学条例》所规定,最多可由24人组成。校监一职由行政长官出任,他可以委任最多7名不属大学学生或雇员的人士为校务委员,而其中1人须获其委任为主席,任期均规定为3年。校务委员会可委任6名不属大学学生或雇员的人士,而校董会可按照《条例》所定的规程选出2名不属大学学生或雇员的人士。其馀9个位置由校内人士出任,分别为校长、司库,按规例选出的4名全职教师、1名不属教师的全职大学雇员、1名全日制本科生及1名全日制研究生。[3][4]
以下是2015年7月30日时的校务委员名单:
姓名 | 角色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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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智鸿 | 主席 | 外科医生、前行政会议成员、前立法会议员 |
洪丕正 | 由校监委任的6名不属大学学生或雇员的人士 | 渣打银行大中华地区行政总裁 |
纪文凤 | 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前梁振英竞选办公室主任 | |
刘麦嘉轩 | 毕马威合伙人 | |
李国章 | 前教育统筹局局长、香港中文大学前校长、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局长任内引发香港教育学院风波 | |
梁高美懿 | 创兴银行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广州市政协委员 | |
廖长江 | 立法会议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 |
黄景强 | 由校务委员会委任的6名不属大学学生或雇员的人士 | 工程师、港区全国政协委员 |
陈坤耀 | 岭南大学前校长 | |
石礼谦 | 立法会议员 | |
黄启民 | 中国建设银行非执行董事、南华早报非执行董事 | |
(空缺) | ||
(空缺) | ||
文灼非 | 由校董会按规程选出的2名不属大学学生或雇员的人士 | 传媒社长兼行政总裁 |
王䓪鸣 | 香港青年协会总干事、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宣明会荣誉董事会主席 | |
马斐森 | 校长 | |
梁高美懿 | 司库(兼任) | |
张祺忠 | 4名全职教师 | 机械工程系副教授 |
郭新 | 理学院院长 | |
卢宠茂 | 外科学系系主任 | |
袁国勇 | 微生物学系讲座教授 | |
吴国恩 | 1名不属教师的全职大学雇员 | 香港大学职工会理事长 |
冯敬恩 | 1名全日制本科生 | 香港大学学生会会长 |
Aloysius Wilfred Raj Arokiaraj | 1名全日制研究生 | 香港大学研究生会主席 |
遴选工作疑受政治干预
[编辑]在2014年11月26日时,《文汇报》已引述大学内部消息指陈文敏有可能担任副校长。2015年1月26日,《文汇报》率先披露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研究评审工作2014》报告,而教资会于27日才公布该报告。《文汇报》以三版篇幅引述报告内容,批评陈文敏领导下的港大法律学院表现不济,源于有人“不务正业”,并引述说法称陈文敏高调参与政治而忽略学术研究,在占领中环一事上与戴耀廷沆瀣一气[5]。《文汇报》和《大公报》其后多次刊文批评陈文敏[2][6]。
2月3日,《明报》引述多个消息来源证实,陈文敏在两个月前已获物色委员会推荐出任副校长(学术及人事资源)。陈文敏接受明报查询时,表示副校长遴选程序须保密,不回应是否获邀面试及被推荐。但他同日在《明报》观点版撰文,指责左派报章近日来藉教资会的研究报告对港大法律学院及他本人作“疯狂式的攻击”,政治干预大学自主与言论自由。陈文敏在文中为港大法律学院的学术研究表现作出辩护。另一方面,他指左派报章自2014年11月已向大学施压,阻止敢言的学者进入领导层。他亦质疑为何左派报章在报告发表前便能取得报告,称如事涉政府高层,便是非常严重的干预学术与言论自由的事件。[7][8]教资会于2月5日回应关于报告外泄的查询,称“一直遵循《程序便览》的指引,在恰当地在财务上及对公众问责的前提下,支持并维护学术自由和院校自主”,并呼吁社会继续尊重院校自主[9][10]。
2月10日,有法律界选委、法律学院教职员、校友、法政汇思成员等人士发表联署声明,肯定陈文敏对港大及法律学院的贡献,指部分传媒的批评毫无根据、上纲上线,且反映有人以政治目的攻击法律学院及陈文敏[11]。
2月11日,《明报》前总编辑、港大法律学院校友刘进图在《明报》撰文,写道“一些极具影响力的政府人士更亲自致电若干港大校务委员,要求他们否决遴选委员会成员一致推荐陈文敏任副校长的建议”,指这是中央在占中后对港大进行惩治的第一步。2月12日,苹果日报头版报道引述公民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的说法,称有在香港大学任教的法律界人士向他透露,梁振英及某(些)行会成员曾直接游说校委会成员,叫他们不要赞成委任陈文敏。报道又指,梁振英在11日时首次宴请校委会成员到礼宾府午膳。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主席梁智鸿会后称席间讨论宿舍不足等问题,但没提及陈文敏、法律学院及《学苑》风波。[12][13][14]特首办同日发表一份简短声明,回应苹果日报报道,内容为:“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没有干预香港大学副校长的遴选工作。”“对于有关报道的失实指控,深表遗憾。”[15]
此外,香港电台引述消息称,中央政策组顾问高静芝曾就陈文敏获推荐一事接触港大人士。在接受港台查询时,高静芝否认曾就此事主动接触校务委员,但不排除在茶馀饭后与人讨论过。高静芝称她有可能在交谈中提过,但忘记是什么对象和场合,又表示她连谁是校务委员也不记得。当被问及自己的公职身份会否给予他人压力时,高静芝则反问发表意见为何会有压力。[16]行政会议成员及教资会成员张志刚亦被指向校务委员施压,他在13日早上接受商台访问,否认牵涉其中,表示未曾致电阻止或推荐谁,茶馀饭后也没有讲过。他又直言对港大副校长遴选一事“无兴趣、无谂过、无意见”。[17]梁振英于2月14日首度开腔回应,称没有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干预港大副校长的遴选工作[18]。
3月20日,香港政府刊宪宣布,委任李国章为港大校委会成员,任期三年,即日生效。有报道指校委会主席梁智鸿将于11月届满,政府是表面让李国章替补黄嘉纯的空缺,实则为其出任校委会主席铺路。政府发言人回应,不评论揣测性报道,强调委任时一向恪守用人唯才的原则,任命合适人选。[19]
占中捐款调查报告
[编辑]3月25日,港大校务委员会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审核委员会就陈文敏、戴耀廷收取捐款的报告。校委会最终决定接受将该报告作为中期报告。[20]
3月30日,560多名香港各界知名人士在明报刊登全版广告联署声明,表示香港的学术自由遭到日趋严重的威胁,包括有学者受到左派传媒无理攻击;政府高层肆意抨击学生组织、学者及个人的言行,有违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论与出版自由;校内教材内容受干预;大学管理人员任命疑受干预及渗入政治偏见,令公众忧虑。声明亦呼吁香港市民一同捍卫学术自由。联署者包括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立法会议员陈家洛、冯检基、何俊仁、何秀兰、李卓人、叶建源、廉署前总调查主任查锡我、和平占中发起人之一的陈健民及真普联召集人郑宇硕等。[21][22]
6月1日,刘进图以“港大法律学院1987年毕业生”的名义,于明报向校委会主席梁智鸿发公开信提出五问。信中爆料副校长遴选的不少细节,当中指梁智鸿早于2013年末已大力游说陈文敏申请副校长一职,物色委员会于2014年底一致同意推荐陈文敏当副校长,并拟订于2015年3月上任。后来陈文敏卷入占中捐款风波,有校委认为法律学院的内部检讨报告不够充分,校委会决定成立审计委员会深入调查,遴选委员会亦暂缓向校委会提交推荐陈文敏的文件。刘质疑,梁智鸿对外解释时只强调遴选委员会尚未完成程序,不提人选已有倾向,使外界误会。刘续指,审计报告完成后,当中并无质疑陈文敏有违反指引或诚信操守问题,但梁智鸿因应部分校委不满,要求审核委员会提交补充报告,以致任命再三延误。补充报告完成后,又加了一句批评陈文敏“未符大学期望标准”。[23][24]陈文敏拒绝回应事件。梁智鸿回应指,物色委员会在物色过程中,欢迎大学成员推荐或介绍物色对象。他承认曾介绍多名他认为有潜质的人选,查询有关人士对副校长职位是否感兴趣。但由于他不是物色委员会成员,且未参与有关遴选的实际工作,故不评论。[23]
6月23日,港大校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就占中捐款调查报告投票表决跟进行动。报告的补充阐述函部分指出,陈文敏在收取戴耀廷其中30万元捐款后,未有向其行政助理及校友事务部交代捐款人资料,认为其做法“偏离应有预期水平”(falls short of expected standards)。不过,报告没有批评陈文敏等人违规或建议有任何处分,反而指出港大现行捐款机制欠缺清晰指引。结果最多校委选择了由校委会再作讨论,第二多的选择是交由大学管理层跟进,最少人选择不再跟进事件。[25][26][27][28]
6月29日,23名泛民立法会议员召开记者会,表示港大副校长任命拖延多月,并不寻常,对事件极为关注。因此,他们早前已联署去信校委会主席梁智鸿查询,另外经叶建源去信立法会内会主席梁君彦,提出在7月3日的内会会议,邀请出任校委会成员的石礼谦议员向议员交代副校长职位的任命进度,及回答议员的问题。[29][30]
延后讨论副校长任命
[编辑]6月30日,校委会举行例会,通过接纳及公开占中捐款调查报告。会议原定还会讨论副校长任命一事,但结果以12比6通过暂不讨论任命。有报章引述消息指校长马斐森在会上反对做法,以至需要投暗票决定。梁智鸿会后解释因为副校长(学术人事及资源)向首席副校长负责,而时任首席副校长钱大康即将卸任,校委会希望在聘得新的首席副校长后,再听取他对任命的意见。[26][31][32]虽然校委会重申此安排合理,又否认做法涉及政治考虑,但仍引起部分港大教职员不满[33];香港大学学生会要求校委会主席梁智鸿承诺在7月下旬处理任命事宜,他没有在学生会订下的期限内作出此承诺,学生会便决定在7月28日的校委会会议上围堵有关人士[34]。
港大学生会会长冯敬恩认为他们被人施以“制度暴力”,需要“捍卫港大”,又批评校委会有多名人士由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委任;另一边厢,校委会委员卢宠茂认为校委会有外界人士介入港大内部事务,对他们的部分言论表示非常反感[35]。
7月1日,香港大学宣布委任副校长(研究)谭广亨为署理首席副校长,7月3日起生效。时任首席副校长钱大康于同日离任。谭广亨继续出任副校长(研究)一职,直至新任副校长(研究)贺子森于2015年9月1日履新。[36][37]8月4日,马斐森向全体教职员、学生及校友发电邮,称按照7月28日校委会会议的决定,委任谭广亨为暂委首席副校长,任期至新任首席副校长覆新。副校长(研究)一职暂时空出。[38]
港大职员协会会长陈捷贵在7月7日播出的港台节目《视点31》时称,陈文敏被卷入捐款风波,会影响到委任他为副校长的决定,所以需要“等埋首副”听取其意见,并非毫无理据。[39]陈捷贵又在节目中称“我强调我不是那个council的成员,虽然我以前做过”“我做过校务委员会的成员”,但他实际上从未当过校委会成员[40]。港大教师及职员会主席张星炜,去信港大校长马斐森及校委会主席梁智鸿,投诉陈捷贵在节目中两度声称自己曾任校委会成员。信中指出,陈捷贵2011年犯过相同错误,故质疑他并非不小心犯错,而是有意作虚假陈述。张星炜提出陈捷贵应接受纪律处分,并要求港大对外澄清陈捷贵从未担任校委会成员。[41]陈捷贵在8月曾向张星炜发电邮,并将电邮副本抄送予马斐森、梁智鸿及约五千名港大职员,承认自己上节目时因压力说错内容,当时其实是想说自己曾担任校委会属下的Condition of Service Committee及校长遴选委员会成员,之后亦已于报章撰文澄清。在电邮中他要求张星炜不要再“纠缠在这种指控上”,又称“何必要步步进逼,造成对立,何堪煮豆燃萁”。张星炜认为电邮会令人觉得他是伪善的人、在校内制造不必要的冲突、恶意攻击陈捷贵,还有对学术自由及大学自主被危及冷感等。9月1日,张星炜透过律师致函给陈捷贵,要求陈捷贵撤回言论、道歉及承诺不会再作出相关诽谤性言论,但陈捷贵拒绝。10月27日,张星炜(原告)入禀高院控告陈捷贵(被告)诽谤,要求法庭颁令禁制被告再作出该些诽谤言论,及赔偿原告损失。案件编号为HCA 2479/2015。[42][43][44]
7月27日,即校委会7月例会前一天,陈文敏接受《信报》访问,首次证实于2014年12月已获物色委员会确认为副校长(学术人事及资源)职位的人选,原定2015年3月中上任,合约条款都已谈妥。他认为事件已拖延8个月,有强烈的政治干预的感觉。[45]
7月27日,刘进图在明报撰文,称有亲建制校委请了一位“重量级中间人”游说陈文敏,叫他在获得任命后马上请辞,而陈文敏不欲串谋造假便一口回绝。刘进图称在校委会会议举行当天早上(6月30日),梁智鸿在一个私人会所进早餐,桌上放有一份校委名单,梁在名单上做记号。有身兼全国政协委员或建制派议员的校委轮番出现,与他讨论箍票情况。刘进图还指中联办和特区政府高层据说也有人参与其中。在确保获得多数校委支持后,梁智鸿便提出押后副校长(学术及人事资源)任命的讨论,等及首席副校长上任再决定。校委们将此付诸表决,通过押后讨论,从而架空了马斐森。[46]梁智鸿当日接受传媒访问,表示绝不接受无中生有的批评,指自己担任公职40年,做事光明正大,“做任何事会自己去做,不会找人去做”。他又透过港大发声明,指部分文章针对他作无中生有的指控,感极度遗憾,并重申没有经第三者向陈文敏游说或讨论副校长任命一事。[47]7月29日,陈文敏在商台节目表示知道有校委会成员安排“中间人”接触他,有关“中间人”曾不只一次对他劝退。陈文敏没有透露该人身份,仅说两人认识多年。他指该校委会委员并非李国章。[48]
7月28日,即在校委会举行例会的同一日,港大校友关注组在报章刊登联署声明,要求校委会尽快确认副校长物色委员会之建议,以及呼吁取消行政长官兼任校监的制度,或只保留校监的礼仪角色[49]。联署在7月12日发起,以网上形式进行[50][51]。参与联署者包括超过1500名校友、900多名公众人士及21个团体[49]。
冲突
[编辑]经过
[编辑]7月28日,港大校委会在下午约5时进行会议,讨论副校长任命等议题[52]。当天,约70名来自港大和其他学府的学生在会议室外聚集,亦有校友和其他公众人士在大楼地下举行集会;另一群立场相反的公众人士亦举行集会,双方互相指骂,并发生推撞事件[53]。
结果,校委以暗票形式表决副校长任命事项,以12比8维持“等埋首席副校长”的决定[54]。在9时20分左右,身为校委会成员的冯敬恩以步出会议厅,声称要上洗手间;返回会议室时,在会议室外聚集的示威者突然冲进室内,并大叫“记者行开”,冯敬恩据说有配合示威者的行动[52]。冲进会议室的示威者数量有争议,有报章指40至50名示威者闯进会议室[52],亦有报导认为示威者有大约100人[55]。进入会议室后,示威者要求梁智鸿解释押后委任的原因,大叫“委任副校长,毋须等候首席副校长”、“制度失败,同学自救”等口号,又指责校委会成员李国章“可耻”[56][57];现场情况混乱,示威者高声呼叫,亦有人站在桌上说粗言[52]。
多名校委会成员打算离开现场,但有示威者要求他们返回座位,接受质询;其后,卢宠茂试图离开现场未果,其后倒卧地上,用手抱著膝盖[58]。一些身兼医生的校委会成员想帮助倒地的卢宠茂,但示威者拒绝让出通道,认为其他校委会成员可能会趁机离开;曾任港大学生会会长的梁丽帼要求委员立即回到座位上,声称示威者会在委员就座后让路,让医学界的校委会成员袁国勇察看卢宠茂的情况[58]。其后,李国章、梁智鸿和袁国勇三人为卢宠茂提供治理,卢宠茂亦能够行动,最后由救护车送院[59];期间,有人试图阻挠卢宠茂登上救护车,亦有人向他投掷水瓶[60]。
校委会成员刘麦嘉轩成功离开会议室,但在停车场被示威者阻塞去路近半小时,她遭到示威者辱骂,更被人要求下跪道歉;停车场内非常闷热,刘麦嘉轩向保安员表示不适,对方便通知救护车到场[61]。当时,香港立法会议员余若薇亦在现场,她曾向刘麦嘉轩高呼“可耻”;据余若薇所称,身为医生的议员郭家麒曾主动向刘麦嘉轩提供协助,但遭警员拒绝[62]。到场保护刘麦嘉轩的港大人员高永贤声称遭到袭击,他的外套被人弄破,手臂上有一道长约五厘米的抓痕[61]。
后续
[编辑]冯敬恩认为港大校委会多次拖延任命事宜,难以维护大学的利益,声言日后将冲击将来校委会的每一次会议[63]。冲击事件翌日,冯敬恩在接受电台主持以电话隔空访问时,表示当时上厕所是正常生理需要,同学的行动是自发决定,否认里应外合。[64]
在冲突中倒地的卢宠茂事后表示自己右膝“撞到一些东西”,他的右膝在两年前因意外致粉碎性骨折,现需要接受物理治疗;卢宠茂表示无从判断被甚么撞倒,又批评阻挠他送院的行为[65]。案件列作“普通袭击”及“声称袭击”处理,由西区重案组跟进。卢宠茂为此提供相关资料,但否认是自己报警;一些人以足球术语“插水”形容卢宠茂倒地一事,他表示会“思考下次跌倒时的做法”[65][66]。卢宠茂倒地的姿势引来网民的二次创作,有人比较他倒地和足球员跌倒的图片,又有人把卢宠茂倒地的图片与艺人肖像合成[67];两所香港企业分别以修改后的卢宠茂倒地相片作宣传,但其后删除了有关帖子[68]。
校委会研究生代表Aloysius Wilfred Raj Arokiaraj在会后向记者派发辞任声明,他称在7月3日时已提出请辞,理由是校委会于6月30日例会通过的决议“不符合我们对国际级大学的预期标准”。他在声明中又称有两个群体向大学施压,并且有人叫他跟队投票,以反映其代表的组别取态。[69][70]此外,Arokiaraj致函南华早报,表示不同意校委会的某些决定,但校委会成员有共同责任去尊重该些决定。他对冲突表示难过,认为表达意见的人不该被愤怒冲昏头脑,应尊重其他意见不同的人。[71]
2015年7月31日,袁国勇决定辞去校务委员的职位,认为自己没能力领导港大向正确方向前进,也不能转化矛盾,倒不如专注于学术研究工作;他否认受到压力,又强调自己不是因早前的示威而辞职[72]。
虽然两人已正式提出请辞,但校方未能随即进行补选,因此他们会留任至新委员上任。[73]
不同报章均有报道,身兼物色委员会主席的马斐森在7月28日的校委会会议时透露,首席副校长一职原有四名人选,但近期有两人退出。[74]有意见认为这与副校风波闹大有关。
8月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署名文章,批评学生冲击占领校委会,指这些“激进学生”之所以会无法无天和完全失去理智,一是因为思维偏激,二是因为反对派“洗脑”、煽动和教唆,三是因为以往同类案例判罚毫无阻吓力。文章重点指出,整件事的核心只有一个,就是卷入“占中”丑闻的陈文敏应否被委任副校长。文章批评陈文敏未为占中捐款风波问责,指“当有人造谣称校委李国章找中间人劝退他,陈文敏保持沉默,直至冲击事件发生后,李国章要求造谣者指出人名,陈文敏才公开作出纠正”,并称反对派欲把陈文敏“捧”成港大副校长。文章亦点名批评公民党,说以该党为首的反对派,以“捍卫大学自主”为名,粗暴破坏大学自主。文末断言,即使陈文敏当上了副校长,只要在任一天,“争议与质疑就不可能停止”,并称陈文敏若真的如其所言的“不看重”是否被委任,那么“以退为进,退出候选,是维护港大、维护社会共识的最佳选择”。[75][76]
各方意见
[编辑]涉事人员的观点
[编辑]港大学生会会长冯敬恩就示威者行动没有实质成果而表示遗憾,又认为示威学生的行动是“以武制暴”[77];他批评校委会没有听取学生的意见,认为示威者是遭受“制度暴力”后才有此行动[78]。香港大学校长马斐森认为示威者的行动破坏规定,梁智鸿表示对冲击感不快,卢宠茂批评涉事学生无法无天,李国章则指示威者包围校委会成员的场面像文化大革命[63]。
大学内部的观点
[编辑]香港大学十位学院院长发联合声明,呼吁校内及校外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的原则,称“不能纵容任何企图扰乱大学正常运作的不文明行为”,并敦促各方以大学利益为首要,寻找让大学向前迈进的共识。[79][80]
外界评论
[编辑]香港教育局对这场冲突表示谴责,认为冲击校委会会议的做法妨碍了大学最高机构的正常运作,吁勿向校委会施加压力[81]。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批评示威者的行径不文明,违反尊师重道的精神,不是大学生应有的举措,希望校方能追究肇事者的责任;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则认为此争议是缘于校委会的无理决定,希望校委会成员能更主动地回应质疑[82]。
身为港大校董的立法会议员锺树根认为示威学生的行为是“港大之耻”,批评他们试图用暴力迫使他人就范,不是读书人的行为;另一名议员叶刘淑仪形容冲击行为“很过分”,认为学生在表达意见时应尊重校委会程序和会议秩序[83]。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认为学生的冲击行动是因为校委会“不义”,形容他们的行为“相当温和”[84];议员叶建源对校委会予以谴责,认为校委会是“混乱的根源”[85]。
一批港大校友发起联署运动,强烈谴责涉事的学生和校友,形容他们的行为暴力和破坏法纪,是“粗暴干预校委会决定”,强烈要求校长马斐森严肃处理示威学生的行为;儿科医生李家仁表示自己有参与联署,又在社交网站上转载此联署的连结,呼吁他人参加[86]。
香港青年联会访问1,078名青年对此事的观点,其中有52.3%的受访者不认同冲击行为,45.7%受访者认为学生在事件中的做法违反校规,44.5%受访者认为他们的行为有违法之嫌[87]。
对警方介入事件的意见
[编辑]冲突当天,校园外有六辆警车戒备,事发时亦有警员进入校内,保护校委会成员;冯敬恩对警方进入校园予以强烈谴责,反问校方是否有从香港大学百周年校庆典礼保安争议上汲取教训[78]。此外,马斐森向港大全体师生发送电邮,就警方进入校园一事表示遗憾,但马斐森的言论遭到多名校委反对[61]。在冲突中倒地的卢宠茂认为,部分示威者在是次冲突中干犯刑事罪行,有多名校委会成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校方应报警;卢宠茂又把校方的处理手法与基真小学女童堕楼事件相提并论[61]。另一名校委会成员刘麦嘉轩亦认为校方宜及早报警[61]。
校委会8月例会
[编辑]在校委会即将再开会前,陈文敏接受有线新闻专访,首次证实是校委会主席梁智鸿游说他申请副校长一职,以及表明自己不会退出。他又证实由年初起已有人劝他退选,而当被问及有没有政府人士劝退时,他称“不知道有没有,所以我不能答有,亦不能够答没有”。他期望校委会能尽快作决定,表示自己不著重能否当上副校长,但这是一个机会让港大证明他们没有受到政治压力。[88]
8月25日,校委会举行例会,校方以保安理由把会议场地从本部校园钮鲁诗楼,移师至位于沙宣道的香港赛马会跨学科研究大楼。在场的保安明显加强,大楼外围更架起铁马。有逾30名保安及逾10名警员于沙宣道两旁维持秩序,校方规定传媒及学生只能进入划定的采访区及示威区,进场人士需让保安员在入口检查证件。[89]会后,梁智鸿向传媒表示,由于在不久的将来不太可能找到首席副校长的适合人选,校委会决定在9月例会再商议副校长任命。他透露,会议讨论了陈文敏和戴耀廷关于捐款风波的审计报告,校委会接纳了由港大管理层组成的中央管理小组所给出的建议,但梁没有说明这些建议为何。会上有校委会成员关注7月28日的冲击事件,梁智鸿透露校委会决定作出跟进,若涉及刑事成分便会报警,唯没有说明会否针对学生。[89][90]
明报的侦查报道引述消息人士称,梁智鸿曾在会上出示一份《学苑》即时新闻报道的打印本,说有校委以该报道作为证据,指控冯敬恩泄密,违反保密原则。冯敬恩获悉指控后,一度表示要考虑一会再回答,其他校委也认为他毋须即时回应,最终要求他以书面形式回应,但没有说明期限。缘由是港大《学苑》即时新闻facebook专页当晚曾发布消息,称“学生会会长冯敬恩指”,他提出要求立刻讨论副校长任命的议案,以8票支持、12票反对而被否决。学苑方面回复记者时,称当日有在场的人对学苑记者这样说,由于情况混乱,故未向冯本人确认消息,作出了有关报道。[91]
据侦查报道所述,明报还取得2004年2月、2014年11月及2015年8月版本的港大校委守则文件。2004年版守则规定校委会委员“一般应将”(normally necessary)校委会议程、辅助文件及会议纪录保密,2014年版守则将用字改为“应将”(it is necessary to),而2015年版守则再改为“绝对应将”(it is absolutely necessary to)。2015年版守则亦在保密条款增加数项规定,包括:规定新委员需签署托管及保密条款,并每年重签一次;把校委会文件按保密程度分类,限制允许传阅给什么人;会议的任何讨论均属秘密,校委会如需要向公众解释决定,一般由校委会主席任发言人,或委任另一名校方代表负责。而在未得校委会或主席批准下,其他委员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会议资料。据明报对2014年版和2015年版守则的比较,新守则只修订了保密条款部分。梁智鸿回复时表示委员认为会议需有坦诚讨论,因此保密非常重要。他又称不时会更新保密守则,并在网上公布。[91]
8月28日,立法会议员田北俊在商台节目上声称政府和中联办都有人曾经游说港大校务委员,他感觉政府在干预大学运作,梁振英在港大任命副校长一事上“过度有为”[92]。特区政府发言人发声明表示田北俊的指控毫无根据,对此深表遗憾[93]。
9月1日,香港大学毕业生议会因早前收到会员要求,按照规程召开特别会议。会议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共审议6个议案。这是港大毕业生议会自1985年以来,第一次举行特别会议。议会委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BDO Limited)进行独立点票。议会的会员人数为162,000,而是次会议共收到9298张合资格票。[94][95]
“港大校友关注组”共提出五项无约束力议案,均获逾7500张支持票,即过半数通过。这五项议案为[94][96][97]:
- 2A:议会认为,港大校委会应该按照既定程序和先例,在30天内确认物色委员会推荐的副校长(学术人力资源)人选;若不,则应以书面形式向议会及公众说明其延后理由及决定。
- 2B:议会认为,应该修改香港大学条例以及所有相应条文,包括大学的条例和规定,以使行政长官不得担任香港大学的校监和首席人员。
- 2C:议会认为,在议案(b)不获通过的情况下,应该修改香港大学条例以及所有相应条文,包括大学的条例和规例,以使行政长官担任校监一职只属礼仪性质。
- 2D:议会应该成立一个工作小组去处理议案(b)和/或(c)的落实事宜。
- 4:港大校委会的职位必须由其教职员、非教职员员工以及学生所接受的人选出任。
“支持十大院长声明校友组”提出的议案被否决,其主要内容为:就香港大学十位学院院长于2015年7月30日发表的联合声明,议会持有类似看法,支持及赞同该联合声明[94][97]。这项议案获1814票支持,3809票反对,1537票弃权,即支持度不足两成[96]。
港大毕业生议会主席温颂安表示,会将投票结果交予校方,但无约束力。记者问及是否对校委会施压,温颂安则称不能代校委会回答,“人生在世有好多压力,怎样处理是个人问题”。他表示,议会将于一至两个月内,成立工作小组跟进事件。[98]
否决
[编辑]经过
[编辑]9月29日,校委会举行例会,以12比8暗票否决委任陈文敏为副校长。
校委会主席梁智鸿称,否决是基于大学的长远及最佳利益。他又表示,基于保密原则、当事人私隐、港大人事政策,不会公布讨论细节。校委本科代表,学生会会长冯敬恩事后开记者会,披露校委讨论内容。梁智鸿谴责冯敬恩披露讨论内容,无视保密原则。[99]
根据冯敬恩所称,校委发言内容包括[100]:
- 李国章会上指出陈文敏无博士学位,亦质疑为何部份政党支持陈文敏,又认为陈文敏当年出任法律学院院长,只因陈是好人(nice guy),而非因学术成就。李国章其后回应,不承认亦不否认有否质疑陈没有博士学位,斥冯是大话精,言论不可信。(陈文敏于商台节目回应,法律界中,博士学位从来不是重要标准,哈佛、剑桥(法律学院)亦出现过院长没有博士学位,香港终审法院亦无一法官有博士学位。2003年,陈文敏获委任为全港唯一名誉资深大律师。陈文敏认为,李国章不清楚法律界的要求。[101])
- 纪文凤、梁高美懿、洪丕正三人认为,未获委任前,陈就高调提及自己是唯一候选人,操守有问题。冯敬恩又说,纪文凤、洪丕正二人发言,以大公司招聘角度,若应征者获聘前高调表露身分,必不获录用。(陈文敏电台回应,去年11月最先披露(候选人)的是文汇报,他不知道有多少高层任命会由文汇率先披露,广泛报道。[101])
- 王䓪鸣指,陈文敏担任副校长会令港大进一步分裂。(陈文敏电台回应,不知道是港大为陈文敏而分裂,还是因为校委处理问题而分裂。他看不到自己有能耐令港大分裂。[101])
- 卢宠茂认为陈文敏学术水平未乎标准,研究成绩连助理教授都不如,另外卢宠茂又说他跌倒后,陈文敏没有慰问(show sympathy)。(陈文敏电台回应,他不知道问候人也是(委任)准则。他问日后港大如何维持国际声誉,聘请高层时原来要问候、慰问人才能做,如何令人信服该聘任。[101])
- 廖长江引述 Google Scholar 搜寻结果,指陈的文章在过去五年衹被搜寻四次。
- 陈坤耀质疑陈文敏的资历不及其他副校长,不够资格处理其他博士学位人士的应征。(陈坤耀否认曾发表有关意见。[100])
冯敬恩还表示,根据会上各校委的发言,很有理由相信投赞成票的是马斐森校长、郭新教授、袁国勇医生、张祺忠博士、吴国恩先生及研究生代表Aloysius Wilfred Raj Arokiaraj、他本人,以及另外一名校委,而其他都投了反对票。[102]
消息人士向明报表示,冯敬恩所披露的各校委发言内容,除陈坤耀之外皆正确。[100]
各方意见
[编辑]港大校长马斐森因为管理团队未齐人,为结果扫兴。[103]较早于八月四日时,马斐森受访,认为他和其他支持委任陈文敏人士,所受政治压力有人幕后策划。之前他私人电邮户口受骇客入侵,内容外泄至亲北京媒体,以致无法否定事件幕后是北京政府。[104][105]
港大学生会与港大校友关注组均要求,校委会主席梁智鸿与12位投反对票的校委就事件辞职。[106][107]梁智鸿表示,自己作为主席处事公正,看不到理由请辞。[108]另一方面,冯敬恩违反保密协议的做法引发争议,他回应指自己的权力来源是港大学生,其他校委无权将学生代表逐出校委会。他又认为梁智鸿作为校委会唯一发言人,拒绝向公众解释否决任命的决定及背后理据,不符校委守则,应该辞职。[109]
三名国际法律学者受南华日报访问时,推举陈文敏为杰出律师、国际卓越学者。前港大法律学院荣誉教授佳日思认为否决理据虚谬,校委会有失体面。他说世上部分顶级法律教授都没有博士学位,以此理由去否决陈的任命,实属荒谬。佳日思曾和陈合著、合编两本书,佳日思形容两本书都受欢迎,引起大量讨论。他又指出陈推动法律改革,贡献广为人知。他更斥责校委会,用卑鄙招数去取悦中国政府。他形容校委会已损害港大学术自由,对香港其他院校破坏同样深远。国际宪法协会荣休会长 Cheryl Saunders 表示,陈的著书、论文见于上乘的出版社,陈堪称香港公法泰斗。她又指出,很多资深公法学者都只发表重要书籍,而无攻读博士学位,但亦胜任去指导其他博士生。对于廖长江据称曾提及陈的 Google Scholar 搜寻次数,Saunders 说自己未曾在 Google Scholar 搜寻别人的学术著作,难以理解廖长江的说法。[110]前港大法律学院讲座教授Anthony Carty则撰文批评陈文敏对学术自由有独特理解(understands academic freedom specifically),大学员工和学生的政治活动就算违法,只要不影响到大学内部便不过问,使得这对大学员工而言,意味著大学可作为这类活动的庇护和发起场所[111][112]。
港大法律学院于10月5日发声明,反驳校委于9月29日会议上对陈文敏的“不公评价”,指陈文敏是获国际学界认可的优秀法律学者,并非全因“好人”才担任院长,而是“基于其愿景、领导才能、操守及对法律教育的热情”,并称“我们曾有幸得他掌舵”。声明引述了佳日思主动去信该院的内容,对方提到校委会否决任命一事令他感震惊,并认为陈文敏“没有博士学位而未能胜任副校长一职”的说法是荒诞的。[113]
另有报道指出,《壹周刊》在2003年时为陈文敏作过一次专访,陈当时已透露没有博士学位的原因。据专访内容,陈文敏说他曾在1988年(任教港大3年后)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修读博士学位,后来港大的进修假期结束,论文导师又被委任为海牙国际法庭法官,他因时间因素而未有修毕学位。回港后他遇上香港回归前种种迫切的课题,故决定“与其在极其狭窄与学术的题目上花时间,不如就社会上的法律问题撰文”。他称“说到底,当你事业到达某一阶段,一个博士学位已不算什么。再去追逐,那只是一个满足自己的奢侈品。”[114]
9月30日,范徐丽泰被传媒追问时,反问记者“名誉咩话?”“名誉资深大律师系咩嚟㗎呢?名誉资深大律师系咪即系大律师吖?大律师系乜嘢叫大律师吖?大律师系学术嘅学历咩?”。[115]
10月2日,屈颖妍撰文批评冯敬恩揭露校委会会议内容,称冯只是现在身处大学,“没人敢动你,暂时死不了”,又问道哪个雇主“会请这样一个计时炸弹在身边”[116]。言论引来争议。
10月4日,港大教育学院副教授李辉在《城市论坛》上称,按冯敬恩的披露内容,陈文敏论文“唔够班”,引用率很低。他说根据“学术界全球最权威”的影响因子计算,陈文敏从事高等教育21年,每年平均的数字是“0.0038”,而教历15年的李辉本人,平均每年有“0.05”。他由此总结指自己是陈文敏的“200倍”,故此有校委说陈文敏连“助理教授”也不能担任。[117]李辉的这番见解引起热论,有一些学者批其错用“影响因子”、无知。[118][119]
李天命在其于明报的讨论区发帖,揶揄冯敬恩说谎,又写了段顺口溜加以调侃[120]。言论引来争议。
反应及后续
[编辑]相关示威及批评
[编辑]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峰在其facebook个人专页发起“#我问候卢宠茂行动”,吁网民在facebook写下对卢宠茂的问候讯息,再加上该主题标签,“合力问候”卢宠茂。[121]网民短时间内大量转载及留言[122]。任建峰表示曾多次强调及呼吁行动“以爱为先”,不过群组内依然有大量人身攻击的用语。卢宠茂10月1日时向传媒表示,截至当日其港大电邮已收到逾2000封“问候信”,不少信件均夹杂粗口字句。他于同日晚上发声明,不点名指冯敬恩片面表述会议内容,断章取义,并遗憾某些人借题发挥,发动网上攻击。他又列出四点自陈心迹。[123][124][125]
10月4日,有港大校友于香港大学校内发起黑衣静坐,以表示不满校委会否决陈文敏出任副校长。约有百名人士到场。[126]
10月6日,四名港大学者在香港大学校内发起“捍卫港大自主静默游行”[127]。游行约于中午12时45分开始[128],由百周年校园起步,游行到中山广场的楼梯,沿途保持静默[129]。大会宣布有2000名师生和校友参与。当中大部分人均穿上黑衣,其中有20多名教授穿上学术袍,以显捍卫学术自由的决心。[130]
10月8日,20多名学者于香港大学召开记者会,宣布成立“学术自由学者联盟”,发起人表示当前有逾60名来自各大专院校的学者参加联盟。他们批评港大校委会以“耸人听闻”的理由,否决陈文敏的任命,指这次风波敲响学术自由的丧钟。联盟的功能会包括检视大学管治及学术自由问题、研判怀疑侵犯学术自由的个案等。[131][132]
南华早报于10月9日报导,梁振英和马斐森曾于9月29日一或数周前(weeks before),即在校委会否决陈文敏任命前,至少会面过一次[133][134]。梁智鸿与马斐森在10月10日经港大发言人作出声明,表示两人均认为不该评论任何闭门会议或讨论,但鉴于近日揣测及可能的不必要误会,因此声明在与校监梁振英的会面中,从未曾触及港大(学术人力资源)副校长任命事宜。其后中文版声明被修改,将陈述改为“从来未有讨论过港大副校长任命”。[135][136]梁振英称报道提到的日期不具体,无从回应。他强调自己没有与马斐森讨论过港大副校长任命问题,亦从来没有干预有关遴选问题。[137]
10月9日,香港政府刊宪,宣布梁振英委任陈曼琪、何君尧等五人为岭南大学新任校董会成员。陈曼琪、何君尧被认为持反占中立场。[138]10月19日,岭南大学学生会发起围堵校董会会议场地,要求与校董对话,讨论废除特首校监必然制等三项诉求[139]。文汇报指这是“大学生冲击校董会再现”[140]。
10月9日,香港大学学生会、港大校友关注组、香港大学教师及职员会及18个进步专业团体,在徬晚6时左右于香港大学图书馆对出的中山广场举行黑衣集会[141][142],主题是“坚守院校自主,不容黑手介入”[143]。大会表示有四千人出席[143]。集会分为多个环节,有多名港大毕业生及教师上台发言[141],出席者包括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记协主席岑倚兰、填词人林夕及商台首席智囊陈志云等人[144]。梁智鸿曾被邀请出席论坛,解释否决任命陈文敏的理据。梁智鸿则回复基于保密理由拒绝出席。[145]
校委会代表补选
[编辑]10月19日至10月23日,香港大学举行校委会研究生代表的补选。这次选举沿用以往网上投票的方式,但有硕士和研究生关注组质疑是违反了校委会根据《香港大学条例》和规程制定的规例,没有遵从“秘密投票”和实体投票站的方式进行选举。多个关注组担心这会间接变成“记名投票”,而且校方无法核查投票者身份,或会导致种票。有关注组在补选的第一天便向校方递信,抗议相关事宜,并要求中止选举、依法重启程序。[146][147]投票结果在23日公布,总投票数为345。来自中国大陆的研究生会会长朱科以274票当选,任期由10月24日开始,为期一年。另一名候选人,为硕士生的英皇教育补习导师麦颖文落选。[148]有《信报》政情专栏文章指出,两人都曾参与建制派的活动,与建制派关系密切[149]。
校委会再举行会议
[编辑]10月27日,港大校委会再次举行会议,是主席梁智鸿在任期将届满前最后一次主持例会,会上讨论了对涉及捐款风波之教职员的处分,以及对冯敬恩就违反保密协议一事的处分[150]。据冯敬恩称,校委会在讨论到关于保密惯例的议程时,各校委成员认为此事与他有利益冲突,因此通过一个议案请其先离开。他对这段时间的讨论内容概不知情。在这个议程的讨论结束后,他再进入会议。[151]会后,梁智鸿向传媒表示,冯敬恩曾要求有更多时间后谘询法律意见,再回应泄密事件,但未有承诺遵守保密协定。校委会虽答允给予冯更多时间去谘询法律意见,并维持冯的校委会成员身份,但决定暂时不让冯参与“保留项目”的讨论。校委会期望冯能在下次会议交代两度违反保密协议的事宜。梁智鸿又表示,校委会将详细调查早前的消息泄漏事件。冯敬恩不满校委会的决定,公开向梁智鸿质问做法是否“未审先判”,梁仅重申冯仍为校委会成员。冯敬恩其后在记者会表示,校委会在他没有得到法律谘询和作出辩解的情况下,对他作出处分。他指出,校委会的决定使师生丧失知情权,在即将讨论的港大深圳医院项目、“占中”事件捐款风波,师生对校委会的监察权力会被削弱。他又指出新一任的校委会主席或会把议程定为“保留项目”,藉以排除异见者。[150]
校内公投
[编辑]10月26日至10月30日,香港大学学生会举行校内公投,学生可就两项对校方无约束力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第一号议案为“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教师、职员及学生接受的人选出任”;第二号议案为“李国章不适合在香港大学管治架构担任任何职位”。这次公投有5353名同学投票,投票率约为33.2%,超过法定要求的10%,因此投票结果有效。[152][153]两项议案均有9成支持票,获得通过,其内容会成为学生会立场。11月2日,港大学生会发声明,要求梁振英正视投票结果,又促请李国章立即辞任校务委员。[154][155]
拘捕行动
[编辑]冯敬恩于2016年7月20日晚上在荃湾梨木树邨的家中被警方拘捕,被指于冲击校委会一事中刑事恐吓、刑事毁坏、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和企图强行进入[156][157][158]。时任港大学生会会长孙晓岚及港大教师及职员会主席张星炜等人不满及谴责校方促成政府起诉学生的做法[157]。然而,案件在两日后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时,裁判官质疑律政司提出的指控是否适当[159],而警方以不同性质的罪名作交替检控亦受时任立法会议员兼大律师梁家杰及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岑子杰质疑[160]。
2017年7月,冯敬恩和李峰琦被判罪成[161]。裁判官一度将两人还押等待判刑,两人求情后才能保释[161]。最终,冯敬恩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李峰琦则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162]。
录音外泄
[编辑]10月28日早上,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披露港大校委会9月29日会议时李国章的一段发言录音,内容包括[163][164]:
- 称法律学院院长由院长推选,所以要当院长只需做“一个好人”(nice guy)。他指堂弟李国能也是推荐陈文敏当院长的其中一人,而且说过陈文敏是个“非常非常好的人”(very very nice guy)。
- 质疑陈文敏没博士学位,反观其他推荐人则有法学博士学位。他称陈文敏要么没尝试过、太忙,或是不觉得博士学位重要,但就质疑这会否使得他日后在处理教授晋升时,不能给出诚实、独立和客观的意见。
- 自称在副校长任命上无受到压力。他提到文汇报和大公报刊出数百篇反对陈文敏的文章,但认为多数人对左报持负面看法,这些报纸说得越多只会令人更反感。他反指有些政党有组织地推举陈文敏,形容就像是把陈文敏当成“党委书记”安插在港大,而政治争议使他对陈文敏这候选人感到非常不舒服及难以处理。
就此录音,陈文敏于下午逐点回驳,批评李国章的言论质素及表现,质疑他能否胜任校委会成员一职[165]。《有线新闻》报道指,李国章在回应时说没听过录音,但证实曾质疑陈文敏没有博士学位及好人能担任院长。他强调自己光明正大、有道理,指录音的人签了保密协议的人却反口,是诚信及人格有问题。他指出这些是支持陈文敏的人,可看出政党有否在背后同流合污、做卑鄙手段,著香港人自己判断。对于录音内容与冯敬恩的版本吻合,李国章回应指先前批评冯敬恩是“大话精”,不是针对他引述的内容,而是针对他开会时答应保密,却事后反口。[166]
校委会主席梁智鸿发表声明,对于会议机密内容怀疑被偷录,表示感到非常震惊。他指该等行为是严重违反保密原则及侵犯个人私隐。身为校委会主席,他对此予以强烈谴责。声明又提到港大会尽全力调查事件,就此报警求助,以及寻求法律意见。[167]警方发言人在晚上证实,接获一院校职员报案,指怀疑院校一个会议的内容遭公开,案件交由西区重案组跟进。[168]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事件不涉刑事成分,报警有点浪费警力[169]。 教育局在晚上八时许发声明,对港大校委会会议的机密内容怀疑被偷录并在传媒公开,予以强烈谴责。声明指出院校自主是香港社会的重要价值,政府不会认同任何破坏保密制度以达到其他目的的行为。[170]
10月29日,马斐森在接受传媒采访时表示同意校委会报警,认为有需要调查是否存在窃听行为,而校委会只是交由警方决定如何调查,说浪费警力并不公允[171]。他指出在香港及港大,不尊重保密制的情况已达致可怕地步,类似事件在近年不断发生,比如教资会研究报告外泄一事[172]。他说违反保密原则的情况在冯敬恩担任校委前已出现,因此并非针对个人[173]。
同日,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发》再披露一段纪文凤于校委会会议的发言录音。在录音中,纪文凤称自己作为企业CEO和雇主已有三十年之久,面试过及雇用过数以百计的人,但从未遇过在应聘过程中这样公开和不顾一切地谈论其可能取得职位的人物。她不点名指出陈文敏实际上已违反保密原则。她更指其做法“过火”(gone too far),制造争议,利用外部和内部力量,“直接或间接地游说、预先表明、胁逼、恐吓、伪造”(directly or indirectly to lobby, pre-claim, coerce, intimidate, fabricate),有时甚至威吓(threaten)校委会成员去通过他的任命。她以自己被某份报章指摘拖延任命为例,说明这只是众多事件之一,而这些手段都非常严重地干预了大学事务。她称由于对该名推荐候选人(即陈文敏)的诚信非常有保留,所以不接受这个推荐。[174][175]
10月30日,香港政府刊宪,以“后补公告”形式宣布新委任港大毕业生议会副主席及精算师潘燊昌、信和集团执行董事黄永光、市区重建局非执行董事周光晖,并再委任纪文凤为香港大学校务委员,四人任期均是由11月7日起,为期三年。[176]其中黄永光持反占中立场,并出任香港青少年军总会的总监;周光晖曾在专栏撰文呼应刘遵义批评学生冲击校委会会议之文章,指刘用“被宠坏的小混蛋”属文雅、客气兼有爱心,称“一句‘小畜牲’、‘禽兽’、moron或jerk便可了当,这是我说的”。[177][178][179]
同日,纪文凤发表声明,对于会议的机密内容被公开感到非常震惊,形容是“道德沦亡”、“令人痛心”,指窃听的人是以卑鄙、违法手段干预大学事务。她肯定自己在校委会会议中的讨论,强调不带政治动机。她称会在接著三年克尽己任,继续贡献港大和香港。[180]另一边厢,陈文敏亦发表声明,抨击纪文凤“妄顾事实”,把报章或他人评论当作他对校委会的“胁逼、恐吓,伪造,甚至威吓校委会成员”。他表示对这种诽谤行为感极度遗憾和不耻,会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181]
港大向法庭作出申请,在傍晚取得法庭临时禁制令,禁止商业电台及其他相关人士使用、发布、披露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的资料,包括会议录音、议程、会议档案、会议纪录及校务委员会的任何文件。[182][183]李国章和纪文凤的发言录音在下午已从商台网站移除[183]。商台表示,收到香港大学代表律师所发的律师信,在谘询法律意见后,决定了从网上移除相关录音声带档案。商台重申捍卫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及公众知情权,并保护任何新闻资料来源。[184]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摄影记者协会、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壹传媒工会及明报职工协会当晚发表联合声明,指事件对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均有负面影响。声明指出有关录音已广为传播,禁制令的作用只是唯独剥夺香港人的知情权。[185]10月31日,梁智鸿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是他的个人决定,事前未谘询校委会成员。他认为作为校委会主席,他绝对有责任和权力维持港大和校委会的尊严,确保校委会的保密程序,让会议能有效进行。[186]
11月2日,香港大学入禀高等法院申请正式禁制令,原告为香港大学,被告分别为商业电台,以及任何取得、发布或打算发布校委会保密资料的知名或者不知名人士。入禀状指,商台及有关人士违反保密责任,要求法庭颁下正式禁制令,禁止商台及相关人士使用、发布或披露任何校委会会议的相关资料,令港大成员包括职员、学生和校委身分曝光。法庭将案件排期于11月6日进行聆讯。[187]7个新闻业团体,包括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摄影记者协会、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壹传媒公会、明报职工协会、独立评论人协会及大专新闻教育工作者联席,在网上发起联署,呼吁港大撤回禁制令。11月4日时又到港大呈交请愿信,质疑临时禁制令严重打击言论及新闻自由。[188][189]11月5日,高院提早开庭审议案件,主审法官林云浩指港大与商台已达成协议。商台由大律师吕世杰代表,港大则由资深大律师施祺福(Clifford Smith)代表。庭上未有披露协议内容,但修改期间透露部份与公众领域有关的细节。商台同意不再播放早前取得的两段校委会会议录音,以及不再披露任何校委会会议内容。另一方面,已存在于公众领域的会议内容及资料,而来源并非商台的,商台可以再次发布。公众则不受此限制,可以转载该两段录音。禁制令涵盖所有过去、现在及将来的会议内容,法官曾指这情况属“不寻常”,港大一方指这点待明日的禁制令聆讯处理。结果,港大针对商台的临时禁制令获解除。[190][191][192]吕世杰在庭外表示,商台是在不承认任何责任的情况下,与港大达成同意令,并不代表是妥协。他强调商台捍卫新闻自由,又指商台公开两段声带,目的是捍卫公众知情权,以免公众被误导。[193]有意见认为,商台的决定或与明年续牌有关。[194]港大方面发新闻稿,表示申请禁制令的目的是要维护校委会的保密原则,而非挑战传媒。[195]香港外国记者会发声明,就禁制令对言论自由的影响表示深切关注,称完全支持记协挑战这对新闻采访和报导的广泛限制。[196]
11月6日,法庭再审理针对第二被告、即相关泄密者的临时禁制令。有五名独立人士或团体申请加入诉讼,包括苹果日报、记协、港大校友关注组召集人叶建源、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总编辑刘以正,以及一名港大学生。港大一方向法庭申请将聆讯押后28天进行,指有多方人士突然加入诉讼,且以往未要求以第二被告身份抗辩,要求法庭只处理有关修改早前颂下的禁制令内容,以厘清当中不清晰的部分。代表苹果日报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作出反对,称苹果日报希望以第三被告身份加入诉讼,因禁制令范围过广,涵盖将来所有港大的校委会议,认为有可能影响到传媒将来的报导。李柱铭又指涉案录音已公开,公众已知道其内容,要求撤销禁制令。代表港大校友关注组的资深大律师梁家杰指出,禁制令的申请人须向法官指出所有完整相关的事实,而港大在四大方面有所隐瞒。代表记协的大律师谭俊杰指,禁制令的延续会对新闻自由构成重大伤害。听取各方陈词后,林官拒绝撤销针对第二被告的临时禁制令,认为若如此会影响港大维护校委会的保密原则,而且按公平审讯原则,需给予港大机会回应各方论点,因此将案件押后再审。林官并决定延长临时禁制令至11月24日,把禁制令内容修订为禁制泄露由2015年6月30日起至当日的校委会会议内容,已进入公众领域的内容则属例外,包括商台较早前发布的两段涉案录音、录音誊本,以及冯敬恩于9月29日披露的会议内容。[197][198][199]
同日,港大校委会主席梁智鸿的任期届满,政府未有在宪报公布继任人选,港大校委会主席一职因而首度出现悬空。[200]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以23票赞成及26票反对,否决由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毛孟静提出,在下周三的立法会大会休会辩论港大禁发布校委会议内容与公众知情权的关系。[201]
11月8日,美国众议院民主党领袖佩洛西率领六名民主党众议员访港,有泛民立法会议员在会面时向对方提及香港大学风波的学术自由问题。[202]
同日傍晚,再有疑似9月29日校委会会议的录音流出。有人在台湾网上讨论区批踢踢发表题为“[爆卦] 今日香港,明日台湾?”的贴文,当中附有一个长达八分半钟的音频档案,及据指是会议发言内容的英文逐字纪录和中文译本,发言者据指为王䓪鸣和马斐森。贴文还提到近日两岸领导人会面,说“就算是老共想要表达善意好了,但是共产党的话可以相信?谁敢相信?香港血淋淋的例子摆在眼前”,指陈文敏因支持真普选而受打压。接著指有人对政治干预学术的行为看不下去,“流传出一份港大校委会讨论陈文敏人事案的录音翻译文本,总算揭开了一些内幕”,并称这是香港回归后的重大事件,呼吁台湾人记取教训。根据音档,疑似王䓪鸣在会上称,港大在过去两年与香港一样经历很多争议,分裂使得大学分散了注意力,无法放远眼光。她表示曾希望新校长就任后能有平稳发展的策略,但没有时间、没有讨论,受够了政治议题主导一切及分裂大学。她认为陈文敏是名君子,但由于很多原因他未必适合该职位。由于存在争议、陈文敏强烈的政治立场、进一步令社会分裂的潜在风险,她没有信心接受这个人选。她期望未来的副校长能促成团结,而非让其工作场所政治化,并建议另觅人选,总结道不能接受陈文敏的任命。马斐森作出回应,同意对方就港大卷入香港这场分裂的分析,但不同意港大因风波而在发展策略层面停滞不前。他称没人想听正面报导,每个人只对争议有兴趣,但港大有很多进展,并非停滞不前。其后王再回应该评论,强调她所说的是针对校委会,而每次校委会的讨论都涉及该些争议。她不乐见任何人造成进一步分裂,而希望看到能团结港大的潜在可能。她称这就是她的论点。[203][204][205]冯敬恩及另一消息人士证实声带确为9月29日校委会会议时的录音。[203]
11月12日,校委会举行特别会议,讨论日后会议安排及禁制令一事。委员互选梁高美懿为暂代主席主持这次会议,另一致通过由石礼谦暂任校委会发言人,负责向外界通报校委会事务、处理突发事件及制定会议议程。其职权包括就禁制令案件向律师提供指示。校委会亦追认了梁智鸿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的决定。石礼谦在会后表示,校委会支持梁智鸿的决定,认为是合情、合理、合法。[206][207][208]
11月9日至11月13日,港大校友关注组联同香港大学教师及职员会在校内举行投票,投票对象为本科生、研究生及教职员,可就三项议案表态。结果在港大35000多名师生中,有近2500人参与投票。当中九成七人(2386票赞成)对校委会否决物色委员会就副校长的推荐人选而没有提供合理理由,表示遗憾。九成人(2222票赞成)对时任校委会主席梁智鸿及否决推荐人选的12名校委表示不信任。在有份投票的研究生及教职员中,九成五人(719票赞成)认为李国章不适合出任校委会主席。[209]
在美国时间11月18日,美中经济暨安全检讨委员会公布了提交美国国会的年度报告书,当中有关香港的部分提及港大副校争议。委员会认为,是次争议只是北京方面干预香港学术界的其中一例。[210]
11月19日,校委会教职员代表选举结果公布,当选者是陈祖为(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柯天铭(Timothy O'Leary,人文学院主任)及连任的张祺忠。三人均被外界视为港大的“改革派”。[211]
11月24日,校委会举行例会。会议继续选出由校委梁高美懿主持,并决定继续由石礼谦担任校委会发言人,直至新主席上任。会上讨论了包括副校长(学术人事及资源)遴选的多个议题。石礼谦在会后表示,已成立副校长遴选委员会,聘任条件维持不变。[212]据苹果日报报导,马斐森向校委会提供招聘条件,当中列明候选人需有丰富行政及人事管理经验,学术方面的要求为“正教授级,具有崇高学历及国际声誉”,没列明需有博士学位。报导亦引述消息称,校委会花了两小时讨论如何处理冯敬恩违反保密协议的问题,最终校委一致提出谴责,要求冯签署保密条款,或是自行草拟条款后交由校委会通过,再签署作实。冯最后作出口头承诺。[213]
11月24日,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港大的临时禁制令延续申请。港大校友关注组召集人叶建源,以及另外一名港大学生,在法庭澄清及收窄禁制令范围后退出聆讯。林官听取陈词后决定押后裁决,临时禁制令延续至作出裁决为止。[214][215]
11月25日,再有疑似9月29日校委会会议录音于批踢踢讨论区流出。有人发表题为“[爆卦] 梦到港大黑幕”的贴文,附有音档及文字记录,发言者据指是黄景强、廖长江、卢宠茂和马斐森。[216]根据音档,疑似黄景强指出,港大被过份分化,需要有人让他们团结起来,而陈文敏这一人选有著争议,故不支持任命。疑似廖长江称,曾查过陈文敏学术著述被引用的情形,发现其著述只被人google(搜寻)过4次,并且没有引用纪录。疑似卢宠茂提到,有点后悔加入了校委会,因他过去几个月内遭受的源自于此,所受的痛苦比陈文敏更甚。他说到,跌倒一事令他被揶揄为做戏、插水,对此他感到很难过,但依然对传媒表示不追究学生。他称如果当日在会议室内外的是他们的学生,那他会真觉得羞愧,因他们没有(对学生)尽到他们的职责。之后他说到,曾认为应该支持陈文敏出任副校长,但之后对陈的学术资历问题存有保留。他指陈文敏一年发表的学术著述不到五项,某几年只有一项,并举例指若其助理教授的学术发表数量也像这样,他会表示关切。他称副校长一职需审查人事及升等,若陈文敏没有相当的学术地位,候选人还可以反过来挑战其履历。他提到,马斐森之前说因为陈文敏已获升等为教授、任命为学院院长,于是认为陈肯定能担任副校长。他希望马斐森在听取其论点后能重新考虑,因他不认为这是没什么关系的事。接著疑似马斐森回应,物色委员会的观点是陈的学历经过考虑,是合适的,并指针对陈的论文发表数量的意见是完全不相关,因这不是职务描述中所要求的,且医学和法律方面对论文发表的要求也不同。卢之后转为提及陈文敏公开表达意见的问题,他指在校委会冲击事件后,没看到陈文敏对校委会成员表示过慰问,比如他本人。他指陈文敏一直宣称这是校委会的过错,包括在《香港家书》也这样告诉公众。他问马斐森作为物色委员会主席,会否考虑之后发生的事,包括陈文敏公开自称候选人、违反保密原则、批评校委会没有做正确的事,以及对校委会及教职员的安全不表示关注。他亦提到,担忧有人把政治论调带进大学,并指包括陈文敏在内,所有人都把他标签成“梁粉”,无论他遭受什么都是活该。马回应指,卢以甚为个人的角度看待事情,认为应紧贴实质讨论和遴选目的。他称职务描述没要求候选人需慰问受伤的人,卢是把事件后的事实置入特定情境讨论。自5月27日物色委员会报告完成后,已有很多意见,而他倾向紧跟事实。他称,任何结果都不会受欢迎,而他的想法是,接受提名对港大的伤害会较小。
11月26日,第三度有疑似校委会会议录音于批踢踢讨论区流出,据指是8月25日校委会会议的内容。有人发表题为“[闲聊] 港大又有国防布”的贴文,附有音档及文字记录,发言者据指是康诺恩(港大副校长)、李国章、纪文凤和梁智鸿。[217]根据音档,疑似康诺恩向校委会汇报冲击事件。疑似李国章提出询问。康在回应时称,可以指认出谁在现场做了什么事。他们可以收集证据,且有可能这样做。疑似纪文凤提及在冲击事件前,已有报导指港大学生会会长声言若诉求不被接纳,便会闯进会议厅。尽管她曾表达这方面的意见,但其后学生依然被允许留在会议厅所在的10楼。她认为,他们不该转移会议场所,而是要警告学生和楼下的人。她续指,从泛民口中得知,当时有为数13人的校友和立法会议员协议留在楼下,学生则在楼上,因此她认为整件事有组织和精心策划,应该警惕。康在回应时称,当时他们都强烈意识到,在会议将完结时学生便会冲进来,但没有预料到当日言语辱骂、肢体冲撞的程度。他提出,若校委会同意,可重新考虑自818事件后与学生所作的协议,这涉及示威区范围,及跟校务委员保持何种距离。疑似梁智鸿提到,照样使用原先的会议厅,但要确保有另一道门可让校委离开,因应出口被堵塞及有人投燃烧弹或类似物品的情况。他亦指出,整件事是基于自818事件后的协议来安排,在是次冲击发生后需改变协议,以顾及安全和保安方面。李建议,将这件事移交给会议,找出涉及此事的学生以采取处分,再回报给校委会,以采取更多行动。他称,如此事处理不恰当,任何校委都可以针对学生、针对校委会提出民事诉讼。他接著说,他可以对香港大学提出民事诉讼,他可以对学生提出刑事诉讼,但他也可以…(语音不清)。梁回应指已接到一宗关于学生的投诉。在之后的讨论中,梁提到下一步是在facebook全面地找出其他学生。
11月29日,香港大学毕业生议会于港大举行特别会议,就港大校友关注组提出的五项无约束力议案进行讨论和表决[218]。各项议案内容为[219][220]:
- 对于校委会在2015年9月29日(“决定”)否决物色委员会就副校长(学术及人力资源)一职的任命建议,而未有向议会和公众提供合理理据,表示极度遗憾
- 校委会需于此议案通过后的14天之内,公布当中牵涉的理据和相关事实以支持其“决定”是符合港大长远利益的说法
- 对于造成2015年9月29日校委会决定的、校委会成员间的讨论作出披露,是符合公众利益及港大吹哨者政策的精神
- 对校委会主席梁智鸿医生,及在2015年9月29日对物色委员会的任命建议投反对票的校委表示不信任
- 李国章教授不适合出任港大校委会主席,因他没有得到学术及非学术员工、学生和校友的信任、信心和尊重
是次会议的投票数为4454,较9月特别会议时的票数少半。约2500人亲身到场投票,另有约1900张授权票。五项议案均以逾九成六的赞成票获得通过。毕业生议会主席温颂安在投票后称,毕业生议会会员有16万,“代表性可以自己谂”。[220][221]叶建源表示,下一步会与毕业生议会商讨,尽快向校方和管治机构反映投票结果[222]。港大发言人回应,会尊重投票结果[220]。
11月30日,高等法院裁定港大校委会的临时禁制令继续生效,直至有关正式聆讯展开。香港记者协会获批准加入诉讼。法官指审讯涉及新闻及言论自由,记协对议题熟悉,能提供法律观点。苹果日报及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总编辑刘以正的申请则被拒绝。法官指两名申请人没有持有保密内容,没有可泄露的资料,非禁制令针对对象,因此拒绝申请。[223]
12月29日,香港大学学生会会长冯敬恩、外务副会长李峰琦以个人名义就港大校委会否决陈文敏任副校长的决定,提出司法复核[224]。
12月31日,政府公布任命李国章为港大校委会主席[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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