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翔麟(1658年—1733年),字天石,号蘅圃,又号稼村,晚号田居,浙江仁和(今杭州)人。
龚佳育之子。康熙二十年顺天中举。官工部主事,累迁陕西道监察御史。赵良栋平定三藩之乱,为满将所扼,争功于帝前,态度粗暴。明珠主使翔麟劾以“大不敬,宜坐斩”,[1]后康熙优容之,仅“命乞骸归里”。翔麟为官十余年,有敢言之称,致仕归里,晚景萧然,“贫至不能举火,萧然不改恒度”。[2]
工于词,与朱彝尊、李良年、沈皞日、沈岸登、李符等合称浙西六家,[3]著有《田居诗稿》、《红藕庄词》等。
- ^ 昭梿《啸亭杂录·赵勇略》:“公复不平,屡上疏争,珠主使其党人御史龚翔麟劾以大不敬,宜坐斩。”
- ^ 《清史稿》二百八十二
- ^ 沈皞日《瓜虚词序》提到: “余少从秀水游,学为倚声之学,好读玉田、白石诸作,偶有所作,按拍而讴。有《江楼合选》一刻,有《浙西六家词》一刻。……”;《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浙西六家词》云:“翔麟,仁和人,其五人皆嘉兴人,故称浙西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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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282》,出自赵尔巽《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