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文宣帝
齐文宣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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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第1任皇帝 | |||||||||||||||||
统治 | 550年6月9日-559年11月25日 | ||||||||||||||||
继任 | 高殷 | ||||||||||||||||
出生 | 北魏孝昌二年 (526年) | ||||||||||||||||
逝世 | 北齐天保十年十月初十日 (559年11月25日) | ||||||||||||||||
安葬 | 武宁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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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北齐 |
齐文宣帝高洋(526年—559年11月25日),字子进,鲜卑名侯尼干[1],勃海郡蓨县(今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人,鲜卑化汉人[2][3][4],因其生于晋阳,又名晋阳乐。为南北朝时期北齐开国皇帝,期间在位10年。他是东魏权臣高欢次子,北齐追尊文襄皇帝高澄的同母弟。
生平
[编辑]幼时其貌不扬,其肤色黝黑、额头宽广但下巴尖削,有布满鳞片般的皮屑。表面上木讷寡言,然内心多权术,虽过往常被兄弟们嘲笑或玩弄,但其才能却颇得父亲高欢欣赏[5]。高澄被兰京刺杀以后,高洋便牢牢地掌握了大权[6]。东魏孝静帝元善见只好封他为丞相、齐郡王,加九锡、殊礼[7]。高洋不甘当傀儡皇帝的大臣,就于550年就废掉了元善见,自立为帝,改元“天保”,建都邺,北齐建立,年仅25岁。[8]当年十一月,西魏宇文泰率大军进攻刚刚建立的北齐,高洋亲自率军迎战。宇文泰看到高洋手下的部队军容严整,叹息道:“高欢不死矣。”随即退军[9]。
即位初期的整治
[编辑]在位初年,留心政务,削减州郡,整顿吏治,训练军队,加强兵防,使北齐在很短的时间内强盛起来。高洋出兵进攻柔然[10]、契丹[11]、高句丽等国,都大获全胜。高洋亦曾趁南朝梁遭遇侯景之乱意图拥立梁宗室萧退为梁帝,遭梁将王僧辩、陈霸先抵抗而未果,后又拥立萧渊明为梁帝并迫使王僧辩接受,但陈霸先袭杀王僧辩,废黜萧渊明,及后即代梁建南陈。
同时,北齐的农业、盐铁业、瓷器制造业都相当发达,是同陈、西魏鼎立的三个国家中最富庶的[12]。
后期的暴虐无道
[编辑]可是,他在即位六、七年后,就曝露出贪婪荒淫的本性,整日倦怠朝政,沉湎于酒色声乐之中。他在都城邺(今河南安阳)连续修筑了三台宫殿,十分豪华,动用十馀万民夫,生活作风奢侈至极。
由于连续几代的北齐皇帝几乎都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加上高洋为人个性变态、残忍嗜杀,酗酒之后更常失去理智,动不动就支解、焚烧活人取乐,导致朝野上下,从左右近侍至朝堂大臣终日活在恐惧之下,连皇太后与高家诸王也对此无可奈何。尽管高洋本人也清楚自己酒后的脱序行为,却始终无法更正酗酒问题,腐化且毫无规则的生活习惯与心理变态等多重因素,使高洋跟北齐大多数皇帝一样,寿命为此大幅缩短,身体状况急遽恶化[13]。
天保五年(554年)八月,高洋任命尉粲为司徒、侯莫陈相为司空、清河王高岳为太保(上三公)、平阳王高淹为录尚书事、常山王高演为尚书令、上党王高涣为左仆射。
天保六年(555年)三月十六日,齐文宣帝高洋返回都城邺城,封高孝珩为广宁王、高延宗为安德王,此两人都是哥哥高澄的儿子。
天保十年(559年),高洋驾崩(最长寿的北齐皇帝),虚龄34岁[8],葬于武宁陵,谥号为文宣皇帝,庙号为显祖[14]。后主天统初年(565年),有诏改谥景烈皇帝,庙号威宗。武平初年(570年),改回原来谥号。
高洋死后,北齐统治阶级内部愈来愈混乱,最终为北周所灭,因而北周灭齐之战统一了北方。
轶事
[编辑]- 高洋荒淫之馀,还喜欢登高,某次令人兴建高台时,曾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下,面无惧色的徒手爬上楼台最高处眺望,嬉戏自若,使过往居民看到纷纷胆颤心惊[15]。此外,高洋还有裸奔习惯,时常在街道上裸露身体,身边的人都不堪直视,他却反自得其乐,尽管当时季节正处寒冬,也毫无异状[16]。
- 高洋觊觎兄长高澄的嫡妻文襄皇后美色已久,在高澄去世后没几年,先是没收了文襄皇后的财产,接著借口高澄生前曾经非礼他的妻妾,而在高阳王府强暴了文襄皇后。太后娄昭君得知这件事后,痛骂高洋,高洋亦痛骂回去。之后,高洋将府中高家妇女无论亲疏全部聚集在自己跟前,命左右仆人强奸这些妇女,又命番邦胡人当众轮奸元怿的女儿安德公主。[17]
- 高洋有次宴会上喝醉,因一时情绪,而恐吓说要将母亲娄太后嫁给北方蛮族,母亲气着说自己怎么会生出高洋这种禽兽不如的儿子,两人不欢而散。其后高洋略为酒醒,回过来想逗母亲开心,便将母亲坐著的小床高高举起,没想到却因此重心不稳,将母亲摔伤。完全清醒后,发现自己铸成大错的高洋命人堆起柴火,打算自焚谢罪,被惊吓不已的母亲阻止,表示自己并没有真的生气;但高洋却不依不挠,令宗室高归彦痛鞭自己,以此下决心戒酒,但没几天便又故态复萌,酗酒更甚[18]。
- 高洋有次带著高归彦到武库,将一对过去因为山崩而落下的石角(一种装饰物)赐给高归彦,并开玩笑说:“日后辅佐幼主时,(高归彦)如果要造反,可以拿出这对石角充场面吓人。”这本来只是玩笑话,但高洋在看到高归彦额骨有三道隆起,看起来很像角状后,竟因此暴怒,拿马鞭将高归彦抽得皮开肉绽,骂道:“以后造反,直接用你头骨的角就能吓人了!”后高归彦果真在高洋死后没几年便起兵造反[19]。
- 高洋曾经非常宠爱一名原为歌妓的薛嫔,其容貌倾国,高洋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和她整日厮守,但后来想到薛嫔进宫前曾与清河王高岳私通,早已不是处女,妒火中烧下,派高归彦到高岳家就此事深究责问,高岳惶惶不可终日,没几天便因此忧死,当时朝野皆以为高岳是被高洋毒死,无不感叹[20]。其后,薛嫔怀孕,然而高洋依然没有释怀高岳的事情,先是将薛嫔的姐姐用锯子杀掉,继而在薛嫔分娩后,又抽出匕首把薛嫔杀了,并将其肢解,把头颅置于自己衣袖里面。回宫大宴宾客时,再突然将人头丢出,吓的满座宾客四散,自己则取出薛嫔的大腿骨(髀骨)当作琵琶,边流泪边吟唱:“佳人难再得,甚可惜也。”[21]薛嫔出葬时,高洋披头散发,在车后步行跟随,大声哭号。[22]
- 高洋个性狂暴,喜欢动手揍后宫妻妾,甚至有人被打死,唯独皇后李祖娥始终受到高洋的礼敬。[23]李祖娥的母亲(高洋的岳母)高洋也不放在眼里,曾有次去岳母家拜访时,拿弓箭射岳母崔幼妃,骂道:“我喝醉酒时连太后也不认识,何况是你这老乞婆!”[24]
- 元魏宗室元韶因娶高洋长姊某公主(即北魏永熙皇后)而为高洋姐夫,有次高洋前去并询问他:“为何汉朝可以中兴?”元韶表示因为新朝没把汉朝刘姓宗室杀光,于是高洋便下令诛杀元魏宗室始平公元世道、东平公元景式等二十五家,其余十九家被囚禁,在东市斩杀七百二十一人,与其余所杀三千人一起投尸到漳水,元韶则被高洋下入大狱,不久被活活饿死[25][26][27][28][29][30][31][32][33]。
- 高洋喜好杀人取乐,在晋阳时,曾用槊(一种类似戟跟矛的长兵器)掷向一位叫尉子耀的官员来寻找刺激,结果一出手就将其杀死。此外,又在三台大光殿上,用锯子将都督穆嵩给活活肢解,又曾在临幸一位叫暴显的官员的宅邸时,将无罪的都督韩悊从人群里叫出来,当场斩首。[34]。
- 高洋因早年长期酗酒,导致精神出了严重问题,常表示自己动不动就看到死去的鬼魂,或是产生奇怪的幻听,使他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一有一点不愉快就动辄杀人。其死前最后一阵子也过得十分痛苦,除了饱受精神煎熬之外,也因为长期的酒精中毒,已无法正常吃饭,只能依靠不停灌酒来恶性循环,最终使自己暴毙[35]。
癖好
[编辑]高洋在位后期残暴不仁,荒淫无道。除此之外,高洋还有肢解、焚烧活人等变态嗜好,以及观淫癖,曾征集坊间美女大批,弄入宫中后,命她们脱个精光,再让左右侍从和卫士们强暴这些女人,演出群交场面,朝夕临视为乐[36]。
高洋也是北齐历史上爱好乱伦、强暴的君主之一,除了兄长高澄的妻子被他强暴之外,高洋也曾多次强暴自己的皇后李祖娥的姐姐、故魏安乐王元昂的妻子李祖猗。李祖猗容貌美丽,高洋觊觎其美色,先是多次将她强行占有,后来更是打算立她为昭仪,便召元昂入宫,令其伏在地上,射了元昂一百多箭,使元昂血流满地而死。[37]李祖娥对此绝食抗议,而高洋的母亲娄太后看不下去,也出面干涉,高洋不得已只好作罢此事。
庙庭
[编辑]皇建元年,齐孝昭帝建立三庙,其中高洋庙以故太尉河东王潘相乐、故司空薛脩义、故太傅破六韩常三人配飨。但于天统四年,太上皇帝高湛下诏将世宗、显祖二庙连同配臣并入齐神武庙。
家庭
[编辑]后妃
[编辑]
子女
[编辑]- 废帝高殷,生母李祖娥
- 太原王高绍德,生母李祖娥
- 范阳王高绍义,生母世妇冯氏
- 西河王高绍仁,生母裴嫔
- 陇西王高绍廉,生母弘德夫人颜玉光
- 高宝德,原封中山公主,后改封长乐公主,生母李祖娥,嫁长乐王尉世辩
- 某女,薛嫔所生
影视形象
[编辑]剧名 | 演员 |
王刚 | |
夏铭浩 |
参见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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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太平御览·卷七百三十·方术部十一》:又曰:齐文宣字子进,神武第二子也。娄太后初孕文宣,每夜有赤光照室。既生数月,后乃与亲姻相对,共忧寒馁。文宣忽应曰“得活”故名“侯尼干”,鲜卑言有相子也。及长,黑色,大颡兑下,鳞身重踝,瞻视审定,不好戏弄,深沉有大度。晋阳有沙门,乍愚乍智,时人不测,呼为阿秃师。娄后见其诸子,历问禄位。至文宣,再三举手指天而已,口无所言,见者异之。
- ^ 《北齐·书本纪·卷一》:“六世祖隐,晋玄菟太守。隐生庆,庆生泰,泰生湖,三世仕慕容氏。……累世北边,故习其俗,遂同鲜卑。”
- ^ 张金龙《高欢家世族属真伪考辨》,文史哲011年第1期总第3期
- ^ 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 第十八篇〈北齐的鲜卑化及西胡化〉,黄山书社,1987年4月第一版。
- ^ 《北齐书 卷四 帝纪第四》:及长,黑色,大颊兑下,鳞身重踝。不好戏弄,深沉有大度。晋阳曾有沙门,乍愚乍智,时人不测,呼为阿秃师。帝曾与诸童共见之,历问禄位,至帝,举手再三指 天而已,口无所言。见者异之。高祖尝试观诸子意识,各使治乱丝,帝独抽刀斩之,曰:“乱者须斩。”高祖是之。又各配兵四出,而使甲骑伪攻之。世宗等怖挠, 帝乃勒众与彭乐敌,乐免胄言情,犹擒之以献。后从世宗行过辽阳山,独见天门开,馀人无见者。内虽明敏,貌若不足,世宗每嗤之,云:“此人亦得富贵,相法亦何由可解。”唯高祖异之,谓薛琡曰:“此儿意识过吾。”幼时师事范阳卢景裕,默识过人,景裕不能测也。
- ^ 《北齐书 卷四 帝纪第四》:武定七年八月,世宗遇害,事出仓卒,内外震骇。帝神色不变,指麾部分,自脔斩群贼而漆其头,徐宣言曰:“奴反,大将军被伤,无大苦也。”当时内外莫不惊异焉。乃赴晋阳,亲总庶政,务从宽厚,事有不便者咸蠲省焉。
- ^ 《北齐书 卷四 帝纪第四》:戊辰,魏诏进帝位使持节、丞相、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大行台、齐郡王,食邑一万户。……夏五月辛亥,帝如邺。甲寅,进相国,总百揆,封冀州之渤海长乐安德武邑、瀛州之河间高阳章武、定州之中山常山博陵十郡,邑二十万户,加九锡,殊礼,齐王如故
- ^ 8.0 8.1 虽然《北齐书》《北史》都作高洋卒年三十一,但《北史》同时提及高洋生于午年,且《北齐书》提及“初,高祖之归尔朱荣,时经危乱,家徒壁立,后与亲姻相对,共忧寒馁。帝时尚未能言,欻然应曰‘得活’,太后及左右大惊而不敢言。”如高洋生于529年,则高欢已官居晋州刺史,不至于家徒四壁苦于饥寒。故高洋生年应为526年,享年应为三十四岁。
- ^ 《北齐书 卷四 帝纪第四》:十一月,周文帝率众至陕城,分骑北渡,至建州。甲寅,梁湘东王萧绎遣使朝贡。丙寅,帝亲戎出次城东。周文帝闻帝军容严盛,叹曰:“高欢不死矣。”遂退师。
- ^ 《北齐书 卷四 帝纪第四》:丁未,北讨茹茹,大破之。六月,茹茹率部众东徙,将南侵。帝率轻骑于金山下邀击之,茹茹闻而远遁。
- ^ 《卷四 帝纪第四》:九月,契丹犯塞。壬午,帝北巡冀、定、幽、安,仍北讨契丹。冬十月丁酉,帝至平州,遂从西道趣长堑。诏司徒潘相乐率精骑五千自东道趣青山。辛丑,至白狼城。壬寅,经昌黎城。复诏安德王韩轨率精骑四千东趣,断契丹走路。癸卯,至阳师水,倍道兼行,掩袭契丹。甲辰,帝亲逾山岭,为士卒先,指麾奋击,大破之,虏获十万馀口、杂畜数十万头。乐又于青山大破契丹别部。
- ^ 《北齐书 卷四 帝纪第四》:帝少有大度,志识沉敏,外柔内刚,果敢能断。雅好吏事,测始知终,理剧处繁,终日不倦。初践大位,留心政术,以法驭下,公道为先。或有违犯宪章,虽密戚旧勋,必无容舍,内外清靖,莫不祗肃。至于军国几策,独决怀抱,规模宏远,有人君大略。又以三方鼎跱,诸夷未宾,修缮甲兵,简练士卒,左右宿卫置百保军士。每临行阵,亲当矢石,锋刃交接,唯恐前敌之不多,屡犯艰危,常致克捷。尝于东山游䜩,以关陇未平,投杯震怒,召魏收于御前,立为诏书,宣示远近,将事西伐。是岁,周文帝殂,西人震恐,常为度陇之计。既征伐四克,威振戎夏,
- ^ 《北齐书 卷四 帝纪第四》:六七年后,以功业自矜,遂留连耽湎,肆行淫暴。或躬自鼓舞,歌讴不息,从旦通宵,以夜继昼。或袒露形体,涂傅粉黛,散发胡服,杂衣锦彩。拔刃张弓,游于市肆,勋戚之第,朝夕临幸。时乘馲驼牛驴,不施鞍勒,盛暑炎赫,隆冬酷寒,或日中暴身,去衣驰骋,从者不堪,帝居之自若。亲戚贵臣,左右近习,侍从错杂,无复差等。征集淫妪,分付从官,朝夕临视,以为娱乐。凡诸杀害,多令支解,或焚之于火,或投之于河。沉酗既久,弥以狂惑,至于末年,每言见诸鬼物,亦云闻异音声。情有蒂芥,必在诛戮,诸元宗室咸加屠剿,永安、上党并致冤酷,高隆之、高德政、杜弼、王元景、李蒨之等皆以非罪加害。尝在晋阳以槊戏刺都督尉子耀,应手即殒。又在三台大光殿上,以锯锯都督穆嵩,遂至于死。又尝幸开府暴显家,有都督韩悊无罪,忽于众中唤出斩之。自馀酷滥,不可胜纪。朝野憯憎,各怀怨毒。而素以严断临下,加之默识强记,百僚战栗,不敢为非,文武近臣,朝不谋夕。又多所营缮,百役繁兴,举国骚扰,公私劳弊。凡诸赏赉,无复节限,府藏之积,遂至空虚。自皇太后诸王及内外勋旧,愁惧危悚,计无所出。暨于末年,不能进食,唯数饮酒,麹蘖成灾,因而致毙。
- ^ 《北齐书 卷四 帝纪第四》:冬十月甲午,帝暴崩于晋阳宫德阳堂,时年三十一。遗诏:“凡诸凶事一依俭约。三年之丧,虽曰达礼,汉文革创,通行自昔,义有存焉,同之可也,丧月之断限以三十六日。嗣主、百僚、内外遐迩奉制割情,悉从公除。”癸卯,发丧,敛于宣德殿。十一月辛未,梓宫还京师。十二月乙酉,殡于太极前殿。乾明元年二月丙申,葬于武宁陵,谥曰文宣皇帝,庙号威宗。武平初,又改为文宣,庙号显祖。
- ^ 《北史 卷七 齐本纪中第七》:三台构木高二十七丈,两栋相距二百馀尺,工匠危怯,皆系绳自防;帝登脊疾走,都无怖畏。
- ^ 《北史 卷七 齐本纪中第七》:隆冬酷寒,去衣驰走,从者不堪,帝居之自若。
- ^ 《北齐书 卷九 列传第一》:及天保六年,文宣渐致昏狂,乃移居于高阳之宅,而取其府库,曰:“吾兄昔奸我妇,我今须报。”乃淫于后。其高氏女妇无亲疏,皆使左右乱交之于前。以葛为 絙,令魏安德主骑上,使人推引之,又命胡人苦辱之。帝又自呈露,以示群下。
- ^ 《北史 卷七 齐本纪中第七》:“太后尝在北宫,坐一小榻,帝时已醉,手自举床,后便坠落,颇有伤损。醒悟之后,大怀惭恨,遂令多聚柴火,将入其中。太后惊惧,亲自持挽。又设地席,令平秦王高归彦执杖,口自责疏,脱背就罚。敕归彦:‘杖不出血,当即斩汝。’太后涕泣,前自抱之,帝流涕苦请,不肯受于太后。太后听许,方舍背杖,笞脚五十,莫不至到。衣冠拜谢,悲不自胜,因此戒酒。一旬,还复如初。”
- ^ 《北史 卷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齐宗室诸王上》:魏时山崩,得石角二,藏在武库。文宣入库,赐从臣兵器,特以二石角与归彦,谓曰:“尔事常山不得反,事长广得反,反时,将此角吓汉。”归彦额骨三道,著帻不安。文宣见之怒,使以马鞭击其额,血被面曰:“尔反时,当以此骨吓汉。”其言反,竟验云。
- ^ 《北齐书 卷十三 列传第五 高岳传》:“仍属显祖召邺下妇人薛氏入宫,而岳先尝唤之至宅,由其姊也。帝悬薛氏姊而锯杀之,让岳以为奸民女。岳曰:‘臣本欲取之,嫌其轻薄不用,非奸也。’帝益怒。六年十一月,使高归彦就宅切责之。岳忧悸不知所为,数日而薨,故时论纷然,以为赐鸩也。朝野叹惜之。时年四十四。”
- ^ 《北史 卷七 齐本纪中第七》:“所幸薛嫔,其被宠爱,忽意其经与高岳私通,无故斩首,藏之于怀。于东山宴,劝酬始合,忽探出头,投于柈上。支解其尸,弄其骨毕为琵琶。一座惊怖,莫不丧胆。帝方收取,对之流泪云:‘佳人难再得,甚可惜也。’”《北史 卷十四 列传第二 后妃下》:“薛嫔者,本倡家女也。年十四五时,为清河王岳所好。其父求内宫中,大被嬖宠。其姊亦俱进御。文宣后知先与岳通,又为其父乞司徒公。帝大怒,先锯杀其姊。薛嫔当时有娠,过产亦从戮。”
- ^ 《资治通鉴》166卷载:“薛嫔有宠于帝,久之,帝忽思其与岳(清河王高岳)通,无故斩首,藏之于怀,出东山宴饮。劝酬始合,忽探出其首,投于柈(pán通“盘”)上,支解其尸,弄其髀为琵琶,一座大惊。帝方收取,对之流涕曰:“佳人难再得!”载尸以出,被发步哭而随之。”
- ^ 《北齐书/卷9|北齐书 卷九 列传第一》:帝好捶挞嫔御,乃至有杀戮者,唯后后蒙礼敬。
- ^ 《资治通鉴 卷第一百六十六》:帝幸李后家,以鸣镝射后母崔氏,骂曰:“吾醉时尚不识太后,老婢何事!”
- ^ 《北齐书 卷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 元韶传》:十年,太史奏云:“今年当除旧布新。”文宣谓韶曰:“汉光武何故中兴?”韶曰:“为诛诸刘不尽。”于是乃诛诸元以厌之。遂以五月诛元世哲、景式等二十五家,馀十九家并禁止之。韶幽于京畿地牢,绝食,啖衣袖而死。及七月,大诛元氏,自昭成已下并无遗焉。或父祖为王,或身常贵显,或兄弟强壮,皆斩东市。其婴儿投于空中,承之以矟。前后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尸漳水,剖鱼多得爪甲,都下为之久不食鱼。
- ^ 《北史·卷十九·列传第七》:十年,太史奏云:“今年当除旧布新。”文宣谓韶曰:“汉光武何故中兴?”韶曰:“为诛诸刘不尽。”于是乃诛诸元以厌之。遂以五月诛元世哲、景式等二十五家,馀十九家并禁止之。韶幽于京畿地牢,绝食,啖衣袖而死。及七月,大诛元氏,自昭成已下并无遗焉。或父祖为王,或身常贵显,或兄弟强壮,皆斩东市。其婴儿投于空中,承之以矟。前后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尸漳水。剖鱼者多得爪甲,都下为之久不食鱼。世哲从弟黄头,使与诸囚自金凤台各乘纸鸱以飞,黄头独能至紫陌乃坠,仍付御史狱,毕义云饿杀之。
- ^ 《北齐书·卷四·帝纪第四》:五月癸未,诛始平公元世、东平公元景式等二十五家,特进元韶等十九家并令禁止。
- ^ 《北齐书校勘记·卷四·帝纪第四·二0》:诛始平公元世 “元世”,本书卷二八及北史卷一九元韶传作“元世哲”,这里脱“哲”字。
- ^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第七》:五月癸未,诛始平公元世、东平公元景式等二十五家,禁止特进元韶等十九家。寻并诛之,男子无少长皆斩,所杀三千人,并投漳水。
- ^ 《北史校勘记·卷七·齐本纪中第七·一三》:诛始平公元世 通鉴卷一六七作“诛始平公元世哲等二十五家”。李慈铭北史札记卷一云:“考魏书任城王云传有世哲,武定中吏部郎,为仆射世隽之弟,即云之孙,而未尝有始平之封。”按魏书卷二一下彭城王勰传,勰子子正封始平王,子钦,字世道袭,入齐,随例降爵。则此始平公应是元世道,即元钦,而非元世哲。通鉴误。此“世”下当脱“道”字。但元世哲亦是同时被杀者,见本书卷一九元韶传。
-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七·陈纪一》:齐显祖将如晋阳,乃尽诛诸元,或祖父为王,或身尝贵显,皆斩于东市,其婴儿投于空中,承之以槊。前后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弃尸漳水,剖鱼者往往得人爪甲,邺下为之久不食鱼。使元黄头与诸囚自金凤台各乘纸鸱以飞,黄头独能至紫陌乃堕,仍付御史中丞毕义云饿杀之。唯开府仪同三司元蛮、祠部郎中元文遥等数家获免。蛮,继之子,常山王演之妃父;文遥,遵之五世孙也。定襄令元景安,虔之玄孙也,欲请改姓高氏,其从兄景皓曰:“安有弃其本宗而从人之姓者乎!丈夫宁可玉碎,何能瓦全!”景安以其言白帝,帝收景皓,诛之,赐景安姓高氏。
- ^ 《太平御览·卷一百三十·偏霸部十四》:又令元黄头与诸国自金凤台各乘纸鸱以飞,黄头至紫陌,乃坠于地。凡所杀害,或支解,或火烧,或投水,盖以万数。又诛元氏或父母为主或身常贵盛,皆斩于东市,凡七百馀人。悉投尸漳水,剖鱼者多获爪甲,都下为之久不食鱼。
- ^ 《太平广记·卷第二百六十七·酷暴一》:北齐高洋,以光武中兴为诛刘氏不尽,于是大诛诸元,死者千余,弃之漳水。有捕鱼者得爪甲,为之元郎鱼,人不忍食之。唯元峦、元长春、元景安,三家免诛。峦以其女为常山王妃,春、安等以其多力善射故也。景安兄景皓曰:“宁为玉碎,不作瓦全。”景安奏其言,帝复杀之。自是元氏子孙,老幼贵贱无遗矣。
- ^ 《北齐书 卷四 帝纪第四》:尝在晋阳以槊戏刺都督尉子耀,应手即殒。又在三台大光殿上,以锯锯都督穆嵩,遂至于死。又尝幸开府暴显家,有都督韩悊无罪,忽于众中唤出斩之。自馀酷滥,不可胜纪。朝野憯憎,各怀怨毒。
- ^ 《北齐书 卷四 帝纪第四》:沉酗既久,弥以狂惑,至于末年,每言见诸鬼物,亦云闻异音声。情有蒂芥,必在诛戮,诸元宗室咸加屠剿,永安、上党并致冤酷,高隆之、高德政、杜弼、王元景、李蒨之等皆以非罪加害。暨于末年,不能进食,唯数饮酒,麹蘖成灾,因而致毙。
- ^ 《北齐书 卷四 帝纪第四》:征集淫妪,分付从官,朝夕临视,以为娱乐。凡诸杀害,多令支解,或焚之于火,或投之于河。沉酗既久,弥以狂惑,至于末年,每言见诸鬼物,亦云闻异音声。
- ^ 《资治通鉴 卷第一百六十六》:故魏乐安王元昂,李后之姊婿也,其妻有色,帝数幸之,欲纳为昭仪。召昂,令伏,以鸣镝射之百馀下,凝血垂将一石,竟至于死。后啼不食,乞让位于姊,太后又以为言,帝乃止。
- ^ 《北史·卷十四·列传第二》:彭乐、任祥并有女,因坐父兄事,皆入宫,为文宣所幸。武成以彭为夫人,养齐安王,任生丹杨王,并为太妃。
前任: 东魏孝静帝元善见 |
中国北齐皇帝 550年6月9日-559年11月25日 |
继任: 长子废帝高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