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
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位于香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时,“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上共有480个项目[1];首份“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上共有20个项目[2]。
文化遗产一般分为 “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无形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有形文化遗产”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而“无形文化遗产”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简而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实物的,是无形的,与传统意义上的“有形文化遗产”不同。
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的规定,各缔约国(地区)应在社区、群体和相关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下,确认和确定境内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作为保护的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06年《公约》生效后,随即筹划进行全港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以搜集研究数据,并用以编制香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2008年,港府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谘询委员会(非遗谘委会),督导全港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2009年8月,委聘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研究中心)进行全港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
2009年9月28日,时任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表示,港府已向国家申请将长洲太平清醮、大澳端午游涌、大坑舞火龙和香港潮人盂兰胜会列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是次申报的4个项目,皆属于《公约》所界定的“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类别[4]。2011年6月3日,曾德成表示很高兴得悉这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功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
历经3年多的时间作广泛研究、实地考察和深入讨论,整项普查工作于2013年年中完成。研究中心并且在接近800个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个案中,推荐了一份包含477个主及次项目的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议清单。
2013年7月10日至11月9日,港府展开为期4个月的公众谘询以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期间,政府除收到十八区区议会和乡议局的意见外,还收到多份由市民和团体提交的书面意见。非遗谘委会参考了公众意见后,将建议清单项目由477个增至480个。该份建议清单最后获政府确认,并于2014年6月公布为香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2017年8月14日,香港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公布首份“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它为政府提供参考依据,并为那些具高度文化价值和急需保存的项目,在需采取保护措施时订立保护缓急次序。这份名录涵盖了4大类别,包括表演艺术、节庆活动、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及传统手工艺,合共20个项目,其中有10个本地项目:
同时已被列入更高门槛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它们自动成为香港代表作名录项目[2]。
其中,粤剧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一项世界级非遗项目[2][5]。
参见
[编辑]参考来源
[编辑]- ^ 1.0 1.1 非物質文化遺產 - 清單. 香港文化博物馆. 2014-10-09 [2015-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17).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2.0 2.1 2.2 2.3 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非物质文化遗产办事处. [2018-06-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 非物质文化遗产办事处. [2018-06-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4.0 4.1 香港首次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香港政府新闻网. 2011-06-03 [2013-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粵劇列為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 香港政府新闻网. 2009年10月2日(星期五) [2015-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