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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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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学教育自2009年三三四高中教育改革起以六年学制为主,初中高中各三年;并于中六时报考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继而升读本地资助大学。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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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学教育过去一直都采用英式学制,学生修读五年中学,并没有正式的初中高中之分(但在课程大纲中则仍分为中一至中三及中四至中五两个阶段)。到1970年代预科教育开始普及,不少学校都开始开设预科课程:

因此,香港的学生其实要在中学毕业时就决定日后升读的大学。

到了1980年代,香港中文大学学制由四年改为三年,所有预科统一为两年。1990年代后期,由于大学学位扩充,政府要增加预科学位,于是首先开办了第一家预科中学。其后到了2000年代中期,为响应最新的教育改革,政府鼓励现有收生不足的中学改制成为高中学校,以为学生提供高中学位,及预备“三三四学制”的发展。“三三四学制”指的是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及四年大学课程。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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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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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教育局的分类,按其营运资金及办学团体,香港的中学共分为以下多种:

  1. 官立中学(Government Secondary Schools)
  2. 资助中学(Aided Secondary Schools)
  3. 直接资助计划中学(Direct Subsidy Scheme Secondary Schools,简称直资中学)
  4. 按额津贴中学(Caput Secondary Schools)
  5. 私立中学(Private Secondary Schools,可再细分为日校和夜校)
  6. 私立独立学校计划学校(Private Independent School Scheme Schools)

官立中学办学团体为香港政府,其馀均为社会团体或私人机构。

现时香港的夜中学都是私立,属于第六类。

根据私立独立学校计划营办的学校不会获得政府提供经常资助,但可获政府以象征式地价批地,以及提供一笔过工程设备津贴,目的在促进优质私立学校的发展。条件是学校最少70%的学生是香港永久居民,提供完整的本地课程,以及是非牟利私立学校。(教育统筹局通告第6/2006 号)

课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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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学教育过去大约可分为文法中学工业中学职业先修中学三类,

  • 文法中学:主要提供传统的课程,以参加升学为主要目的公开考试(主要为升读预科高等教育相关的考试)为主要目的,为香港教育制度的主流学校,而也可以细分为数类。
    • 全日制文法中学:提供各年级日间全日制课程的文法中学,大部分香港的中学都是这一类型。
    • 预科学校:只设有预科课程,为应付香港高级程度会考(和旧制下的香港高等程度会考)的全日制学校。
    • 补习学校:只提供中五至中七,主要以应付公开考试为目的的私立学校,一般而言没有独立校舍等设备(可能租用部分商用设施作校舍)。
    • 夜校:主要是提供予在职人士的夜间课程,虽然一般都主要提供高中级别的课程,但也有少部分提供初中教育的夜中学。
  • 工业中学:提供传统的课程以外,也提供职业技能的训练,和文法中学一样,大部分学生也会参加公开考试。早期的工业中学不会开办预科,甚至高中课程。
  • 职业先修学校:主要以实务科目代替传统科目,以给予部分不适合文法中学教育的学生提供职前训练等的学校。
高中课程

高中一至高中三

  •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甲类高中科目(DSE)
  •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乙类应用学习科目(Applied Learning, ApL)[3]
  •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丙类其他语言科目[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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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法例第279C章: 补助学校公积金规则
  2. ^ 香港法例第279D章: 津贴学校公积金规则
  3.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 (PDF). 
  4.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5. ^ 職專文憑課程概覽. 
  6. ^ 一文睇清職業訓練局(VTC)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