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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真卿撰中兴颂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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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鸣山道教石窟寺及石刻
颜真卿书《中兴颂》石刻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分类石窟寺及石刻
时代南北朝至民国
编号7-1577-4-080
认定时间2013年3月5日
保护历史
1980年7月7日: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鹤鸣山道教造像,颜真卿书《中兴颂》石刻,李商隐撰《重修重阳亭铭》碑

颜真卿撰《中兴颂》刻石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唐。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2013年3月5日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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