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转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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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的一部分 |
移转订价(英语:transfer pricing)是指在关联企业内部或企业之间对交易进行定价,以减低税金的商业行为,简而言之是一种避税的主要方法。
为防财税流失,不少国家及地方政府通过立法禁止或限制移转订价的交易,将其列为逃税行为。
相关企业(公司集团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两三家及以上的母子公司)之间,将货物、服务、版权费等的进行定价。其价格水平未必符合公平独立交易原则,非自由市场的市场价格,手段是把一间子公司的利润转移到另一家子公司,目的是为了避税。在全球化经济之下,更容易用出移转订价的手法,把有利润的生意转给位于避税港的相关企业,在税务计划而言,可省税。为了利润最大化。
例子
[编辑]由于中国大陆的公司税率比香港要高(中国大陆25%;香港16.5%),部份中国企业会于香港设立分公司进行原材料采购活动,并以稍高的价格卖给总公司。这样的安排令中国大陆公司的盈利减少,于总体盈利不变的情况下,整个集团的税务负担得以合法地降低。类似的安排亦可以使用于出口之上,中国大陆公司以稍低的价钱卖给香港公司,再转售到其他国家。
外部链接
[编辑]- 外资企业借转让定价避税,税务机关将重点关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跨国公司在国际税务上的转移价格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移转订价注意事项[失效链接]
- 移转订价因应策略-移转订价的核心问题[失效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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