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沤
外观
田沤(16世纪—17世纪),号石台,湖广黄州府蕲州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田沤是天启四年(1624年)湖广乡试举人[1],崇祯十年(1637年)任孝丰知县,刚到任就除去数名贪吏,属下畏惧如神,当地漕运与丝绸赋役繁剧,丝绸尤为重担,人民往往倾家荡产也不能偿足,他划定均役法,令入学读书者得免除繇役,其馀人民也以劳勋划分役数,让人民感恩戴德;旱灾时他在太阳下跪祷,跪得两膝肿胀,大雨才降下,又释放冤狱、实行善政,馀暇与士子谈论经书,离任时老幼攀辕送别,哭得如失去慈母,编修曹勋写下去思碑[2][3]。
引用
[编辑]- ^ 1.0 1.1 乾隆《蕲州志·卷九·选举》:天启 甲子(举人) 田沤 孝丰知县
- ^ 光绪《孝丰县志·卷五·职官志》:田沤,号石台,湖广蕲州人,明崇祯十年以举人为孝丰令,甫下车除大蠧胥数辈,吏畏如神,东南剧役苦漕与丝,丰民苦丝甚于苦漕,往往荡产不足偿,而吏胥复因缘为奸,民不堪焉,沤苦心擘画定均役法,使列胶庠者得优免,而馀亦劳霉等,民甚德之;频年旱跪祷日火中,两膝为肿皆以诚感得沛泽,其雪㐲狱、勤善政,悉殚心为之,公暇与士子晰经论古,谆谆如诲子弟,去之日老幼送者阗城郭攀辕,流涕如失慈母,编修曹勋以民请作去思碑 未祀 。
- ^ 同治《湖州府志·卷六十三·名宦录》:田沤,号石台,湖广蕲水人,崇祯十年知孝丰,甫下车除猾蠧数辈,邑苦徭役,为定均役法劳逸相等,吏不得因缘为奸,值岁旱,沤葛衣路祷,甘雨立沛,训士民如亲子弟,去任日相送于道者百里 曹勋《田侯去思碑》 。
参考文献
[编辑]- 乾隆《蕲州志》·卷九·选举
- 光绪《孝丰县志》·卷五·职官志
- 同治《湖州府志》·卷六十三·名宦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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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冯士衡 |
明朝孝丰县知县 1637年—1640年 |
继任: 徐公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