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传浦
汪传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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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犯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中华民国江苏省盐城 | 1928年12月25日
逝世 | 2015年1月20日 英国伦敦 | (86岁)
死因 | 血癌并发心脏衰竭[1] |
配偶 | 叶秀贞 |
儿女 | 汪君玲、汪君丽、汪家兴、汪家明 |
知名于 | 拉法叶舰军购案 |
军事背景 | |
效忠 | 中华民国 |
服役 | 中华民国空军 |
军衔 | 上尉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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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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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指控 | 杀人罪 违反《贪污治罪条例》 |
刑事状况 | 外逃通缉犯 |
现况 | 杀人罪因死亡不起诉 拉法叶舰军购案公诉不受理[2] |
通缉者 | 台湾高等检察署 |
同谋 | 妻:叶秀贞 子女: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汪家兴 |
汪传浦(英语:Andrew Wang,1928年12月25日—2015年1月20日),中华民国空军上尉退休,军火仲介商人,因在拉法叶军购案中,被控向中华民国海军总部武获室整后组上校组长郭力恒行贿新台币650万而遭到通缉,并被认为与尹清枫的死脱不了关系。
2015年1月20日,汪传浦因血癌末期并发心脏衰竭于病逝于伦敦。[1]
生平
[编辑]汪传浦系1928年12月25日出生于江苏盐城,抗日战争胜利后,于1946年考进位于上海市,但是附属于浙江省杭州中央航校的通讯员训练班。1949年该校随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湾,被并入位于冈山的空军通信学校正科班九期,并于同年毕业后服役。1957年考入国立政治大学西语系进修。
1960年代早期赴美国密西西比州比洛克西的契斯勒空军基地接受美军通讯训练。他在美国受训期间,和中华民国军方驻华盛顿武官处人员及当地侨民往来密切。回国后在位于台北市的空军单位服役,其后以空军上尉阶级退伍,经常向空军仲介通讯电子设备,是军火界很活跃的商人。
1980年代,汪传浦的公司行销代理德国西门子公司与法国汤姆笙的机场管制雷达设备。虽然他和当时的通信电子局局长李文宝中将熟识及多位军方通航设备主办单位中校主管是同学,但是采购军用品并非空军通讯使用单位能够自主决定,因此汪代理的欧洲规格通讯设备尚无法顺利取代军方惯用的美军援装备。实际上,1970年代理荷兰飞利浦及德国西门子公司标得来台后国防部第一个大计画,虽顺利完工,但也关过一批人[需要解释]。
1988年11月,汪为了汤姆笙公司代号为“BRAVO 喝彩专案”之拉法叶舰交易,设立专属办公室,并更进一步独家代理欧美国家电子作战系统,例如反潜、反电子干扰、飞弹发射、声纳等一系列高科技先进设备,预备销售给海军战舰。1993年尹清枫命案发生后,随即逃离台湾,不法财产恐怕难以追讨。[3]
汪传浦说,他根本不认识尹清枫,第一次听到尹的名字是在命案发生后从媒体上看到。尹清枫1993年5月才调到海军武获室,遇害时间也是1993年,但早在1991年8月底,台、法已签订拉法叶舰采购案合约,“尹清枫并未参与,两者间怎么会有关联?”。其实正确来说:尹是1987年调总部计画署研展组组长,经常赴美、韩、以等国参与派里、蔚山级战舰考查与访厂。1993年初调武获室初任副执行长,1993年5月因修约改全船法造弊案后,调升执行长。9月初赴法,12月6日连两天尹清枫主持拉法叶舰武器系统采购评估会议,参与者说:第一天一切正常,第二天尹电话特多常离席接电话,郭力恒坐立难安,这天告拉法叶舰贪污的黑函寄到总统府也立即送达海军总部。
2015年1月20日,汪传浦因血癌晚期并发心脏衰竭于英国伦敦病逝,后经中华民国驻英国台北代表处证实。[4][1]
2017年7月21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准,单独宣告没收已故军火商汪传浦家族9亿14万馀美元(包含本金4.8719亿馀、孳息4.1295亿馀美元),为中华民国刑事没收制度于2016年改制后的最高金额。[5]汪传浦家族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下称高院)于2018年11月裁定准许检察官没收更高金额的本息9.5332亿美元,后再经抗告,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裁定本金3亿1253万9913.44美元没收确定,另1亿7465万2895.28美元本金和4亿8719万2808.72美元的孳息则发还高院更为裁定。高院于2021年更一审,裁定准许检方没收本息5亿2,074万8,645.83美元(自2017年起算的孳息3亿4609万5750.55美元和本金1亿7465万2895.28美元相加)。[6][7]汪传浦妻叶秀贞再次提出抗告,最高法院于2021年裁定孳息没收的部分撤销发回高院更裁,本金1亿7465万2895.28美元驳回抗告确定,最高法院总计裁定准许没收本金4亿8719万2808.72美元。[7]
最高法院裁定没收本金4亿8719万2808.72美元后,汪传浦家族认为《中华民国刑法》的没收制度可溯及既往有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疑义,进而声请违宪审查,以及对高院作出的两次裁定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受理后于2022年12月2日做出〈111年宪判字第18号判决〉,刑法关于没收制度的规定未抵触宪法原则合宪,法规范审查的部分因未提供合法验证文件而裁定不受理。[8][9]
2023年2月2日,台湾检调通过国际司法合作,列支敦斯登将拉法叶案首笔涉弊款项1,103万美元汇予台北地方检察署执行没收程序。[10]同年7月11日,瑞士向中华民国法务部汇回已冻结的第二笔不法所得款项1.3804亿馀美元(同时依比例50:50的进行资产分享),由台北地检署执行没收。[11][12]
2023年7月28日,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裁定,准许检察官声请没收孳息4亿2958万8279.18美元(追征)。[7]
家庭
[编辑]其妻为叶秀贞;子女四人,包括汪家兴、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长女汪君玲(Rebecca Wang)是时装杂志模特儿,也是英国社交名媛,还曾与英皇孙交往[13]。
叶秀贞和子女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汪家兴等4人,在拉法叶舰军购案中帮助汪传浦收取回扣等罪嫌,亦被列为刑事被告。[1]
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1.3 李秉芳. 翁世航 , 编. 拉法葉艦弊案新進展:軍火商汪傳浦家族海外不法所得第一筆3.3億追回. The News Lens 关键评论网. 2023-02-03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1) (中文(繁体)).
- ^ 陈子华. 涉幻象戰機採購弊案 汪傳浦死亡不起訴. Rti 中央广播电台. 2018-06-01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中文(繁体)).
- ^ 陈玉慧. 拉案檢座離職 汪傳浦282億難討. 联合报. 北美新浪网. 2008-08-18 [2013-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2).
- ^ 黄立伟; 王兴中. 涉尹清楓.拉法葉案 汪傳浦病逝倫敦. 公视新闻网. 2015-10-28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1) (中文(繁体)).
- ^ 刘世怡. 北院裁准 拉法葉艦案沒收273億. 台北. 中央通讯社. 2017-07-21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1) (中文(繁体)).
- ^ 黄哲民; 刘人豪. 拉法葉艦佣金案!檢追回汪傳浦海外資產 孳息135億裁定沒收. ETtoday新闻云. 2023-07-28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中文(繁体)).
- ^ 7.0 7.1 7.2 谢幸恩. 方沛清 , 编. 拉法葉案孳息 高院更二審裁准沒收逾134億. 台北. 中央通讯社. 2023-07-28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中文(繁体)).
- ^ 陈子华. 沒收新制合憲 法務部:彰顯司法正義. Rti 中央广播电台. 2022-12-02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中文(繁体)).
- ^ 林长顺. 方沛清 , 编. 拉法葉犯罪所得135億溯及既往沒收釋憲案 憲法法庭判決合憲. 台北. 中央通讯社. 2022-12-02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中文(繁体)).
- ^ 谢幸恩. 戴光育 , 编. 拉法葉艦案海外不法所得 法務部追回首筆3.3億元. 台北. 中央通讯社. 2023-02-02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中文(繁体)).
- ^ 谢幸恩. 孙承武 , 编. 拉法葉艦案沒收 法務部與瑞士資產分享均拿43億元. 台北. 中央通讯社. 2023-07-19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1) (中文(繁体)).
- ^ 张绪华. 拉法葉艦案 法務部追回43億汪傳浦不法所得. Rti 中央广播电台. 2023-07-19 [2023-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1) (中文(繁体)).
- ^ 英豪宅遭竊 汪傳浦長女曝光. 大纪元时报. 2008-08-17 [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