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步高枪击案
徐步高枪击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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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香港 荃湾石围角邨石桃楼5楼梯间 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分行 尖沙咀柯士甸道行人隧道 |
日期 | 2001年3月14日 2001年12月5日 2006年3月17日(UTC+8) |
类型 | 谋杀、枪杀、持械行劫 |
武器 | 史密斯威森军警型左轮手枪 |
死亡 | 3名警员、1名银行警卫 |
受伤 | 冼家强(警) |
受害者 | 梁成恩(警) 达法尔·伊克巴尔·汗(Zafar Iqbal Khan) 曾国恒(警) |
主谋 | 徐步高 |
徐步高枪击案是指于2001年至2006年在香港发生的三宗涉及休班警员徐步高的枪击案,包括发生于2001年3月的荃湾石围角邨枪击案、2001年12月的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杀案及2006年3月的尖沙咀警员枪击案。三宗案件合共造成4人死亡,包括警员梁成恩、巴基斯坦籍银行警卫达法尔·伊克巴尔·汗(Zafar Iqbal Khan)、警员曾国恒和非法杀害上述3人的休班警员徐步高,另外并造成警员冼家强严重受伤。由于“警察杀警察”案情严重且复杂,受香港社会关注及传媒广泛报导。
2007年2月26日,死因裁判法庭将上述三宗案件的死因研讯合并审理,于同年4月25日审结,陪审团一致裁定徐步高非法杀死案中3人,而他本人则是合法被杀。
案情主角
[编辑]- 徐步高(休班警),主谋,被枪杀。1970生于福建邵武,1978年移民英属香港。
- 梁成恩(警员),被枪杀。
- 达法尔·伊克巴尔·汗(银行警卫),被枪杀。巴基斯坦裔香港人。
- 冼家强(警员),被枪伤重伤。
- 曾国恒(警员),被枪杀。
案发经过
[编辑]2001年3月13日中午12时,梨木树警署接到电话,一名自称姓陈的男子投诉受到梨木树邨松树楼15楼一单位的电视声所骚扰,并留下手机号码。交通总部警员到场发现并无噪音问题,回电未能接触投诉人后离开[1]。
3月14日中午12时,荃湾警署报案室一个供内部使用、没有录音装置的电话,接到一名自称姓曾的男子投诉石围角邨的音响噪音;由于石围角邨不属荃湾警区,值班警员遂转告投诉人致电梨木树警署[2]。中午12时05分,梨木树警署接获一名曾姓男子的电话,投诉石围角邨石桃楼A座552室[3]有音响噪音。值日室警员按当值表,通知与梁成恩同属梨木树警区军装巡逻小队第3队的警员陈子坤前往[4]。
当日早上,梁成恩因为处理一宗袭击案而留在梨木树警署替一名女证人录取口供,并没有出外巡逻,并且与陈子坤调换了午膳时段。梁成恩在警署用过午膳,准备到石围角邨为袭击案录取另一份口供,听到同僚被召唤,就主动透过无线电通话器回应报案室:“是否有任务?”报案室警员重复了指示,当时身在警车的梁成恩决定接手,让拍档陈子坤可以原车回到警署午膳。10分钟后,警车到达石围角邨石翠楼巴士站,梁成恩与陈子坤有短暂的交谈后,单独上楼处理噪音投诉。12时20分,梁成恩抵达石桃楼,但未有发现,于是以手机回复报案室:“已到石桃楼552室,但听不到有声音,不如给我报案人的手提电话,我直接联络他。”值班女警于是根据资料告知梁成恩该投诉人电话号码[4]。
12时30分,警方收到居民报案,在石桃楼B座发现一名警员躺卧在血泊中,其后又接到居民听到枪声的报案。控制中心调派附近巡逻的警员前往支援及召救护员到场。陈子坤在警署枪房门口退还装备时收到有关讯息,即时取回佩枪及子弹等装备,自行乘搭的士赶赴现场。最先抵达现场的警员,发现梁成恩身中多枪,躺卧在五楼552室旁梯间的防烟门前,背部留下一片血泊,警帽及手提电话散落一地,并发现佩枪(型号属史密斯威森军警型左轮手枪,编号为RHKP-7215)和快速上弹器(含6发子弹)失踪,于是通知上级增援。由于不能排除凶徒仍在附近,大批警员穿上避弹衣及头盔,配备雷明登霰弹枪、HK MP5冲锋枪封锁现场,所有离开大厦的住客,警员都以枪口对准,喝令转身及举手缓步走出,并逐一搜身检查。当时到场的陈子坤由于没有配备避弹衣,因此被冲锋队指挥官拒绝准许上楼[5]。穿上防弹衣的救护员由多名持枪警员掩护下再次登楼重返现场[6]。六年后,死因研讯主任陆贻信盘问因为上司安排对换午膳而逃过枪击案的陈子坤,死因研讯主任问他最后一个问题是“你是否觉得自己好够运?”。按明报报导,“证人台上的陈子坤沉吟片刻,反问﹕‘我是否一定要答?’陆贻信最后决定撤回问题。今年(2007年)35岁、1994年平安夜加入警队的陈子坤对自己的遭遇有何感想,旁人再无从得知。”[5]
12时38分,梨木树分区第三巡逻小队主管林荫民督察抵达现场,发现身中五枪(分别击中左肩膀、后颈左方、左胸腔下方、左眉骨及头盖骨中央[7])的梁成恩面部朝天,“左眼凹陷,面色苍白,没有呼吸”[8]。梁成恩其后被送往仁济医院抢救,13时41分证实死亡[7]。
警方其后破门进入遭投诉噪音的552室单位,证实空无一人,其后再破门搜查13个无人应门单位[9]。警方追查该投诉电话,证实由手机打出,并无正式登记机主[10]。由于噪音投诉证实虚报,而警员枪袋有特别的防抢枪装置,因此警方认为凶徒是存心布局犯罪行凶,并可能是熟悉警方内部运作者所为[11]。
搜证及调查
[编辑]由于没有目击者,警方必须依靠环境证据及科学鉴证技术搜证。有住户供称,案发时凶案现场附近的545及547室外,有3个可疑的白色垃圾胶袋。在听到枪声前,又听见有人在走廊拖行垃圾袋,怀疑是凶徒假扮清洁工人的道具。而鉴证人员在现场的门框、后楼梯位置发现血渍,偏偏在右边一道防烟门不见血渍,因此估计当时凶手将右门打开,并埋伏在右门袭击梁成恩,鉴证专家从门口及梁成恩的颈部套取到怀疑属于凶手的衣物纤维[12]。在梁成恩身旁发现一个怀疑属于凶手的口罩,法证专家则找到死者和一名不知名男子的DNA样本[13]。此不明男子的DNA样本,在与5年后尖沙咀警员枪击案被击毙的疑犯徐步高的DNA检验比对后,证实两者吻合[14]。
鉴证专家根据血溅形态分析,推测梁成恩身中的5枪,其中3个中枪位置离地面非常近,而且是近距离射击所造成。根据梁成恩的头部枪伤,不排除凶徒贴著死者头皮射击的可能性。军械鉴证专家则指出,现场发现的全部子弹,均属同一类的.38口径警方专用子弹,从子弹及碎片的来福线研判证实是由同一支警枪发射的。现场共开6枪,其中5枪击中梁成恩[15][16]。此外,军械鉴证亦证实梁成恩可能有接触过佩枪,但由于梁成恩的双手手掌及手背并没有发现开枪后的遗留物料,因此证明梁成恩当日并未开火[17]。根据法医的推断,肯定梁成恩头顶所中的是第一枪,亦是致命的一枪,怀疑梁成恩当时应是被人用武器或其他方式威胁蹲下或跪下,然后被人在头顶开枪。梁成恩头部中三枪倒地后,被人拉扯风褛衣领翻转成向右侧卧,再被人从背面开两枪[18]。
警方曾经寻遍全港共1,160间出售口罩的店铺,甚至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助查,但都找不到口罩的来源。警方亦对梁成恩的背景作全面调查,接见逾350名梁成恩生前朋友同僚,包括同学、警区同事,和一同在警察机动部队受训的同学。警方亦检阅设置在石围角邨8座大厦、地铁大窝口站及荃湾站的闭路电视影像片段调查疑凶的逃走路线[19]。
尖沙咀警员枪击案后,警方从徐步高及妻子的八达通纪录,发现徐在案发当日使用自己的个人八达通,在上午9时许乘搭E31号巴士,该路线由东涌逸东邨驶至荃湾愉景新城,愉景新城当时有不能使用八达通缴付车资的红色小巴驶往石围角邨,如果徒步前往则需时10分钟,而案发前徐步高曾多次前往现场附近[20]。
案发经过
[编辑]2001年12月5日中午12时10分31秒,一名身穿鲜红色长袖上衣、黑色便服长裤、戴白色手套及墨绿色头套、左手持.38左轮手枪的男子冲入荃湾丽城花园丽城广场6号地铺的恒生银行行劫。当时巴基斯坦籍银行警卫达法尔·伊克巴尔·汗 (Zafar Iqbal Khan)立刻举枪与歹徒对峙,并以粤语对歹徒说:“做咩事?唔好乱黎!”(干什么?不要乱来!)歹徒步步进逼,向达法尔大喝两声:“放低枪!”(把枪放下!)但达法尔没有反应,歹徒遂向他身上开了两枪。歹徒其后攀上柜台的玻璃屏风,此时Khan虽中枪,但仍企图还击,站直身子,举起霰弹枪瞄准歹徒。歹徒见状,就从窗口跃下,快速绕到达法尔身后,将他按在地上,瞄准其后颈近距离再开一枪,达法尔最终不支倒地[21][22]。
此时,分行经理区丽晶按动连接总行保安部的警钟,并压低声线报警,但由于声线太弱,999报案中心人员未有清楚听到内容。歹徒从4号窗攀过玻璃屏风,见到区拿著电话筒,即对她说:“咪郁,有炸弹!唔准听电话,踎低!”(别动,有炸弹!禁止听电话,蹲下!)歹徒最先由4号柜台的抽屉取出现金,然后发现5、6号柜没有放置现金,再搜7号及3号柜台,迅速掠去49万2880港元及1091美元[23][24],歹徒于12时11分49秒离开银行,全程仅1分18秒[25]。其后歹徒进入丽城广场,经商场后门逃往丽城花园第6、7座平台,然后沿行人天桥往海安路方向逃去无踪[26]。
达法尔·伊克巴尔·汗于12时30分送抵仁济医院,送院前证实不治[27]。
搜证及调查
[编辑]歹徒在银行的4号与5号柜位表面及现场纸张上,分别留下3个鞋印。鉴证人员将鞋印与现场闭路电视录影比对后,确认现场遗下的鞋印,同属一只穿上美津浓男装27号半(日本尺码,即鞋身长度为31厘米)的波鞋所留下。该款波鞋为2001年中推出市场的Next Alpha款式,型号8KO 00144,每对售价290港元。该款波鞋在港出售共800对,而尺码为27号半的仅有130对,并于2001年底全部售出[28]。歹徒案中留下美津浓运动鞋的鞋印,探员调查得悉全港共有40个出售同款鞋的零售商,而警察俱乐部及机动部队亦有出售该鞋款。由于相信是警员所为,探员曾经透过警队官方刊物《警声》及在各区警局张贴海报,呼吁在警队内部购买4款指定波鞋的同僚,可以用旧鞋换领300元赠券,而其中一款相信就是为凶徒所穿著[29]。然而,最后有12名警员更换旧鞋,但全部都并非当日犯案的同款运动鞋,有关行动亦徒劳无功[30]。
警方根据银行录影系统拍摄下来的歹徒外形,透过专家发出素描并悬红100万元通缉[31],而恒生银行亦悬红100万元通缉歹徒。军械鉴证专家证实枪杀巴籍警卫的子弹,与同年3月枪杀警员梁成恩的子弹来福线相同,即发射自同一支.38口径的手枪[32]。警方因此将案件合并梁成恩案处理,疑凶亦列作全球通缉犯名单之内,但一直未成功将歹徒归案。
在尖沙咀警员枪击案发生后,警员到案中死者徐步高位于东涌的住所进行搜查,先后检走超过60件证物及27盒生活录影带[33],发现一些证明徐步高可能涉及此案的证据。在徐家的电视组合柜内,警方搜到一个刻有“2000年中国银川国际摩托旅游节组委会赠”的纪念座,于是派员前往宁夏银川进行调查,证实徐步高曾经参加活动并接受当地媒体访问,大会亦颁赠有会徽刺绣图案的长袖上衣及纪念座,而徐步高在家庭录影带片段亦曾穿上这件红衣。“银川国际摩托旅游节”的三角形标志与劫案歹徒所穿的红色上衣的图案相似,相信劫匪犯案时把衣服反转穿著,故图案及背后招牌的反转,原应印在左胸前的标志,变成在右胸出现,与标志在上衣的位置一致[34][35]。
警方从徐步高及妻子的八达通纪录,发现两人有交换使用八达通卡的习惯,而徐在案发当日利用妻子李宝玲的八达通卡在早上11时许乘搭E31号巴士前往愉景新城,11时53分再转乘专线小巴96B前往丽城花园。劫案于中午12时10分发生,而案发后一个多小时,徐再用同一张八达通乘搭地铁回警署报到[36]。
尖沙咀警员枪击案
[编辑]案发经过
[编辑]2006年3月16日晚上11点,隶属尖沙咀分区巡逻小队第一队警员冼家强,与一星期前由九龙城警区调职的警员曾国恒,在尖沙咀警署接受15分钟工作训示后,乘坐警车抵达尖沙咀天星码头开始巡逻,当日他们的巡逻路线是“第19咇”,由天星码头出发,沿广东道北行,经海洋中心、新港中心、彩星中心及中港城至柯士甸道的交界,再经行人隧道(即案发地点),右转往丽泽中学折返。两人途中曾于海防道附近截停及盘问一名男子,其后证实无可疑并放行[37]。
3月17日凌晨1时12分,两人走到柯士甸道道行人隧道,并在隧道中央的警员签簿处签到,当时情况平静,亦没有发现其他人。两人在隧道内向港景峰方向前进,走在前头的冼家强正准备沿隧道楼梯拾级而上时,突然看到梯间左边靠墙位置,有一名神情非常可疑、古怪的男子站在高一级,该名男子戴著款式古旧的啡色胶框眼镜,黑色假发[38],双手放在腰间,当冼家强想截停盘问该名男子之际,该男子突然从腰间拔枪,并向他们开火。冼家强和曾国恒两人均中枪,其中曾国恒被打穿脸部后击中喉部,而冼家强脸部也中一枪。冼家强脑海空白一瞬间后意识到自己中枪,并拔枪指向该男子,但对方试图用右手捉著冼家强持枪的双手,冼随即开了一枪,并与该男子进行纠缠。接著见到对方的手枪从左手跌下,冼再开第2枪“却没有声响”,故再开第3枪。两人纠缠期间,双方互相拉扯,该男子曾试图屈曲冼家强的双手,令枪管指向冼,冼发力还击将枪管指向对方。混乱中冼脚部再中一枪,然后,倒地的曾国恒向该男子连开5枪,全部打中该男子,冼感到该男子身体开始乏力,随即用力将他按在地上,两人双双倒地。冼家强负伤倒地之后,右手紧握警枪指向该名男子[39],左手按动无线电通话器通知总部,直到听到增援警员到场才松开紧握的佩枪。在枪战发生后,中枪倒地的曾国恒曾经以低沉声音要求一名正准备进入隧道的途人替他报警,当时该名途人面露惶恐,收起使用中的手提电话,立刻攀过铁栏越过广东道,朝尖沙咀方向不顾而去[40]。
警察指挥及控制中心在凌晨1时14分12秒,首先接到曾国恒按动通讯器的紧急掣,2秒后收到冼家强按动紧急掣,并尝试与两人联络,但没人回应,只有背景杂声。1时14分22秒,冼两次通知中心:“广东道行人隧道,开枪”;1时14分55秒,冼再向中心报告:“广东道行人隧道Open Fire,救命呀!”;1时15分07秒,冼向控制中心报告自己中枪。控制中心在1时15分派遣冲锋队到场支援,1时15分20秒,警长黄正强最先赶到现场,发现曾国恒、冼家强和可疑男子倒卧在隧道内。当时冼家强左手还执住俯伏在他身旁的疑人衣领,并向黄求救。另一名赶到现场的警长林镇雄则替疑人扣上手铐,并翻开他的身体检查,发现他右胸压著一支已生锈、枪嘴有血渍,而且以黄色胶纸包裹枪柄的手枪[41]。
受伤警员曾国恒及疑犯徐步高分别于凌晨1时36分及38分送抵伊利沙伯医院救治,两人于1时47分及1时45分证实死亡[42][43]。警方事后调查,徐步高犯案所持左轮手枪,为2001年遭杀害的警员梁成恩所有[44]。
搜证及调查
[编辑]警方从疑犯身上的个人证件,证实疑犯就是休班警员徐步高。在他身上亦发现一对警用黑色皮手套、两束分别有两条及四条的锁匙、一个放有警察委任证、警察体育游乐会会员证、身分证、住户证等个人证件的啡色钱包、两张驾驶执照及一张载列大屿山竹篙湾警岗同僚电话的通讯录[45]。根据警方调查所得,徐步高在3月16日晚上11时48分下班离开大屿山北警署,往他的住所东涌裕东苑的停车场取电单车,花4分钟驾电单车往逸东邨家兴停车场。其后,徐转驶一部报失客货车,由东涌开往油麻地官涌街,泊车后步行抵达案发现场,警方模拟所需时间约为33分钟,推测徐于当晚12时21分抵达现场。探员在徐步高的电单车搜获与他离开警署时穿著类似的衣物,相信他在出发之前曾经易容更衣[46]。
警方在徐步高的电单车上捡获一张记录了巡警到广东道政府合署签簿时间、巡警数目等资料的纸张,由此可分析出广东道行人隧道是尖沙咀警区及油麻地警区的警员巡逻交界,两区警员巡逻时都会经过隧道,但经由不同出口离开,路线不会重叠。警方怀疑有人刻意抄下两区警员签更时间,得悉凌晨1时半前两区的警员不会同时在隧道内出现。而案发时全港405条行人隧道之中,仅有7条隧道同时设有弧镜及警员签到簿,案发的广东道行人隧道是尖沙咀区内4条同类隧道之中,唯一没有安装上闭路电视的,加上隧道附近环境空旷,利于观察其他入口是否有人进出。隧道位置邻近三号干线,利于犯案后迅速逃逸[47]。行人隧道内管道及平台附近共有5面凸镜,其中4面证实曾经被人移动过,使凶徒更能观察警员进出而不被发觉[48]。因此,警方认为凶徒显然经过精心策划,以巡逻警员为埋伏目标。
警方亦证实徐步高所持手枪的编号,与梁成恩被抢去的佩枪相同,而在案发当日枪内3发子弹都成功发射,留下3颗弹壳;冼家强所持的警枪,其中3发子弹有被撞槌击撞过,但只有第1发及第3发子弹成功发出,第2发留在枪内,故手枪内仍有4发子弹。曾国恒的警枪则成功射出5发子弹,馀下1发在手枪内。现场共开10枪[49],其中冼家强所开两枪并没有击中;徐步高所持手枪两枪击中冼家强、一枪击中曾国恒;曾国恒所开5枪则全部击中徐步高。现场所捡取的3支手枪均性能良好,然而徐步高所持的手枪用以固定弹弓的螺丝已受侵蚀而变短,被人放置纸张夹在螺丝与弹弓中间的空位,以固定弹弓位置,维持枪枝的发射功能[50][51]。
法医报告指出,曾国恒在左耳前方位置中一枪,子弹打穿下颚骨至骨折,至喉咙的左后方,子弹因撞击到颈椎而“转向”,折射至右颈方向,并将右颈的大动脉、静脉、神经线全部切断。右内颈的伤口严重出血,令大量血液灌入气管,阻塞呼吸道致死。但由于伤势未触及脊髓及中央神经系统,法医推断曾国恒在中枪之后应能保持清醒及一定的活动能力,足以负伤走到平台另一端,然后向凶徒连开5枪[52]。冼家强则身中两枪,一枪从右鼻孔打入,撕裂右鼻翼及损坏软组织,从右耳后方直出;另一枪击中左脚小腿,相信是案发期间有人纠缠令枪支跌落地,引发“走火”所造成[53]。徐步高则身中五枪,都由身体右边射入,弹道方向相若,估计五枪是在短时间内连续发射。其中致命的一枪从右腋下射入,水平贯穿身体,子弹进入胸腔后,打穿其右肺、心脏及左肺,造成大量出血及心肺功能受损。其馀分别击中右胸下方、右后腰、另有两枪由徐的右下背打入脊椎,足以令他的下肢即时失去感觉及活动能力[54]。根据三人伤势及血溅痕迹等现场环境证据,法医推断疑凶徐步高当时在隧道平台的左边位置(即港景峰出口),向冼家强与曾国恒施袭。冼家强面部先中枪,受伤后撞倒尾随其后的曾国恒,此时疑凶近距离向曾面部开一枪。其后徐步高与冼家强发生纠缠,此时仍然清醒的曾国恒负伤移至隧道平台的左边位置,向疑凶开火5枪还击,然后将警枪放回枪袋内,并向路过的途人呼救,最后不支倒地[55]。
调查过程
[编辑]徐步高涉嫌参与的三宗案件由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C组负责,为香港警察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调查之一。考虑到疑犯可能是警务人员及为了避免疑犯随时弃掉凶器,有关调查工作虽然规模甚大,惟进行得相当低调。有关调查工作定期需要向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汇报及跟进。
自2001年至2006年间,整宗案件共调查3,667人,包括2,849名警务人员、623名前警务人员及195名可疑人士。探员每日向3名警务人员问话,惟丝毫不透露调查原因。由于疑犯身手敏捷,探员亦对特别任务连及机场特警组人员调查。此外,警务处利用重大事件调查及灾难支援工作系统就可能线索,包括警务人员的个人特征及行踪纪录等,进行分析与比对,惟并无重要发现[56]。由于嫌犯徐步高在警务处的纪录为使用右手射击,加上其委任证个人照片无法看出其“兜风耳”特征,他亦无向警察福利基金借款的记录,因此徐步高一直未被列为调查对象[57]。此外,虽然警务处进行了多次大型搜索行动,惟梁成恩被抢去的快速上弹器仍然下落不明。
当时负责案件侦缉事务的香港警队刑事部主管李家超,于2017年晋升为香港保安局局长[58],于2021年晋升为香港政务司司长,于2022年被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死因研讯
[编辑]死因裁判法庭于2007年2月26日起合并审理涉及徐步高的三宗开枪引致四人死亡案件的死因聆讯,聆讯共进行36天,由2005年李婉仪自杀案的死因庭裁判官陈碧桥担任死因裁判官。警方的死因调查报告交代三案的调查结果、徐步高的个人背景及财务状况等。聆讯一共传召116位证人作供,呈堂证物达258件(未呈堂证物达1073件)。陈碧桥在聆讯尾声引导陪审团,总结案情及提出以下重点:
- 荃湾石围角邨枪击案:现场染血口罩上发现的DNA跟徐步高的吻合[59];
- 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杀案:虽然来自银川的证人表示曾赠予红色大会衣服给徐步高,但是否就是案中歹徒所穿的红衣,最终由陪审员决定;戴上头套的歹徒是“兜风耳”,警方其后替徐的尸体戴上头套,也发现徐步高有此特征,但徐是否就是歹徒须由陪审员决定[59];
- 尖沙咀警员枪击案:数名证人对梁成恩失枪所在位置有出入[59]。
- 梁成恩、达法尔·伊克巴尔·汗及曾国恒的死因需在“毫无合理疑点下”接纳证据并作出裁决;而徐步高的死因,只需符合“相对可能性”的标准,即是说“较为合理”的推论,已可接纳。陪审员应该先就四人之死因作是否“合法”或“非法”被杀作为考虑,如答案是肯定的,则不需考虑“存疑裁决”[60]。
2007年4月25日,陪审团在毫无合理疑点的严格标准下一致裁定,徐步高是非法杀害梁成恩、达法尔·伊克巴尔·汗及曾国恒的凶手,而徐步高则被裁定合法被杀,原因是他先开枪射击正在执勤的冼家强及曾国恒,后被曾国恒开枪还击[61]。
评论与社会影响
[编辑]传媒未审先判
[编辑]在尖沙咀警员枪击案发生后,传媒就事件进行连续几个星期的大篇报导,传媒很快将矛头指向凶嫌徐步高身上,几份销量大报冠以“魔鬼警察”、“狂魔”、“魔警”等标签,更有媒体为求销量不惜刊登一些有待求证的新闻资料,后来都被警方否认[62]。对于将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而言,舆论的未审先判却有引导公众、影响陪审团判断之嫌,涉事者或有藐视法庭的刑事责任,不过当时法庭未有阻止相关报导。[63]。
由于徐步高生前曾与妻子参加亚洲电视游戏节目《百万富翁》,亚视有意剪辑片段重播,徐妻曾要求亚视不要重播但遭到拒绝。2006年3月25日晚,亚视在一片争议声下播出《徐步高事件实录》[64],广播事务管理局其后共接获602宗投诉,指亚视播放该节目的做法不顾徐家感受、令人不安、不宜于合家欢时段播出、影响警方调查构成不公,以及节目对徐步高造成人身攻击等[65]。
死因庭处理惹非议
[编辑]死因庭在徐步高死后1年才召开死因聆讯,更将本案(徐步高枪击案)连同2001年梁成恩遇袭案和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案三案作捆绑式处理,死因庭从未有此先例。而陪审团竟在长达37天的聆讯未有一人提出疑问。最终死因庭裁定徐步高属“合法被杀”,原因是其他遇害者是死在其手,属“非法被杀”,但由死因庭直接掀出别案凶手的做法从未有案例可循,当时外界对死因庭的裁决存在争议,有法律界人士质疑审讯是否公平[63]。
死因聆讯也未能厘清所有疑团,如犯案动机、案发现场有否第四者、曾国恒临死前将佩枪套回枪袋、开了10枪为何有11处痕迹、徐步高是否左右手均能开枪等,至今也未能解释[66]。证人供词亦有明显的隐瞒,专家证人对于徐的犯罪动机仅能以心理状况作合理推测,但环境证据无法完全确认徐是单独犯罪。有媒体以美国麻省理工大学语言学者乔姆斯基于1988年提出制造共识理论作分析,认为部分媒体现象符合该理论的若干假设[67]。香港灵异节目主持人陈云海则在其网上电视节目《谈谈灵说说怪 - 夏日大出击 : 徐步高奇案 - 反判 (一)》[68]及《谈谈灵说说怪 - 夏日大出击 : 徐步高奇案 - 反判 (二)》[69]就死因聆讯提出他“绝对主观的个人分析”(云海语)和几点质疑。
生前跟踪政治人物惹联想
[编辑]徐步高生前曾跟踪政治人物,目的成谜。多名网台主持及专栏作家均认为徐步高案疑点重重[70],陈云海与翁静晶曾主动关注调查,云海更声称“查到啲嘢”,但调查期间指有来自警方重案组的人来传话,著他不要再查,“否则会送命”。由于没有充分证据和牵连甚广,云海最后只表示“真相不能透露”[71]。
影视作品
[编辑]2010年6月,美国A+E电视网付费电视频道犯罪与调查以徐步高枪击案为题材,拍摄名为《罪案鉴定录:香港流氓警察》(“Anatomy Of A Crime: Hong Kong's Rogue Cop”)的记录片[72]。制作期间,因题材过于敏感,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及亲人均拒绝接受访问,导演更无法来港拍摄,最终摄影队在港访问专家及拍摄模拟片段[73]。
改编作品
[编辑]- 2022年上映的电影《神探大战》中,对此案件亦有提及,但案件被改为观塘魔警案。
哀悼与授典
[编辑]- 三案中执勤时遇害的死伤者,先后得到香港特区政府颁发英勇勋章,殉职警员梁成恩与巴藉警卫达法尔·伊克巴尔·汗于2002年获追授银英勇勋章及金英勇勋章[74];警员冼家强与殉职警员曾国恒,则于2006年分别获颁授及追授金英勇勋章[75]。此外,殉职警员梁成恩与曾国恒的灵柩先后获准永久安葬位于和合石的公务员墓地——浩园之内。
- 香港警队于2007年出版的《2006年警察年报》最后一页,向殉职的曾国恒致敬,是警队首次在年报悼念殉职警务人员[76]。
后续处理
[编辑]- 荃湾石围角邨枪击案发生后,香港警方改良报案室处理投诉的程序,当值人员须核实投诉人电话号码正确,再由警察中央调配系统派员前往调查[77]。而警员单人巡逻的“单咇制”在案件发生后受到社会各界质疑,警方其后制订指引,规定上楼巡逻的任务及晚上8时后警员必须双人巡逻,其馀时间则由每区指挥官自行决定。而梁成恩生前所属的梨木树警区[78],已全面实行“孖咇制”(双人巡逻)。
- 香港特区政府参考死因庭的裁决后,于2007年10月决定不向徐步高的家属发放约40万的死亡恩恤金,成为首次有警务人员于在职期间死亡而不获发恩恤金的案例[79]。
- 香港律政司在2012年3月入禀高等法院,指警方已向曾国恒及冼家强赔偿合共逾353万元,故向徐步高的遗产管理人索偿逾353万元并加上堂费[80]。案中惟一生还者冼家强在2014年在回忆录《死里逃生》发布会表示,顾念到索偿对徐步高女儿造成压力,而放弃入禀向警务处索偿[81]。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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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桃楼分为A座及B座,两座入口不相同,并连接一个平时大门锁上的共用垃圾房。石桃楼每层共有54个单位,其中1-27室位于A座;28-54室位于B座。因此,该报案人指称的地址“A座552室”并不存在。详见:“虚报噪音地址‘不存在’”《明报》,200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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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政府化验所法证专家张锦贤出庭作供表示,不知名男子的DNA必须待警方拘捕疑犯,互相核对印证,始能确立身份。口罩上找到属于该不知名男子的共有8个DNA特征,而属于梁成恩的只得4个,故可确定口罩并不是由梁成恩佩戴,分析报告亦排除了现场有第三人存在的可能。参见陈美琪、聂晓辉. 香港枪击案警员梁成恩证物口罩发现他人DNA. 中国新闻网. 2007-03-07 [2016-04-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0).
- ^ 政府化验师彭志明在庭上指出,在香港要再找另一个拥有相同DNA组合的人,机会率为14.9亿分之一,机会极微。参见:“石桃楼枪杀案现场 口罩DNA与徐吻合”《明报》,2007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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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见“徐步高用妻八达通掩行踪”,《星岛日报》,2007年4月13日;“查八达通纪录 揭徐步高踩线”,《明报》,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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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医官刘明辉在庭上指出,歹徒首先击上护卫的肚腹及左手,这样的伤势只会令他感觉痛楚,而肚腹一枪亦未破坏体内器官,不影响其活动能力。但最后击中头部的一枪,则穿越其左、右大脑,严重破坏脑组织及造成大量出血,令伤者即时失去知觉,短时间后会停止呼吸及心跳,故此为致命的一枪。参见:“第三枪轰头杀护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太阳报》,200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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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人利嘉阁地产经纪罗逸愚指出,仍戴著头套歹徒逃走时表现轻松,以缓步跑的方式离开现场,当时证人曾尝试跟踪歹徒,但短短10多秒已不见歹徒影踪。参见注17
- ^ “徐步高案:巴籍护卫头部中枪是致命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星岛日报》,200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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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广告可见于《警声》第732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及735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换领期为2002年7月27日至9月30日
- ^ “查2000“兜风耳、左撇子”警员”《明报》,2007年4月14日
- ^ 参见: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2001年悬赏通告第24号,通告终止日期:2006年6月10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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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在死因聆讯呈上四段生活录影带片段,第一段于1999年12月31日拍摄,片中短发陆军装的徐步高兴奋地抚摸怀孕妻子的肚皮;第二段为2000年12月30日拍摄,片中徐步高与一名小女孩在东涌东荟城一带玩耍,片中显示他当时穿著与丽城花园劫案歹徒同款的美津浓球鞋,并且穿著“银川国际摩托旅游节”的红色上衣;第三段为2001年3月17日拍摄,片中徐步高与女儿及青少年在篮球场打篮球,他当时亦是穿著同款美津浓球鞋,并以左手盘球;第四段于2002年3月23日拍摄,片中显示徐步高与小女孩等人到加拿大梅耶特河(Miette River)雪山区滑雪场旅游,片中他戴著一个黑色飞虎队头套。参见:“徐步高:活著,我该做什么?床边手写字条呈堂”《明报》,200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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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编辑]- 香港电台“新闻专题 - 枪击案死因研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苹果日报》“杀警案死因聆讯审结世纪死因研讯结果: 徐步高杀三人”(仅提供给香港用户及订户使用)
- 《文汇报》“徐步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