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承宣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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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承宣(处、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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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黎朝的承宣 | |||||||||||
黎圣宗光顺七年(1466年)—阮圣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 | |||||||||||
黎圣宗洪德六年(公元1475年)行政区划 | |||||||||||
历史 | |||||||||||
历史 | |||||||||||
• 成立 | 黎圣宗光顺七年(1466年) | ||||||||||
• 废除 | 阮圣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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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北𣴓省 、太原省、高平省 |
太原承宣(越南语:Thừa Tuyên Thái Nguyên/承宣太原),是越南后黎朝十三承宣之一,下辖三府八县七州,东接谅山承宣、中国广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东南同京北承宣相交,西南毗山西承宣,西连宣光承宣。
建置沿革
[编辑]明永乐五年(1407年),明朝征服安南。同年六月,在安南太原镇设置太原直隶州,由交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管辖。次年(1408年)冬,太原直隶州升为太原府,领富良县、司农县、武礼县、洞喜县、永通县、宣化县、弄石县、大慈县、安定县、感化县、太原县11县。宣德二年(1427年),黎利推翻明朝在安南的统治,建立了后黎朝,分全国为五道,以太原之地属北道,沿用陈制,改为太原路。
光顺七年(1466年)六月,黎圣宗划分天下为十二承宣,改太原路为太原承宣。光顺十年(1469年)四月,黎圣宗重划承宣,改太原承宣为宁朔承宣,下辖1府7县[1]。洪德四年(1473年),复改宁朔承宣为太原承宣[2],后增领为3府,共8县7州。洪德二十一年(1490年)四月,黎圣宗下令绘制各承宣地图(划定版图),各承宣改题为“处”,太原承宣为太原处[3],黎襄翼帝洪顺年间,改称为镇。
南北朝时太原镇隶属于莫朝,黎世宗光兴十五年(1592年)黎军收复除高平府外的所有土地,黎熙宗永治二年(1677年)郑弘祖郑柞灭亡莫朝残馀势力,黎廷遂以高平府地析出太原镇为高平镇,太原镇仍领富平、通化二府。
至西山朝、阮初太原镇皆属北城所辖,直至阮圣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北城诸镇撤镇设省,太原镇撤改为太原省。
行政区划
[编辑]太原承宣下辖3府,共8县7州。镇莅初设在司农县南的亨山。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大越史记全书》,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硏究所附属东洋学文献センター,昭和59-61 [1984-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