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六瓦斯气爆事故
日期 | 1970年(昭和45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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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大约17时45分(日本时间) |
地点 | 日本国大阪府大阪市北区(包含旧大淀区、旧北区) |
起因 | 79人死亡 420人负伤 |
天六瓦斯气爆事故(天六ガス爆発事故)是1970年(昭和45年)4月8日傍晚在日本大阪府大阪市北区(包含旧大淀区、旧北区)国分寺附近的大阪市营地下铁谷町线天神桥筋六丁目站工地现场[1]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
此事故造成79人死亡、420轻重伤的惨剧。住宅26户全烧或者半烧毁、336户被气爆的震风损坏、在邻近地区门窗被震风损坏的住宅甚至还有1,000户以上。
事发经过
[编辑]1970年(昭和45年)4月8日17时15分左右、工程人员将露出在地下坑道中,用来输送瓦斯的中压和低压管道中,凝结水除水器的接头部分拔除后,意外引发瓦斯外泄。中压管道是在1957年(昭和32年)5月铺设的老旧管线,因瓦斯外泄意外,所有在地下工作区的工程人员全数被疏散到地面上。
事发地点附近刚好有大阪瓦斯公司的巡逻车经过,发现并通报了总公司,因此总公司出动了事故处理车,另外也出动消防车巡逻广播要求附近居民避难,以及现场严禁烟火。然而事故处理车抵达事故现场时刚好引擎熄火,处理车为了再次发动引擎,数次发动点火系统,不慎引发的火花点燃了自覆盖在以明挖覆盖工法方式施工的现场上面覆盖板缝隙中泄出的瓦斯,在17时39分左右引发大火。
这时,现场聚集了许多前来围观的群众,大阪瓦斯的职员,消防员以及警官等。17时45分左右,事故处理车的大火点燃工地正下方地下泄漏的家用瓦斯,导致大规模爆炸。爆炸威力炸飞了工地现场道路上所覆盖的1,000片总长约200公尺×宽约10公尺的覆盖板,因此几乎把所有围观的人震飞,造成大量死伤。
事故发生后,多数伤患送往同区内以北野医院为首的25间医院救治。大阪府警察局本部在18时,于气爆事故现场往西约200公尺的大阪市北市民会馆设置现地警备本部。而大阪市在20时,也在同一地点设立灾害地对策本部。死者遗体安置于同区的太融寺、难波别院、鹤满寺等。
事故后
[编辑]受此事故影响、大阪市议会设置了地下铁工事现场瓦斯气爆事故对策特别委员会。依照当时中马馨市长的想法[2],要求了当时承包建设工作的铁建建设,与大阪瓦斯公司对死伤者以及住宅毁损的市民进行赔偿,[3]。
翌年(1971年)6月,大阪府警察本部开始强制搜查,7月23日大阪地检厅起诉了大阪市交通局职员3名、铁建建设从业员5名、铁建建设的下游承包商从业员1名还有大阪瓦斯从业员2名,共计11人,以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裁决上的争论点是大阪市与铁建建设主张大阪瓦斯应负起管理责任、而大阪瓦斯却主张大阪市应负起管理责任。
- 一审:大阪地方裁判所于昭和60年4月17日(刑月17-3~4-314)判决
- 铁建建设从业员(实施工程):缓刑监禁、上诉
- 铁建建设下游承包商从业员:无罪
- 大阪市交通局职员(监督施工责任):缓刑监禁
- 大阪瓦斯从业员(维护管理瓦斯):1名在公审期间死亡放弃公诉、1名无罪
- 二审:大阪高等裁判所于平成3年3月22日(判时1458-18)判决
- 停止上诉
以此事故的发生为契机,日本政府在瓦斯事业法省令第77条、第78条,制定了“进行挖掘工作时,为了保护周遭的人事物,要善加防护露出的导管线路”的相关法律条文,使得"确认露出部分两端有无地面崩塌的危险"、"适当的防漏对策"、"能吸收或分散温度变化引起导管伸缩的措施"、"危急情况时切断瓦斯输送"这些事项被决议。
附近的国分寺公园树立慰灵碑。
另外,当时大阪府吹田市正在举行日本万国博览会(大阪万博),其中的“瓦斯展览馆”(大阪瓦斯公司的展馆),因为此事件一时暂停开放。又,大阪市营地下铁谷町线东梅田站 到 都岛站施工区段,由于事故现场就在此段,因此延迟到1974年5月才开通。
相关条目
[编辑]- 桂歌之助 (2代目)(当时艺名是桂扇朝), 事故当天,刚好在现场附近的寺院里面正准备举行预定的落语会,由于事故发生,有大量死伤者,作为会场的寺庙临时转为伤患与遗体的收容所,活动只好取消。之后又于歌之助举行落语会时发生了千日百货店火灾等大灾害、随著有名人士的讣报被报导、歌之助也有了“呼唤灾害的男人”这样的称号。
- 大邱上仁洞瓦斯爆炸事故
- 二次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