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天主是爱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天主是爱》拉丁语Deus Caritas Est)通谕是教宗本笃十六世的第一篇通谕,原文是以本笃十六世本人的母语德语写成的,[1]而后再翻译成拉丁文。公布于2006年1月26日,[1]而在通谕末尾的落款则是2005年12月25日。[2][3]

通谕全篇42节,约七十五页,共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的标题是《爱在创造和救恩史中的一致》,分为五章,从神学和哲学角度分析各种爱的意涵,以希腊文中出现的二种爱:男女两性之爱(eros)和共用之爱(agape)和基督宗教信仰中的爱德作对应,为主要分析重点;第二部分的标题是《爱德,教会作为爱的团体对爱的实践》,这一部分有六个章。讲述教会团体该如何实行爱的行动。[3]

标题

[编辑]

该通谕的拉丁原文标题《Deus Caritas Est》,依照惯例而取自通谕的头二个词。[4]由于开头的引言本笃十六世引用了新约圣经若望一书(也翻成约翰一书)的第4章第16节的后半段。[注 1]

大纲

[编辑]

通谕开头本笃十六世引用了若望一书借此强调爱乃是基督信仰的核心这项教理,以及说明由于今日的世界有时候竟然因总总原因而在某些场合把天主与仇恨和暴力连结在一起,因此这引发他选用‘爱’当作他任内的第一篇通谕的主题。[注 2]

天主是爱通谕分为二部份,第一部分《爱在创造和救恩史中的一致》是在学术上用哲学角度去分析爱的意涵,提到希腊文中三种能表达爱的字eros:男女之间一类的爱、philia:友爱和agape:超性的纯爱。从分析eros和agape的分别开头,进而说明这二种爱的不能分离。最后能在耶稣内统合二者而达成完满的大爱,且论及爱不能仅对于天主而是同时需爱近人。

第二部分《爱德,教会作为爱的团体对爱的实践》以实务为主,从新约圣经的宗徒大事录(也翻成使徒行传)所记载的初期基督徒团体和其他史料提及的初期教会的爱德的描述去论述教会组织应是爱德的团体。尔后从十九世纪开始的社会体制的改变,对“正义”的诉求被提出,世俗政府中认为由社会正义的行使以取代爱德行为来解除社会问题的观念逐渐高涨。但另一方面,本笃十六世以提出良十三世教宗的《新事》,到他的前任若望保禄二世的《工作》、《关怀社会事务》和《一百年》等历任教宗的通谕说明教会也会对应当时的社会问题而改变。进而分析政府和教会的角色定位,维持社会正义的是政府的职责以及根源,并强调虽然二者在正义的题材上会相遇,但是教会不能去在正义行使上取代政府及国家,社会正义的维护是由政府来体现而非教会。而就算有政府的维护正义,依然不能忽视爱的必要。以此界定了教会与政府的分别。而在论及爱德的实行中也强调教会爱德的行动只能是不求回报的付出,不能成为传教的工具或有附加条件。最后再度强调作为基督徒从爱德中与天主的调和的重要。[1]

注释

[编辑]
  1. ^ 我们认识了, 且相信了天主对我们所怀的爱。"天主是爱,那存留在爱内的,就存留在天主内,天主也存留在他内。"(若一4:16,思高圣经协会翻译)
  2. ^ 第一节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