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决民主
外观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09年7月5日) |
多数决民主(Majoritarian democracy),指依循多数统治的民主模式。典型为“西敏模式”(Westminster Model)。
意义
[编辑]- 社会结构同质,不需因地制宜,为中央集权国家
- 宪法为柔性宪法,只需国会过半数通过即可修改
- 选举制度为单一选区多数决制
- 政党体制为两党制政治
- 行政权行使为多数党组阁之单一政府
- 无违宪审查权
- 不强调两院制,采取国会一院制,或上议院不能否决下议院的提案,削弱上议院的权力
- 朝野政党主张为单一面向
- 主张间接民主,反对公民投票
缺失
[编辑]- 多数决民主容易牺牲少数族群的利益。政策决定往往依循多数统治的原则,易忽略少数族群的需求。因此在公民教育上,常强调应有“尊重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素养,避免出现多数暴力。
- 单一选区多数决制无法使少数族群及党派有代表权。
- 相较于共识型民主及参与式民主,多数决民主容易造成社会撕裂,左右两派誓不两立,导致离心式政治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