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昌大押
和昌大押 Woo Cheong Pawn Sho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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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
地址 | 湾仔庄士敦道60至66号 |
座标 | 22°16′35″N 114°10′17″E / 22.27638°N 114.17134°E |
地区 | 香港香港岛 |
概要 | |
建成年份 | 1888年至1900年代(124-136年楼龄) |
层数 | 4 |
廊柱 | 5 |
历史评级 | 香港二级历史建筑 |
和昌大押(英语:Woo Cheong Pawn Shop)位于香港湾仔庄士敦道60至66号,由4幢相连、设有长廊式阳台的唐楼组成,楼高四层,分别建成于1888年至1900年代,土地由填海所得,建筑物已有逾百年历史。
年前逃过被拆卸重建的厄运,市区重建局于2007年耗资逾1,500万港元复修完成保育及翻新工程,改成售卖传统食品和古玩的高级生活用品店,楼上3层则改装成高级英式酒吧及餐厅 The Pawn。物业权现由市建局与嘉华国际集团共同拥有。[1]
建筑特色
[编辑]和昌大押由四层高窄长形的楼宇连成一排,面向庄士敦道,是现时少数留存的四幢相连阳台长廊式楼宇,坐落于1887年前填海所得的土地上,面积约为450至700平方呎,建筑物以木为基本结构,墙由砖砌成,地板由木铺成,设有窗遮挡的露台,是当时盛行的商业楼宇,楼底高,设有采光井,通往阳台处装有法式大窗,面向庄士敦道处设有阳台长廊。
楼宇没有厕所设施需由专人收集排泄物,而行人路为露台底覆盖。没有电梯、地下曾经用作家庭式商铺,楼上为住宅,曾于1948年翻新。结合中西建筑特色,此种建筑风格于19世纪在香港甚为常见。过去这类中式楼宇多数由华人居住,故在香港常被称为“唐楼”。
历史
[编辑]庄士敦道66号“和昌大押”的原主人为裕泰兴创办人香港当铺大王罗肇唐,64号由“余氏宗亲会”于1966年购入,地铺为“均记”雀鸟店。62号地铺是售卖洋货的“永兴百货商店”,其后转为平价服装店“香港时装”;而二楼一度为“淑女发廊”占用。60号A地铺初时为“东区美容院”,结业后亦改成平价衣物店。
2003年,和昌大押连同船街18号的一幢战前商住楼宇由市区重建局以2,500多万元购入,和昌大押作为文物保护项目,船街18号则重建住宅,市区重建局统称为“庄士敦道项目”。[2]
- 曾于和昌大押唐楼经营的商铺(由左至右):
- 庄士敦道66号:和昌大押
- 庄士敦道64号:小美容电发厅(打通62号)、俊昌鞋帽商店、余氏宗亲会、均记雀鸟店
- 庄士敦道62号:小美容电发厅(打通64号)、永兴百货商店,香港时装
- 庄士敦道60号:东区美容院、永城行
押铺
[编辑]“和昌大押”整个项目的命名源于庄士敦道66号的押铺,惟原本经营的铺位于活化更新期间迁移至对面的大王东街。2020年11月3日起,和昌大押指由于租约期满,已经搬迁至铜锣湾登龙街51号地下继续营业,接手该处原有的“和丰大押”,并保留及更新三面霓虹灯招牌。
更新后面貌
[编辑]和昌大押旁边的船街18号由嘉华国际集团与市区重建局共同发展成为商住发展项目嘉荟轩(J Residence),住宅部分提供381个单位。至于庄士敦道60-66号的商铺是称为“J Senses”的一部分,整列地铺(包括和昌大押原址)经复修后打造为一间独特的生活概念品牌店,并设有传统特色食肆、新时代家居用品陈列馆,后来改为开设意大利酒吧餐厅La Piola;而1楼及2楼被打造成一间由Classified Group经营,高级英国菜主题餐厅The Pawn。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堂食禁制令影响,La Piola及The Pawn先后于2021年2月底及9月13日结业,2021年6月9日主打意大利拿玻里菜的甜品咖啡店Crust Italian进驻地下,而The Pawn原址则进行翻新工程,12月6日改为精致粤菜食府和昌饭店(同属Classified Group旗下)。
批评
[编辑]市建局将天台列为“私人公共空间”
[编辑]《苹果日报》于2009年4月报道,The Pawn 只在地下侧门及天台贴出告示,表示平台花园开放时间为上午11时至晚上11时,一般市民难以察觉天台是公共空间。记者向酒吧职员查询可否到天台参观及逗留,职员表示可以。但市建局发言人表示,和昌大押天台属“Private Open Space”(私人公共空间),而非“Public Open Space”(公共空间),食肆开放天台给市民休憩是出于好意,目的是希望公众可更亲密参观这历史建筑物。[3]
市建局在多年前发展有关项目时,希望给予市民观赏和昌大押的建筑特色,因此与租户安排在特定时间内可以开放有关私人天台物业让市民进内参观。现时天台的地方由楼下的餐厅负责管理,在一般日间及晚上(11:00-23:00)开放该处予公众参观,公众人士现可乘坐电梯由地下到天台。惟当餐厅需要使用天台作为私人宴会场地时、或天气情况不许、又或需要进行维修工程等情况下,该处会暂停开放予公众人士参观。[1]
禁止公众人士在天台饮食
[编辑]2012年3月25日,有市民在和昌大押天台饮食时被管理公司仲量行人员投诉并报警处理。警方动用冲锋队对付于和昌大押天台进食的市民,要求他们离开。管理公司的行为被市民批评香港的文化保育政策以及公众空间设置不少不合理及不公平的条件,没有考虑公众人士感受。[4]
参见条目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庄士敦道项目(嘉荟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市区重建局 - 庄士敦道项目 更新日期 : 2011.09.10
- ^ 船街 18 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市区重建局 更新日期 : 2011.09.10
- ^ 苹果日报 和昌大押天台属私有 (2009年4月7日)
- ^ 和昌大押保育抗衡战 网民号召 天台饮水 夺回主场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