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鸾旗
吴鸾旗 | |
表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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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 吳鸞旂 |
白话字 | Ngô͘ Loân-kî |
台语罗马字 | Ngôo Luân-kî |
号 | |
汉字 | 泮水 |
白话字 | Phoàn-súi |
台语罗马字 | Phuàn-suí |
表字 | |
汉字 | 魯齋 |
白话字 | Ló͘-chai |
台语罗马字 | Lóo-tsai |
别称 | |
汉字 | 吳部爺 |
白话字 | Ngô͘-pō͘-iâ |
台语罗马字 | Ngôo-pōo-iâ |
吴鸾旗(1862年—1922年),字泮水,号鲁斋,祖籍福建漳州龙溪[1],台湾彰化县蓝兴堡(后改隶台湾县)出身[2],父亲为吴景春。他是台湾中部的著名仕绅,与林献堂之父林文钦为表兄弟[3]。
生平
[编辑]早年经历
[编辑]吴鸾旗出生于清同治元年(1862年),系出台南吴郡山家族的一支,祖父吴国圭以彰化县蓝兴堡一带(今台中市太平区一带)为据点进行开垦,为吴家拓垦台中的开基祖,父亲吴懋建则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产业。母亲林纯仁则为雾峰林家林甲寅之女[4]。
1864年,吴懋建于福建漳州逝世,林纯仁母兼父职,承接家族产业。林纯仁对家中财产皆亲自核整,且善于理财,因而致富。因此,吴鸾旗自幼成长于良好的经济及教养环境,自幼入县学读书。光绪十五年(1889年)捐纳为贡生,后升为分部主事,时人称“吴部爷”[4]。
协助建省
[编辑]光绪11年(1885年),台湾建省。台湾巡抚刘铭传数度访查蓝兴堡下桥仔头后,确定于现今台中市一带建立省城。财力雄厚的吴鸾旗授命为董工总理,负责督造城廓[1][4]。为筹措建省的财源,吴鸾旗协助刘铭传进行台湾中部的清赋工作,并随林朝栋平定因清赋不公引发的施九缎事件[4]。
日治时期
[编辑]1895年,乙未割台。日本人为了巩固在台湾的统治力量,积极拉拢地方仕绅。当时拥有土地800甲的吴鸾旗,自然也成为日人积极拢络的对象之一。明治29年(1896年)吴氏担任台中县联甲总局办事员,隔年担任地方招安委员,与日本政府建立良好的政商关系。明治30年(1897年),吴鸾旗授佩绅章。1898年叙勋六等,担任台中县参事,1901年改任台中厅参事[1][4]。1917年任台中会员总代 ,1920年任台中州协议会员[4]。
投资产业
[编辑]吴鸾旗家族为台湾少数的富豪之一,且与雾峰林家具有密切的姻亲关系,因此在日治时期常可见到两家族的事业合作。吴鸾旗在日治时期主要从事土地开发和米谷买卖,并拓及其他领域[4]。在农业方面,吴鸾旗与林月汀、 林献堂、林阶堂等人成立“布屿拓殖株式会社”,以经营农业为宗旨[4]。
明治38年(1905年), 吴汝祥筹组彰化银行,吴鸾旗出任董事一职[4]。又曾任台湾拓殖株式会社董事长[1]。
资助建设
[编辑]除了台湾省城的建造之外,吴鸾旗在台中的建设颇丰。早在清领时期,吴氏即倡建宏文书院。日治时期也资助台中中学(今台中一中)的设立。此外也协助修建彰化节孝祠、台中市城隍庙、乐成宫、宝觉寺等等[4][5]。
宗教
[编辑]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吴鸾旗倡建彰化节孝祠 ,任“分部主事”及“董事”。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捐建台中市城隍庙创建捐输及任职重建委员[1]。后陆续修建乐成宫、宝觉寺等等[4][5]。
产业
[编辑]日治时期,日本人相中台中市城隍庙的土地,吴鸾旗捐地予建设帝国制糖株式会社,并取得部分股权[1]。与姊夫林染春负责拆除城隍庙,并迁建于忠孝路巷内现址[1]。
教育
[编辑]光绪十三年(1887年)吴鸾旗等人倡建宏文书院,任董事。日治时期也资助台中中学(今台中一中)的设立[1]。
遗绪
[编辑]吴鸾旗公馆
[编辑]吴鸾旗于修建省城时同时修建其公馆,位址于今台中车站后站一带,据记载公馆面积约1500坪,为三合院型式兴筑,两落四护龙格局,坐西南朝东北。正身前有歇山顶轩亭,南侧外护龙有一轩亭突出于水池上,形成水榭建筑,是当时中部代表性的宅院之一。然而,吴鸾旗逝世之后,长子吴子瑜因筹款赴中国于昭和10年(1935年)将公馆转售基隆采矿富豪颜钦贤[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颜钦贤于1955年廉价售出公馆土地给政府供兴建孔庙,但部分房舍被做为公务人员宿舍以及战后建物被住户占用成为大杂院,因而政府建孔庙另寻他地。1985年因地上占住户纠葛,经法院强制拆除夷为空地[4]。原址先为德安购物中心,今为大鲁阁新时代购物中心[4]。现仅存更楼一座,移存今台中公园[3]。
吴鸾旗墓园
[编辑]大正十一年(1922年)吴鸾旗去世,其子吴子瑜始返台,并依其父遗嘱在太平冬瓜山吴家花园兴建墓园[1][4]。
家庭
[编辑]注释
[编辑]相关条目
[编辑]- 吴氏公馆:现址为大鲁阁新时代购物中心,于1985年拆毁,原公馆正门之更楼则迁移至台中公园内保存。
- 吴鸾旗墓园:台中市古迹,实为吴家家族墓园。吴鸾旗与其父及各自的嫡配夫人同葬,但其父吴景春在漳州遭太平天国军袭击,尸骨下落不明,仅为衣冠冢,而吴景春夫人林纯仁与吴鸾旗夫人许尔昭则为骨坛,吴鸾旗本人则是棺木[1]。
- 天外天剧场:原为吴鸾旗私人戏院后由其子吴子瑜出资扩建为天外天剧场。
参考来源
[编辑]-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陈仕贤. 《台灣的古墓》. 台北县新店市: 远足文化. 2007年10月: 113-114页. ISBN 978-986-6731-01-3.
- ^ 臺灣記憶——吳鸞旂. [2012-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07).
- ^ 3.0 3.1 台中县文化局. 第參章:吳鸞旂生平及社會活動. 臺閩地區第三級古蹟吳鸞旂墓園研究規畫 (PDF). 2005年9月1日 [2021-01-16]. ISBN 97895702957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07).
-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臺中市東區「天外天劇場」調查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PDF). 台中市文化资产处. [2020-10-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5-04).
- ^ 5.0 5.1 台中市城隍廟 記錄快被遺忘的台灣省城. 2018-10-30 [2020-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4)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