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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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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图书馆(Joint-Use Libraries),是指两个图书馆共用同一馆舍或馆藏,服务不同的读者群,较常见的是公共图书馆结合学校图书馆媒体中心,或是公共图书馆结合学术图书馆的型式,另外还有其他不同的合作类型。[1]

共用也指图书馆与其他机构之间合作的协定,如学校、社区大学、或是大学等机构协议分享同样的设备、场所或是馆藏提供服务,如美国加州圣荷西的公共图书馆与大学图书馆合作的合作关系。[2]

学校与公共图书馆的合作形式已经存在一个世纪以上,地区的分布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洲。特别是在乡村社区,因为学校或是公共图书馆单独一方都无法独自提供馆舍或是馆藏,造就此种合作方式。1980年代晚期,图书馆馆员开始考虑结合高中社区大学、公共图书的可能性。到了1990年,结合两个单位大学/公共图书馆)或是结合三个单位(大学/公共/继续教育图书馆)的共用图书馆形式开始出现于瑞典、英国、澳洲以及美国。共用图书馆的规划者发现这种类型的图书馆不仅可以结合经济资源,还可以提供比单一机构更完善的馆舍与馆藏。[3]

另外,共用图书馆建置时有五个重要的元素是机构在签订协议时必须考量的,分别是空间、人员、教育训练、资讯科技、管理者的角色以及评鉴。[4]

共用图书馆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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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图书馆的合作方式和其他个别图书馆或单一服务机构比较的优缺点[4]

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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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费有效运用,如馆员的薪资、馆舍、资源等可由合作的机构共同负担。
  • 聚集个别机构的预算经费,提供更完善的馆藏、电子资源、服务、馆舍。
  • 可延长开放时间。
  • 在同一个地点提供所有的服务,对使用者而言更加方便。
  • 提供资源、取得资源或创新上更有弹性。
  • 提供更多社群服务的相关资讯。
  • 透过共用图书馆扮演教育的角色促进终身学习。
  • 使不同的社群组织聚集。

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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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同的机构合作,管理者之间可能因理念不同而有冲突。
  • 图书馆设立的宗旨不同,无法满足所有的使用者需求,如学校图书馆的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学校的师生,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是社区的民众。
  • 共用图书馆设置的地点若在学校,则服务的时段可能受制于学校的开放时间,书籍的检查制度也无法同时满足学生与成人的需求。
  • 馆员需加强专业训练才能同时服务不同使用者。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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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谷典例──美国加州圣荷西联合共同使用图书馆乃孕育终身学习之摇篮,此学术和公立联合使用图书馆提供串联性整体服务,学术和公立图书馆员天衣无缝得肩并肩,为使用者打造终身学习之基。[5]

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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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he ALA Professional Tips Wiki. [2008-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6). 
  2. ^ ODLIS — Online Dictionary for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2008-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1-18). 
  3. ^ Kirsten L. Marie, "One Plus One Equals Three: Joint-Use Libraries in Urban Areas--The Ultimate Form of Library Cooperation," Library Administration & Management (Vol. 21, no. 1, Winter 2007), p. 23-28.
  4. ^ 4.0 4.1 Bundy, Alan. "Joint-Use Libraries - The Ultimate Form of Cooperation." in Planning the Modern Public Library Building, edited by Gerard B. McCabe and James R. Kennedy. Westport, CT: Libraries Unlimited, 2003. (PDF). [2008-05-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8-07-24). 
  5. ^ Wu, Yuhfen Diana, “矽谷典例:美国加州圣荷西联合共同使用图书馆” 大学图书馆(Vol. 11, no. 1, March 2007),p. 21-42.

参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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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an Jose public libraries and San Jose State University Library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Joint-Use Libraries: A Biblio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