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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卫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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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卫司是元明两代护卫皇室的机构。元代仪卫司,设指挥二员,从四品;副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从八品[1]。元至正十三年六月丙申朔丙辰,诏皇太子位下立仪卫司, 设指挥二员,给二珠金牌,副指挥二员,一珠金牌[2]。明洪武三年置仪卫司,掌侍卫仪仗[3]

明代共设仪卫司三十三:

  • 山东都司:鲁府仪卫司 德府仪卫司 泾府仪卫司 衡府仪卫司。
  • 陕西都司:秦府仪卫司 庆府仪卫司 肃府仪卫司 韩府仪卫司
  • 四川都司:蜀府仪卫司 寿府仪卫司。
  • 广西都司:靖江府仪卫司。
  • 河南都司:周府仪卫司 唐府仪卫司 伊府仪卫司 赵府仪卫司 郑府仪卫司 崇府仪卫司 徽府仪卫司。
  • 湖广都司:楚府仪卫司 荆府仪卫司 雍府仪卫司 荣府仪卫司 岷府仪卫司 吉府仪卫司。
  • 湖广行都司:辽府仪卫司 襄府仪卫司 兴府仪卫司。
  • 江西都司:宁府仪卫司 淮府仪卫司 益府仪卫司。
  • 山西都司:晋府仪卫司 沈府仪卫司 代府仪卫司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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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元史》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一下/百官八
  2. ^ 《元史》卷四十三 本纪第四十三/顺帝 妥懽贴睦尔
  3. ^ “王府护卫指挥使司,设官如京卫。王府仪卫司。仪卫正一人,正五品,仪卫副二人,从五品,典仗六人,正六品。仪卫,掌侍卫仪仗。护卫,掌防御非常,护卫王邸。有征调,则听命于朝。明初,诸王府置护军府。洪武三年置仪卫司,司设正、副各一人,秩比正、副千户;司仗六人,秩比百户。四年改司仗为典仗。五年置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每王府设三护卫,卫设 左、右、前、后、中五所,所千户二人,百户十人。又设围子手二所,每所千户一人。九年罢 护军府。建文中,改仪卫司为仪仗司,增置吏目一人。成祖初复旧制。”。《明史》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职官五/王府护卫 附仪卫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