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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方针草案/一/草案提交/草案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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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草案III进行了一些修改,合并了永久的解任与一般情况;并参考草案II以及中文维基的现状,对紧急情况进行了一定扩充。—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3月7日 (五) 07:14 (UTC)[回复]

本方针是关于用户要求解任管理员的守则。管理员的自动离任管理员的自动请辞并不包括在内。

发起对管理员的解任投票是一个最终手段。在发起投票前应该有充分的讨论。管理员权限的取消可以是暂时性的(时间性地取消管理员职权)或者通过重选的规则取消管理员职权(永久性地取消管理员职权)。当然被永久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被选为管理员。

解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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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只是维基百科社群中受到广泛信任的用户。只有在严重违反社群的共识和基本规则,或者严重滥用管理员权限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对其取消管理员资格。以下是一些可能提起取消权限的原因:

  • 严重违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规则(如提删规则、编辑用户页规则等)
  • 混淆管理员操作与一般的文章协作工作(比如滥用管理员权利违反保护守则或者出于对文章内容意见不同的原因封禁与自己意见不同的用户。)
  • 不合理的封禁用户(或者威胁封禁)
  • 不合理的和随意的更改封禁时间
  • 随意的删除文章
  • 一再发生的、严重违反社群礼仪

取消管理员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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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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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取消管理员职权的时间范围在三个月至永久之间,需于提出申请时列明。
  • 作为申请原因提出的事件必须是在该用户当选为管理员之后发生的。
  • 在事件发生后,应预留足够的时间(48小时或更长的时间),以便当事人在该段时间内能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
  • 申请提出后24小时内必须有5名拥有选举权的维基人附议,否则申请无效。
  • 申请提出后该管理员可以就提出的事件发表申明,在24小时后,无论有无申明,如满足上述情况则应开始投票。
  • 投票时间为7天。只有拥有选举权的用户可以投票。规则及门槛:
    1. 采用简单多数,当反对该管理员的超过50%则申请通过;
    2. 如同管理员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用户支持该管理员。若支持该管理员的票数少于三分之二的话,则该申请通过。(此处有分歧,需讨论)
  • 多次申请取消同一位管理员的权限,每次应间隔至少六个月,且不能以同一事件为由反复提出。

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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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则在严重违反管理员责权的情况下提供了一个快速反应的机会。尤其是在管理员不断重复其错误或者无法与之沟通而对维基百科造成巨大损害的情况下(比如删除破坏)可以使用这个机制。

  • 在一般紧急的情况下,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维基百科遭到破坏,在线的管理员可以立即通过维基百科页面或即时通讯工具进行投票,赞成取消该管理员权限的人数达到三人及其以上,且反对人数不满总数之三分之一时便可通过。
  • 在极其紧急的情况下,譬如当该管理员破坏的是某些高可见性的页面(如删除首页)时,行政员可以不经任何投票而直接取消该管理员的权限。
  • 无论是通过维基百科页面还是即时通讯工具,若投票通过则均应存档于相关的页面中。假如申请不通过的话,该申请被删除(不留档)。
  • 紧急情况下管理员权限只能取消7天。在紧急取消权限的当日,取消其权限的行政员应根据一般情况发起正常的解任投票。如投票未过,则在7日后应恢复其权限。

提请人及投票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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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人及投票人的资格与申请成为管理员的投票资格一样,至少参与7天,编辑次数50次以上(即至少为见习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