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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承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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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承荐,字彦升,号湛源,浙江衢州府(龙游)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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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初授兵部职方司主事,升武选司郎中,出任福建建宁府延平府知府[1]。崇祯初任湖广布政使司参政,分守下荆南道,升四川按察使,因隐瞒岷王朱禋洪被杀一事革职[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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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龚世仰,字惟仁,号晓峰,嘉靖三十七年(公元1558年)举人。初任鸡泽(今河北省邯郸市)教谕,转望江县(今安徽省安庆市)知县。降职为广平县(今属河北省邯郸市)教谕。之后,迁河南辉县知县。贬职归家,行李萧然,居脉元村,𫗴粥仅给。年七十三卒。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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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藏钞本崇祯长编》三十八卷·清·汪楫编辑)
官衔
前任:
赵士许
延平府知府
天启年间(1621~1627年)
继任:
陈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