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
集市、墟市(英语:Market)是位于乡村地区的周期性商品交易地点,通数隔日或数日开市一次,在中国北方通常叫集,在南方叫墟[1]。商贩、居民赶往集市交易,中国北方称为赶集,南方则称为趁墟。集市是地区性的,买卖双方都以附近村民为主,货品主要是日常必需品,外来客商只居次要地位。繁荣的集市会发展成为城镇。从宋代到清代,中国的集市数目随着人口上升而增加。
由于历史变迁,中国大陆的墟市大多已不再称为“墟”,现今仍然保留传统“墟”之名的墟市大部分都在香港或广东,广东很多时写成圩;不过香港的“墟”多在1950年代后逐渐市镇化,墟市多已演变成商住混合区,例如大埔墟、石湖墟等,仅有“墟”之名,性质已与传统的墟市相差甚远。
名称来由
[编辑]“廛,市中空地也,即虚也,地之虚处为廛,天之虚处为辰,辰亦曰躔,其义一也。”(《周礼》)“昔者圣人日中为市,聚则盈,散则虚。今北名集,从聚也;南名虚,从散也。”(《石洞集》)“粤谓野市曰虚,市之所在,有人则满,无人则虚。满时少,虚时多,故曰虚也,虚即廛也。”(《广东新语》)
形成与发展
[编辑]好些乡村地区远离城市,村民要跑到老远的城市做买卖很不经济,集市于是应运而生[2]。集市与村庄数目的比例可以高达1比50有多。当人口或村庄数目上升时,集市规模会扩大,即赶集人数增加;然后会增加新的集期,最后成立新集市,使集市与村庄的比例下降。如此周而复始。[3]从宋代到清代,中国集市数目大幅上升。例如南宋时,宁波附近的4个县共有26个集市,到清光绪年间,相同地区有170个集市。大体上人口和村庄数目增加,集市亦会增加。但因洪水、盗贼、失收等,集市有时也会消亡。[4]在山区,集市一般较平原疏落。[5]假如集市交通方便,便于商品的集散,或居民增加,集市会天天开市,发展成城镇[6]。
运作
[编辑]集市周期性开市,大约每两日或三数日开市一日[7],或每十日三次,为期几天、或为某种产品收成开市售卖,集期往往由村庄或集镇的长者决定[8]。开市日也不一定整天做买卖,热闹时间多半在早上。墟市主顾多是住在附近的村民,人数不多,又非富有,购买力很小;卖出货物的,也大多是住在附近乡村的生产者,技术低下,货品不多,故不必天天开市。有些墟市也有固定的商店或酒肆[9]。一般墟市贸易小,商税收入也微小。有时墟市买卖有“牙人”作中间人来主持,也负责货物的度量衡。墟市中货物,主要是日常生活必需品,如菜、茶、米、酒、鸡、猪、鱼、豆等食物、布、纸、箕帚等手工制品,以及柴薪。货品多半由生产者直接出卖,不经商人作媒介[10]。当中也有小部分货物由城市工匠制造,和外地生产的盐,由商人远道携来,商人也会从墟市贩运货物到城市。故墟市或有客店或邸店,邸店提供住宿,也让客商堆存货物,既是客栈又是货栈[11]。
相关条目
[编辑]注释
[编辑]- ^ 全汉昇:《中国经济史论丛》(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新亚研究所,1972),〈宋代南方的虚市〉,页201。
- ^ 全汉昇:〈宋代南方的虚市〉,页205。
- ^ G. William Skinner著,史建云等译:《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页85、88-90。
- ^ Skinner:《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页71-72。
- ^ Skinner:《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页84。
- ^ 全汉昇:〈宋代南方的虚市〉,页209。
- ^ 全汉昇:〈宋代南方的虚市〉,页202。
- ^ Skinner:《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页119。
- ^ 全汉昇:〈宋代南方的虚市〉,页202-203。
- ^ 全汉昇:〈宋代南方的虚市〉,页205-207。
- ^ 全汉昇:〈宋代南方的虚市〉,页20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