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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布斯·阿民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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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布斯·阿民念
这是关于
阿民念主义
雅各布斯·阿民念
雅各布斯·阿民念

背景
新教
宗教改革
抗辩五条
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争论史

人物
雅各布斯·阿民念
西蒙·伊皮斯科皮乌斯
胡果·格老秀斯
抗辩派
约翰·卫斯理

学说
先行恩典
自由意志的拣选
全人类的救赎
可抗拒的恩典
可失去的救恩

雅各布斯·阿民念(Jacobus Arminius,1560-1609,其姓通用译法为“阿米纽斯”,“阿民念”为特殊人名译法,又译亚米纽斯亚米念阿米念阿明尼乌阿米尼乌斯),荷兰新教神学家阿民念主义创始人,阿民念的思想,影响了循道宗等宗派。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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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民念(Arminius)1560年出生在荷兰奥德瓦特(今属乌特列支省)。他的父亲是赫尔曼(Herman),拉丁文Armin。“Arminius”(阿民念)意思是Armin之子。如果还原回荷兰文,“阿民念”应作“赫尔曼松”(Hermanszoon)。

他的父亲早亡,留下了妻子和一个小孩即阿民念。[1] 阿民念的母亲于1575年在西班牙军队在奥德瓦特的大屠杀中遇害,阿民念自此成了孤儿,当时他只有15岁。阿姆斯特丹牧师鲁道夫收养了他,[2]15岁时他被送到马尔堡(现属德国)接受教育,长大后于1578年至1583年在荷兰莱顿大学受教育。[3]因他天资聪颖并表现卓越,阿姆斯特丹市长新教教会还资助他出国深造,在瑞士日内瓦学院,接受加尔文重要门徒狄奥多·贝沙(1519-1605)的教导,但在讲论与罗马人书时,他发觉自己无法接受贝沙的罪论预选说理念[4],并前往意大利进修。

1588年,29岁时的阿民念成为阿姆斯特丹新教教会的牧师,他是位深具魅力、心境和平的宣道者与牧师,又与一位市民意见领袖的女儿结婚,使阿民念成为整个荷兰最有影响力的人之一,不过他作风平易近人、是位令人钦佩的牧师。他在1590年的讲道曾提到,他想要在神的至高恩典与人类的自由意志之间,论述一个平衡的教义,“其目标就是要打造一个,不至于使人呆若木石的恩典神学”。根据罗马书八29,他认为神对于个人的预定,是因为祂对于个人自由抉择的预知。因此他主张人有自由意志,可以加入“选民”或“堕落者”的群体。[5]

1603年阿民念被推举继名朱尼阿斯,成为莱顿大学的教授,直到去世。虽然他同意唯独圣经因信称义信徒皆祭司等的新教基本教义,但公开批评加尔文神学的一些基本假设,亦即他不同意狄奥多·贝沙与所有加尔文派信众的预选说教义[6]。也包括无条件的拣选不可抗拒的恩典在内,他认为这种教义缺乏以基督为中心的特性,因为他的逻辑起点就是:神愿意人人都得救,拯救所有愿意悔改、相信及坚守下去的人。[7]1604年开始,剧烈的争辩发生于阿民念和主张无条件预定论的莱顿大学同事哥马拉斯中间,哥马拉斯公开攻击阿民念为异端,同时排谤阿民念为当时“反宗教改革的震撼部队”耶稣会的同情者,也指控阿民念为否认三位一体以及否认古典基督教教义的苏西尼主义者,因而使阿民念尽受谣言攻击,难以为自己辩护。从1604年到1609年止,支持阿米念和支持哥马拉斯两派的不同争议,甚至可能在荷兰各省之间触发内战。[8]

莱顿彼得教堂内的阿民念纪念石。阿民念葬于该教堂内

阿民念的门生把他的教导带进各个教会,引致激烈的争辩。因为当时荷兰的政教背景正是加尔文派新教,而敌国西班牙信奉罗马天主教。荷兰与西班牙对峙的时刻,任何有可能危害到他们主张的人,都会被认为是异端、支持罗马天主教者、同情敌国西班牙的叛国者,以致无法对阿民念客观看待。基于阿民念的主张,控告他的人说他是伯拉纠主义(不需恩典),或是半伯拉纠主义(神人合作), 虽然他一再否认,并要求政府召开委员会调查,但攻击不曾停止。正当全国激烈争论之时,且宗教与政治领袖公开调查他的神学之际,阿民念却于1609年因患肺痨莱顿去世,年仅49岁。[9]

阿民念派与阿民念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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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民念去世后,他的见解透过一宫廷宣道者艾屯波加特和阿民念的弟子西蒙·伊皮斯科皮乌斯英语Simon Episcopius 两人的阐释发挥编成系统,此二人对当时所注重的教理皆极力反对,视基督教主要为道德改造的一种能力。1610年荷兰一位政治家且对宗教争辩持容让态度者,阿勒顿巴内威发起,及其他一干阿民念的追随者四十一人赞助,共同编写了一份名为《抗辩》的文献,[10]简述他们反对加尔文主义的五点反对立场,因此他们被称为“抗辩派”。1618年荷兰政治领袖拿梭的摩里斯亲王下令逮捕所有抗辩派人士,1618年11月13日到1619年5月9日在多特召开了新教历史上最大的会议,史称‘多特会议’,与会的有荷兰英格兰德意志瑞士等各地的新教教会,他们一致拒绝阿民念的教导,并订定“多特法规”,针对阿民念主义抗辩的五大重点,将加尔文教义标准化为“TULIP”(郁金香)教义,并以《比利时信条》、《海德堡要理问答》、《多特法规》作为归正宗教会信条和教义准则,并把所有抗辩派的领袖订为异端份子。会议后,至少有二百位抗辩派领袖遭罢免,因而丢掉他们在教会与国家里的职位。并且有八十位阿民念主义者领袖遭到严重的迫害,不是被监禁或杀害,就是被逐出教会流放。1625年,拿梭的摩里斯亲王去世后,阿民念主义者慢慢被荷兰人接受。1634年,原被放逐者回到家乡,组织了抗辩弟兄会,后来演变成抗辩改革宗教会。[11]

持阿民念思想者又被称为阿民念派,至今仍然存在。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他们还有一间神学院。他们在英国影响很深,渗入了安立甘教会以及绝大多数不同意该理念的教会中。[12]后来的约翰·卫斯理就采纳了阿民念主义成为循道主义的信条,他们也在圣公宗、普通浸信会时代论者中影响很深,亦是美国基要福音派运动的一大力量。

阿民念派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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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民念派的五大主张即是加尔文主义的反调,依照《历代基督教信条》一书中所载“阿民念派的抗议信条”,摘要如下:

  1. 神在创世以先便已经在基督里面,为着基督的缘故、并且借着基督,在堕落和有罪的人中决定拯救那些因圣灵恩赐,相信耶稣并能恒忍到底的人,那些不信的人将被定罪;[13]
  2. 耶稣基督为所有人死,人人借着十字架救赎都可以得到救赎和赦免,但只有信徒能以罪得赦免;[14]
  3. 人在罪中没有行善的能力,必须靠神的恩典重生,并在悟性、倾向或意志,和一切能力上更新,在思想、愿望,并实践善事才成;[15]
  4. 人一切善行都是因着神在基督里的恩典作成,但神的恩典是可以抗绝的;[16]
  5. 与基督联合的人,因着圣灵的帮助,保守信徒不跌倒,才有能力得胜。但信徒仍然可能因为疏忽、离弃基督而失落救恩。但这仍须多从圣经加以决定,然后我们自己心里才有绝对把握去教训人。[17]

加尔文主义者描述阿民念主义时,因立场相左,而将阿民念主义简略为:一、意志的可能性,二、有条件的拣选,三、无限的救赎,四、可抗拒的恩典,五、可能在恩典中堕落的五个面相,使人对阿民念派的主张产生误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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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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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Bangs, Carl. Arminius: A Study in the Dutch Reformation. Grand Rapids: Asbury Press. 1985: 25. ISBN 0310294819. 
  2. ^ 张之宜,《历代神学家摭偶》(台北:弘智出版社,民73),211。
  3. ^ Walker, Williston. 《基督教會史》. 香港九龙: 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2005: 699. ISBN 962-294-260-1. 
  4. ^ Picirilli, Robert E. Grace, Faith, Free Will--Contrasting Views of Salvation: Calvinism and Arminianism. (Nashville: Randall House Publications, 2002) pp.6-7
  5. ^ Olson, Roger E. 《神學的故事》. 台湾新北市: 校园出版社. 2002: 549. ISBN 978-957-587-758-3. 
  6. ^ 同上;祈伯尔,《历史的轨迹——二千年教会史》,李林静芝译(台北:校园出版社,1986),325;奥尔森,《神学的故事》,吴瑞诚、徐成德译(台北:校园出版社,2002),541-9;Millard J.Erickson,《基督教神学卷三》,蔡万生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2002),104;徐国铭,《基督宗教的自由观》(台中:浸宣出版社,2001),281-2。加尔文主义的堕落前论教义,是谓神在创造之前,已经先行预定哪些人会得救,哪些人会灭亡,然后再定其是否会堕落。阿民念因为将重心放在《与罗马人书》第七章和第九章上,在研究《圣经》和教会史上,对双重预定论就越加否认。
  7. ^ Millard J.Erickson,《基督教神学卷三》,111。
  8. ^ Olson, Roger E. 《神學的故事》. 新北市: 校园. 2002: 550–1. ISBN 978-957-587-758-3. 
  9. ^ 奥尔森,《神学的故事》,541-2。
  10. ^ Walker, Williston. 《基督教會史》. 香港九龙: 基督教文艺. 2005: 700. ISBN 962-294-260-1. 
  11. ^ Olson, Roger E. 《神學的故事》. 新北市: 校园. 2002: 552. ISBN 978-957-587-758-3. 
  12. ^ Kuiper, B.K. 《歷史的軌跡─二千年教會史》. 台北市: 校园. 2001: 327. ISBN 957-587-011-5. 
  13. ^ 约三:36
  14. ^ 约三:16、约壹二:2
  15. ^ 约十五:5
  16. ^ 使七
  17. ^ 约十:28

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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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llard J. Erickson。《基督教神学卷三》,蔡万生译。台北:华神出版社,2002。
  • Williston Walker。《基督教会史》,谢受灵、赵毅之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2005。
  • 金陵神学院托事部。《历代基督教信条》。香港:基督教辅侨出版社,1957。
  • 祈伯尔。《历史的轨迹——二千年教会史》,李林静芝译。台北:校园出版社,1986。
  • 徐国铭。《基督宗教的自由观》。台中:浸宣出版社,2001。
  • 张之宜。《历代神学家摭偶》。台北:弘智出版社,民73。
  • 奥尔森。《神学的故事》,吴瑞诚、徐成德译。台北:校园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