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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大佛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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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大佛寺摩崖造像(含大佛寺)
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直辖市级)
地址江津市石门镇凉亭村
时代明代
编号87
认定时间2000年9月7日

石门大佛寺位于重庆市江津县石门镇,明代修建。为一矗立峭壁的七层楼阁,翘角飞檐,琉璃简瓦,雄伟壮观。寺门有“大佛寺”金色大字。内有摩崖佛像一尊,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门大佛寺摩岩造像。2000年9月7日大佛寺随造像列为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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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渝府发[2000]83号,200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