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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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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三(1881年—1969年)名宗唐陕西潼关人,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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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三是清朝秀才。清末入新军一年,考入陕西师范学堂,后因参加学生运动而遭开除,革除秀才,当时他已加入中国同盟会。1910年,受井勿幕派遣,到朝邑联络刀客首领严孝全参加革命,参与大雁塔滴血盟誓。辛亥革命爆发后,参加1911年10月22日西安起义,后任秦陇复汉军军政府东路安抚招讨使,同清军在陕西蒲州潼关阌乡灵宝山西等地作战。后来卸去军职,到日本两年,考察法政,又到法国勤工俭学两年。1921年,任陕西靖国军渭北水利委员会会长兼水利工程局局长,修建引灌溉工程。1924年,作为胡景翼的全权代表,联络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同年12月,任全国水利局副总裁[1]。1925年,任故宫博物院临时董事会董事[2]。1925年,因“金佛郎案”,领衔通电全中国声讨段祺瑞,遭到通缉。北伐战争时,在广东负责联络南北关系。1943年当选陕西省参议会议员,祝绍周主政陕西,将李仲三排挤出陕西省参议会,李仲三乃任西安市参议会议长[1]。他曾作为陕西代表参加过中国国民党南京上海广州召开的全国代表大会[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加入西北历史文物研究会。1956年任西安市政协委员[1]

1969年,李仲三在西安逝世,骨灰被其后人移葬到家乡[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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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李仲三. 中国西安. 2014-04-10. [失效链接]
  2. ^ 历任团队. 故宫博物院. [2018-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5). 
  3. ^ 3.0 3.1 李仲三先生轶事. 西安晚报. 2011-10-23. [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