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孔条约
外观
安孔条约(Treaty of Ancón)是指智利与秘鲁于1883年10月20日在秘鲁首都利马附近的安孔区所签署之终战条约,目的为解决两国于硝石战争后两国之间存在的领土纷争,并稳定两国之间的战后关系。
根据该条约的条款,智利获得了原属秘鲁之塔拉帕卡大区(Tarapacá)。智利还将托管其征服的塔克纳省及阿里卡省十年,之后由全民投票决定它们的归属,然而智利政府从未举行过全民公决。 [1]
该条约亦为秘鲁保留“智利必须先获取秘鲁授权,才能将前秘鲁领土的主权割让给其他国家”之权力但书;秘鲁政府曾于1975年引用该条例,用以否决智利易手与秘鲁交界之国土来让玻利维亚以提供玻国海岸线及一些小港口主权之土地交换提案。[2]
后续
[编辑]最终于1929年,在美国总统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的调解下,达成《塔克纳-阿里卡妥协》(《利马条约》),内容如下[3]:
- 智利依旧拥有阿里卡省所有权。
- 秘鲁重新拥有塔克纳省所有权。
- 秘鲁获得600万美元之赔偿。
- 智利须于阿里卡省(Arica)修建由秘鲁管理的码头。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Egaña,Rafael(1900) Tacna和Arica问题。历史的先例。--外交行动。事务的现状(由Edwin C. Reed译成西班牙语)智利圣地亚哥,巴塞罗那印刷局, OCLC 19301902
- ^ “ Abrazo deCharaña:智利y玻利维亚restablecen relacionesdiplomáticas,despuésde treceaños”(用西班牙语)。Diario La Tercera。(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3月23日)。
- ^ Jane,莱昂内尔·塞西尔(1930)“ Tacna-Arica的问题...” Grotius社会的交易15:pp。9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