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
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 | |
---|---|
日本法律 | |
编号 | 昭和48年12月22日法律第121号 |
种类 | 法律 |
效力 | 现行法 |
内容 | 有关日本经济出现异常时的国民生活安定相关紧急措施 |
相关 | 物价统制令、石油需给适正化法、囤积等防止法 |
链接 | e-Gov法令检索 |
《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日语:国民生活安定緊急措置法/こくみんせいかつあんていきんきゅうそちほう,昭和48年12月22日法律第121号)是1973年制定的日本法律,当时正值第一次石油危机下物价急升,引发混乱(见“厕纸骚动”)及社会不安。本法规定一系列紧急措施,透过调整与国民生活高度相关的物资及国民经济上的重要物资之价格及供需等,应对物价高腾等日本经济异常情况,以确保国民生活安定及国民经济平滑运行[1]。
运用方针
[编辑]第2条规定的运用方针为:
实施本法律规定的措施时,政府必须努力优先确保国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资,及平定其价格。
有关与国民生活高度相关的物资及国民经济上的重要物资之生产、进口、流通及库存状况,政府必须努力向国民提供必要资讯,以安定国民生活。
标准价格
[编辑]在物价高腾或可能高腾的情况下,若与国民生活高度相关的物资或国民经济上的重要物资(下称“生活关联物资等”)之价格显著上升或可能显著上升,可颁布政令将该等生活关联物资等指定为特有价格安定之需的物资[2]。以政令指定的品目(指定物资)中,被认为是指定物资交易标准的品目(标准品目)会被设定标准价格[a]。
零售业者有义务在店铺标示标准价格,但未收到第7条规定的标准价格以下贩卖指示时,无义务特别标示贩卖价格。
厕纸曾于1974年1月28日列入指定物资,设定标准价格。
特定标准价格
[编辑]若认为设定标准价格仍然难以平定指定物资的价格,可颁布政令指定特有确保价格安定之需的品目(特定品目),设定特定标准价格[3]。
设定特定标准价格后,若售价超过特定标准价格,可将超过部分作为课征金征收[4]。
交售、输送或保管相关指示
[编辑]在生活关联物资等于特定地区供给不足,显著阻碍或可能显著阻碍该地区居民生活安定或地区经济平滑运行,认为有必要于该地区紧急增加该等生活关联物资等的供给时,可指示生产、进口或销售该等生活关联物资等的业者交售该等生活关联物资等,并规定交售期限、数量、交易方及交售价格[5]。这规定并不要求相关物资是政令指定品目,地区性供给不足为发动要件,但物价高腾或可能高腾并非发动要件。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于2020年在日本扩散,2020年3月3日,厚生劳动大臣加藤胜信依照第22条第1项规定(交售、输送或保管相关指示等),指示普通家庭用口罩的制造销售商及进口商交售普通家庭用口罩[6][7],是第22条规定的交售指示制定以来首次实施[6]。政府购买的口罩已分发给北海道北见市及空知郡中富良野町[7]。
分配或配给等
[编辑]在物价显著高腾或可能显著高腾的情况下,若生活关联物资等的供给显著不足,且供需均衡在一段时间内很难回复,认为对国民生活安定或国民经济平滑运行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阻碍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颁布政令对该等生活关联物资等做出指定,规定该等生活物资等的分配、配给、使用、转让、转让限制或禁止相关事项[8]。政令可规定,若违反这政令,或基于政令的命令之规定,或基于前二者的处分,可判监不超过五年或罚款不超过三百万日圆[9]。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于2020年在日本扩散,2月10日,保护国民免受NHK伤害党的参议院议员滨田聪提交“关于对囤积口罩及转售行为活用物价统制令、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囤积防止法等的质问主意书”[10]。政府曾于21日通过答辩书,指“现阶段尚未到指定口罩(为对象)的状况”[11]。
3月10日,内阁会议决定依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第26条及第37条的规定修正政令[12],限制转让卫生口罩,并设立违反规定时的罚则[13][14],是首次依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第26条采取措施。决定通过后翌日,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施行令一部改正政令(国民生活安定緊急措置法施行令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政令,令和2年政令第42号)于令和2年3月11日官报号外特第42号上公布[15]。
具体而言,政令将卫生口罩指定为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第26条第1项上的生活关联物资等[16],规定“自向不特定交易方交售卫生口罩者处购入卫生口罩者,不得转让该等购入的卫生口罩(仅限对不特定或多数的人,申请或引诱缔结该等卫生口罩的买卖契约后进行的转让,且价格超过该等卫生口罩的购入价格。)”[17],以此禁止转售;违反者会被判有期徒刑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100万日圆[18]。公布之日(2020年3月11日)起4日后、即3月15日施行[19],不适用于改正政令施行日前缔结的买卖契约下进行的转让[20]。
此次规定的卫生口罩范围广阔,包含在市面上普遍销售,用于健康、预防、保持环境卫生等目的的口罩,如家庭用口罩、医疗用口罩及产业用口罩等[21]。禁止转售的口罩为从面向普通消费者的店铺、或透过网站等广售口罩的零售业者等处购买的口罩;除零售业者外,制造/进口商、批发商及个人若向消费者广泛直接销售口罩,从这些地方购入的口罩亦为禁止转售的对象(不含面向特定商户进行的普通批发交易)[21]。限制对象为对购入商品的转售行为,上述业者等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口罩的行为不在此限[21]。由于限制不包括经普通批发交易购入的物品,零售店高价销售批发口罩或贸易公司透过网络拍卖高价销售批发口罩亦不受限制[22]。
3月11日,负责今次限制的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消费者厅联名发布“口罩转售限制相关Q&A[22]”,说明行政机构在运费等细节问题上的看法。
脚注
[编辑]注解
[编辑]- ^ 例如,若厕纸成为指定物资,可将40m卷纸6卷装设为标准品目,规定其标准价格为〇〇日圆。
参考文献
[编辑]- ^ 第1条
- ^ 第4条
- ^ 第9条
- ^ 第11条
- ^ 第22条
- ^ 6.0 6.1 業界団体にマスク400万枚の売り渡し指示. 日テレNEWS24. 日本テレビ放送網. [2020-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3) (日语).
- ^ 7.0 7.1 マスクの売渡し指示及び北海道への優先配布について (HTML) (新闻稿). 厚生劳动省. 2020-03-03 [2020-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4) (日语).
- ^ 第26条
- ^ 第37条
- ^ マスクの買い占め・転売行為に対し、物価統制令、国民生活安定緊急措置法、買い占め防止法等を活用することに関する質問主意書:参議院. [2020年3月1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3月11日).
- ^ 進まぬマスク供給 政府対策に疑問の声―新型肺炎. 時事ドットコム. 时事通信社. 2020-02-22 [2020-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5) (日语).
- ^ 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施行令
- ^ 3月10日閣議後大臣会見における衛藤内閣府特命担当大臣(消費者及び食品安全)発言 (HTML) (新闻稿). 消费者厅. 2020-03-10 [2020-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2) (日语).
- ^ 「国民生活安定緊急措置法施行令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政令」が閣議決定されました (HTML) (新闻稿). 经济产业省. 2020-03-10 [2020-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2) (日语).
- ^ 官報号外特第42号. 国立印刷局. 2020-03-11 [2020-03-11]. (原始内容 (HTML)存档于2020-03-22) (日语).
- ^ 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施行令(改正后)第1条
- ^ 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施行令(改正后)第2条
- ^ 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施行令(改正后)第7条
- ^ 国民生活安定緊急措置法施行令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政令附則第1項
- ^ 国民生活安定緊急措置法施行令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政令附則第2項
- ^ 21.0 21.1 21.2 国民生活安定緊急措置法に基づくマスクの転売規制について【厚生労働省、経済産業省、消費者庁】 (pdf) (新闻稿). 消费者厅. 2020-03-10 [2020-03-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4-04) (日语).
- ^ 22.0 22.1 マスク転売規制についてのQ&A令和2年3月11日厚生労働省、経済産業省、消費者庁 (pdf) (新闻稿). 消费者厅. 2020-03-11月 [2020-03-16] (日语). [永久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