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
外观
成立时间 | 199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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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 |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
类型 | 公设财团法人 |
地址 |
|
重要人物 | 董事长:林淇瀁(向阳) 常务监事:刘嘉伟 执行长:李文珊 副执行长:孙华翔、李拓梓 |
目标 | 辅导、协助与营造有利于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展演环境,奖励文化艺术事业。 |
网站 | www |
财团法人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英语:National Culture and Arts Foundation),简称国艺会,是中华民国政府捐助成立的艺术与文化类财团法人机构。
国艺会的主要业务在于积极辅导、协助与营造有利于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展演环境,奖励文化艺术事业,以提升艺文水准。此外该会下置国家文艺奖,奖励对台湾文化艺术创意方面有特殊贡献之人士。
沿革
[编辑]国艺会的前身为1974年成立之国家文艺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管理)。1996年1月,由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现中华民国文化部)辅导改组转型成财团法人机构,是为财团法人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其基金来源主要由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依据“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设置条例”捐助新台币陆拾亿元做为本金,另外透过民间捐助加强推动各项业务。
目前国艺会支持的艺文活动类型涵括文学、美术、音乐、戏剧、舞蹈、文化资产(包括民俗技艺)、视听媒体艺术以及艺文环境与发展等,并因应时代潮流,鼓励创新的、具突破性、实验性与新观念的各种艺文形式。
组织
[编辑]本基金会设有董事会,负责督导基金会的业务方向与经费运用,监事会则是负责稽核财务执行状况,确保所有基金与经费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使用。董、监事人选由主管机关文化部就文化艺术界人士、学者、专家和政府有关机关代表和各界社会人士中遴选,提请行政院院长审核聘任。
董事会
[编辑]- 执行长
- 副执行长
历任董事长
[编辑]姓名 | 任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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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 ||
陈奇禄 | 1995年9月16日-1997年7月23日 | |
秦孝仪 | 1997年8月16日-1998年9月15日 | |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 ||
秦孝仪 | 1998年9月15日-2000年6月9日 | |
许常惠 | 2000年6月26日-2001年1月1日 | |
汉宝德 | 2001年2月1日-2001年9月15日 | |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 ||
陈其南 | 2001年9月16日-2003年1月31日 | |
林曼丽 | 2003年2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 |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 ||
李魁贤 | 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 |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 ||
黄明川 | 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 |
第六、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 ||
施振荣 | 2011年1月-2016年12月31日 | |
第八、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 ||
林曼丽 | 2017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 ||
林淇瀁(向阳) | 2023年1月1日-至今 |
历任执行长
[编辑]姓名 | 任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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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长 | ||
陈国慈 | 1995年9月16日-1998年9月15日 | |
简静惠 | 1998年9月16日-2001年9月15日 | |
苏昭英 | 2001年9月16日-2002年4月1日 | |
薛保瑕 | 2002年4月2日-2003年1月23日 | |
方国辉 | 2003年1月23日-2004年12月31日 | |
苏昭英 | 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 |
江宗鸿 | 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 |
陈锦诚 | 2011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 |
彭俊亨 | 2017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 |
林曼丽 | 2019年7月1日-2020年3月16日 | 董事长兼任代理 |
李文珊 | 2020年3月17日-至今 |
监事会
[编辑]- 稽核
历届常务监事
[编辑]姓名 | 任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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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监事会常务监事 | ||
郑淑敏 | 1995年9月16日-1996年9月16日 | |
韦端 | 1996年12月18日-1997年11月13日 | |
王昭明 | 1997年11月18日-1998年9月15日 | |
第二届监事会常务监事 | ||
董保城 | 1998年9月16日-2001年9月15日 | |
第三届监事会常务监事 | ||
郑清文 | 2001年9月16日-2004年12月31日 | |
第四届监事会常务监事 | ||
邱晃泉 | 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 |
第五届监事会常务监事 | ||
王惠光 | 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 |
第六届监事会常务监事 | ||
林信和 | 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 |
第七届监事会常务监事 | ||
郭政弘 | 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 |
第八届监事会常务监事 | ||
石光生 | 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 |
第九届监事会常务监事 | ||
周志宏 | 2020年1月1日-2020年8月31日 | |
黄鸿文 | 2020年10月22日-2022年1月15日 | |
刘嘉伟 | 2022年2月24日-2022年12月31日 |
下属部门
[编辑]- 一组(研究发展组):负责研拟国艺会各项业务政策与发展方针,并提供艺文资讯,调查,统计,分析与研究各项文化艺术奖助事业和特别规划的专案。
- 二组(甲类补助:包括音乐、舞蹈、戏剧、视听媒体艺术等类别):负责研拟、宣导、推动及执行文化艺术奖助办法和其他专案业务。
- 三组(乙类补助;包括文学、美术、文化资产、艺文环境与发展等类别):负责研拟、宣导、推动及执行文化艺术奖助办法和其他专案业务。
- 四组(资源发展组):负责募集国艺会基金,处理国艺会对外之公共关系、执行出版及艺企合作专案业务,办理“国家文艺奖”颁奖典礼及后续推广活动。
- 行政组:负责董、监事会会议的幕僚作业,管理人力资源、文书、印信、出纳、庶务,支援各组事项及其他专案业务。
- 财务组:专责国艺会财务规划,编列及控制预算,审核各项费用、会计管理、决算事项,及其他专案业务等。
参考资料
[编辑]- 参照
参见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您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查找此百科条目的相关原始文献:
- 财团法人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繁体中文)(英文)
- 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设置条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
- 文化艺术奖助条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