咒骂是一种以语言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明显的如“詈语”或“脏话”,或是明褒暗贬及嘲讽。[1]此行为常是导致一段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来源请求]
骂人的话,书面语称之为“詈语” ,俗称“骂人话”。程度比较深的,污秽不堪入耳的话,则称之为“脏话”、“粗口”等。
在公开的场合下,以不雅言语或是图片、文字对受害者进行“精神上的损害与污辱”,即构成了公然侮辱罪。[2]
- ^ 咒罵. 辞典检视. 互联网: 中华民国教育部. [2024-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8) (繁体中文).
- ^ 蔡文元. 什麼是公然侮辱罪?. 法律百科. 台湾. 2018-10-24 [2024-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8)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