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同行评审/臺灣鐵道史
外观
臺灣鐵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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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希望能得到具建設性的改善意見,以讓此條目達到GA或FA的標準—祥龍(留言) 2013年8月8日 (四) 03:26 (UTC)
- 评审期︰2013年8月8日 03:26 (UTC) 至2013年9月8日 03:26 (UTC)
内容与遣词
格式与排版
- 我覺得拆分成子條目後,大概可以達到WP:優良主題的等級吧!--Liaon98 我是廢物 2013年8月8日 (四) 09:42 (UTC)
- (:)回應:你要破除迷思,不是拆成子條目就算是優良,無論是推薦優良條目還是優良主題,我記得維基百科沒有硬性規定非得要拆成子條目吧?就算有,大概只存在於某些人迷思中出現的「潛規則」,以為拆了就是一勞永逸能解決所有問題。--36.232.215.156(留言) 2013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
- 內容這麼豐富,本文卻僅分成三章,實在顯得有點擁擠。尤其「日治時期」一章內容超多,建議可以拆成數章,例如簡單以時間前後區分的「日治前期」、「日治中期」及「日治後期」;或是加註各時期特色的「日治前期:XXXX」、「日治中期:XXXX」及「日治後期:XXXX」;或是倒過來直接以各時期特色為主,時間為輔作為章名亦可(請參考台灣棒球史);當然,亦可直接將目前的「臺灣總督府鐵道」、「私營鐵道(含軌道)」、「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影響」提昇為章名,當然前兩者可能要改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鐵道」、「日治時期私營鐵道(含軌道)」較佳。另外,部分條列項目(例如滯貨事件與海岸線興築)所屬內容長達數段,與常見的項目符號使用方法差異太大,建議改用章節標題較佳。也許是擔必章節層次太多,但如願採用前項建議,立即縮減一層,應可化解一些困擾。--Kolyma(留言) 2013年8月18日 (日) 05:38 (UTC)
- (:)回應:滯貨事件可以單獨設條目,因為它是迫使明石總督興建海岸線一項關鍵。--36.232.215.156(留言) 2013年8月18日 (日) 18:25 (UTC)
- 建議調整章節及名稱,儘量讓輕便鐵道、產業鐵道(糖、林、鹽)均能在目錄裡看得到,讓有興趣的人可以很快找到相關內容。--Kolyma(留言) 2013年8月18日 (日) 05:43 (UTC)
- (&)建議:既然有人會說拆成子條目,那麼他大概是認為嫌內容太長所致。我就想到一種怎樣判定該不該拆的方法,看維基百科最近五百筆編輯,在你瀏覽器就會顯示出一旁網頁捲軸,這會因為五百筆編輯顯示長度而影響網頁捲軸的長度,既然條目內容多長才該拆一直爭議不斷,何不看維基百科最近五百筆編輯能顯示網頁捲軸長度有多長,就在你的條目能顯示長度跟著調整有多長,這是考量到網頁捲軸長度太短,任何人都會覺得很難點到它去移動你在看的內容,於是就以維基百科最近五百筆編輯的顯示網頁捲軸長度去判定。--36.232.215.156(留言) 2013年8月18日 (日) 18:43 (UTC)
- (:)回應:這可不是什麼潛規則,維基百科:條目大小中就指出過長的條目應該拆分,一個主題如果過長,代表各章節都很充分,獨立出一個條目是沒問題的,難道你要一個條目例如中國歷史把所有裡面的主條目全都移進來嗎?--Liaon98 我是廢物 2013年8月22日 (四) 18:44 (UTC)
- (:)回應:我是36.232.215.156,我想你搞錯了吧!我這建議可不是在對你說,再說你提出維基百科:條目大小有明載:「不要一等條目超過32KB就立即進行拆分,沒有必要這麼做……」,這表示一達到條目過長就不一定要該被拆分,我倒看你是完全站在非得要條目去拆分不可,否則你也不會將維基百科:條目大小硬說是條目過長就該拆分,所以你提出獨立一個條目不一定沒問題,就看是什麼樣人去看待條目過長的問題,而且你反問我:「難道你要一個條目例如中國歷史把所有裡面的主條目全都移進來嗎?」你這麼問是意指我完全站在「將過長的條目不該被拆分」這樣的人嗎?所以「一個主題如果過長,代表各章節都很充分」是你個人主張,必須還有其它理由以及考量到讀者,例如我在上述有提出的條目拆分這建議,就是考慮到讀者使用需求及閱讀便利性,否則你光認為主題過長與章節充分,光憑這兩項只不過是論量而拆,如此決定拆分就顯得有盲點,若是這其中有內容可以合併到別的條目去,那拆出來不就再併回去嗎?看你說出:「難道你要一個條目例如中國歷史把所有裡面的主條目全都移進來嗎?」就知道你不是真心論事,只是想堵住別人的嘴,讓我答不出來,你這討論的態度要好好改進,不要這麼意氣用事。--36.232.215.59(留言) 2013年8月23日 (五) 17:50 (UTC)
- (~)補充:Liaon98看完我這些長論,你還是喜歡拆,那麼我建議你可以好好歇著了,否則你繼續回應下去,我就不知道你用意何在?是想改變我、說服我、聽你話、遵從你?若這些都不是,那麼就用沉默來尊重別人的看待條目拆分的立場,總不可能你還看不出來我與你的之間對條目拆分的立場是不一樣嗎?但不代表我是完全反對拆分,你應該是誤會或者沒看懂,所以你才拿「難道你要一個條目例如中國歷史把所有裡面的主條目全都移進來嗎?」這話來反問我,我是建議你不要只是盲目或者太過單純以為條目拆分只考慮到「量」,這樣子做很容易出事的。--36.232.215.59(留言) 2013年8月23日 (五) 17:58 (UTC)
- (:)回應:這可不是什麼潛規則,維基百科:條目大小中就指出過長的條目應該拆分,一個主題如果過長,代表各章節都很充分,獨立出一個條目是沒問題的,難道你要一個條目例如中國歷史把所有裡面的主條目全都移進來嗎?--Liaon98 我是廢物 2013年8月22日 (四) 18:4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