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际天文联合会对行星做出定义,规定行星即为按轨道围绕恒星运动、尺寸大到足以保持流體靜力平衡并且清除邻近的小天体的天体。流体静力平衡天体在尺寸上足以令其引力克服内部刚性,并因此成为圆形(椭球形)。“清除邻近小天体”的实际意义是指卫星大到其引力足以控制附近的所有物体。根据国际天文联会此一定义,太阳系共有8颗行星。所有以轨道围绕太阳运行并保持流体静力平衡,但未能清除附近小天体的天体称为矮行星。除太阳、行星和矮行星外,太阳系内的所有其它天体则称为太阳系小天体。此外,太阳和另外十余颗衛星尺寸也大到足以达成流体静力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