隼号是德意志帝国海军建造的一艘四等巡洋舰,为六艘鵟级巡洋舰的二号舰。1891年9月交付使用。隼号是专为执行海外任务而设计,装备有八门105毫米口径的主炮,航速可达15.5節(28.7公里每小時)。隼号的大部分服役生涯都在海外度过,曾分别在东亚、中太平洋和美洲执行任务。1907年,隼号被召回德国。于1912年底正式从海军名录中除籍,随后拆解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