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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反彭湃烈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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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个别的观点即内容与特殊的背景有关,或不属于维基百科而予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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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乘龙观音在本条目中引用了余杰对彭湃孙女有关“不要求......”的看法,属于余杰的主观推断,而且属于个别特殊的观点,与余杰的背景有关,应予交代。用户乘龙观音数次删除有关内容,属于破坏性编辑+编辑战。依据维基方针WP:DUE所列吉米·威尔士的有关解释:“如果是极少数(或极有限)观点,那么它并不属于维基百科,无论它是否真实......”,此段实不属于维基百科,亦可作删除处理。--Lvhis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0:34 (UTC)[回复]

一个学者的判断,完全属于可引用参考资料,相反你的“属于个别特殊的观点,与余杰的背景有关”是你自己的主观推断,你如何证明“受美国庇护”和他对这个事情的观点有关联?你如何证明他对观点是“个别特殊观点”?我添加的“美籍华裔作家”属对他身份的客观描述,而你的言论属于主观推理。你多次为未经讨论即添加主观推理,且不使用讨论页,此行为才属于破坏性编辑+编辑战,不要倒打一耙。--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0:42 (UTC)[回复]
余杰对彭湃孙女有关“不要求......”的看法实属“极少数(或极有限)观点”,不属于维基百科,应予删除。你想保留,需找到支持余杰这个观点的其他来源。Lvhis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0:53 (UTC)[回复]
你说是极少数就是极少数?我问你如何证明,你直接说不属于维基百科?这算是霸权?而且你为何三番五次再无共识情况下删除文中内容?--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0:57 (UTC)[回复]
已经讲得很清楚:你想保留,需找到支持余杰这个观点的其他来源!!Lvhis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1:01 (UTC)[回复]
1)我再说一次,这个内容我去年就写好了,你要想好好交流,就心平气和地谈,不要凭自己主管直接说什么这是极少数观点。2)你要对这个余杰有个人意见,这是你的事,但我上面说明了你无法证明他的背景和他对这件事的观点之间有关联。3)你要是想说其他来源,我可以去看看,但你为什么要三番五次没有共识就乱删内容,你现在这么激进,只能让我怀疑你和文章内容中的人物有利益关系。--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1:07 (UTC)[回复]
1、无论什么时候写好的,后来被发现不符合维基百科方针指引任何时候都可删除(包括当时你加的“二十杀”,已被其他编者删除),这个极有限的观点有无其他来源支持你现在才准备“去看看”,那你找到其他有关来源才可保留。2、激进的是你,本来我对这个极有限的观点只加了持此观点人的有关背景,你就破坏性的删除,发起编辑战,应该说让人怀疑你和你引用的来源之人有利益关系。Lvhis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1:21 (UTC)[回复]
1)我再说一遍,不要把你认为怎么样、认为符合不符合、认为是否是“有限观点”,就直接判定,你是裁判?你是霸权?为何不在此讨论?2)二十杀这个问题,我本身不持观点、因为有参考资料佐证,但有编辑删除,并提供了意见,所以我没有反对,因为我认为他删除的原因合理,故没有争论。这是纯逻辑问题。但是我对你的编辑有异议,原因我上面说了多次,你无法证明这个学者的背景和他对这事件的观点有联系,且我认为你添加的内容有政治导向性、不公正。3)这文章本身是我写的,我是原作者,你从头到尾说我破坏,根部不知道讨论、根本毫无逻辑和尊重可言,你要是想提意见,就心平气和地谈,但你从头到尾直接删除,行为激进,倒打一耙。4)你的历史编辑版本总是围绕着“澎湃”,当然十分有利益关系嫌疑。--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1:38 (UTC)[回复]
这里有2个争论。
1)引用一个学者的观点时,“美籍华裔作家XXX”和“受美国庇护的XXX”,很明显前者是客观描述,后者中的“受美国庇护”这一所谓“背景”和本文无关。一个人可以有很多“背景”,为何选择“受美国庇护”?我已经提道这个无法证明和本文内容有关。哪个才是“宣传”一目了然。
2)这个学者的观点是否是所谓的“极少数观点”。我已经添加了另一个学者的相似观点,所以不是极少数。而且很明显,文章的章节是“事件争议”,本身就是阐述不同意见,不是只有一种声音。参考资料均可信,已经筛选。--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3:28 (UTC)[回复]
(※)注意@乘龙观音,你引用的两个都是一个来源“独立中文笔会”,而“独立中文笔会”是否为可靠来源在中文维基百科是属有争议的,你的“参考资料均可信”在维基百科这里是谬言,你须找到无争议的可靠来源来支持你坚持保留的内容。其次,“受美国庇护的XXX”当然是客观描述,是此人“美籍”的来源和客观事实[1],你特别不能容忍特别要修改才是别有目的。编者DavidHuai1999说的完全对,引用的维基有关方针非常恰当非常有针对性。因“独立中文笔会”是否为可靠来源的争议性,我先做一定的修改编辑,请勿再发起破坏性编辑战!最终这个缺乏可靠来源的内容可能需删除掉。Lvhis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20:31 (UTC)[回复]
1)不要偷换概念,“美籍作家”是我添加的,我没否认过他的“美籍”。美籍华裔作家这是客观事实,对其身份客观描述,你添加的是“受美国庇护”,这个“背景”和文章有何关系?任何普通读者读起来都觉得是政治导向性。这才是非中立。什么叫特别不能容忍?什么叫破坏性编辑战?我不能容忍的是你颠倒黑白、偷换概念、倒打一耙的行为。不要逻辑上说不通就开始胡来。
2)另一个编辑提道的政策我都回应了,维基百科不会进行内容审查WP:CENSOR,尤其是这是有关“事件争议”的章节,本身就有不同意见,你的所作所为看起来只是想维护某些人的“形象”,对读者进行政治导向,这才是别有目的。
3)不对,两篇文章都是独立中文笔会转载的,一篇来自《议报》、另一篇来自关键评论,我将直接引用原内容:[2][3]。--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20:55 (UTC)[回复]
@乘龙观音,是我先注明“受美国庇护的”此一客观事实,你特别的不能容忍,要么删除要么特意改成其他,有无政治导向由客观事实说话,读者自会判断,你自己过于敏感,竭力要掩盖客观事实,才是误导读者。Lvhis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21:14 (UTC)[回复]
你讲话有没有逻辑?所以你特别不能容忍客观描述“美籍华裔”,然后就开始颠倒黑白、偷换概念?要我说多少次,我就问你“受美国庇护的”和本文有何关系?这个是对一个人直接身份的描述?我最早的文本就是只有这个人的名字,因为他有维基百科页面,所以读者可以通过链接直接了解,是你莫名其妙跑来加上一句什么“受美国庇护”,跟本文毫无关联。居心叵测。--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21:18 (UTC)[回复]
@乘龙观音,当面撒谎,实在恶劣!什么你的“最早的文本就是只有这个人的名字,因为他有维基百科页面,所以读者可以通过链接直接了解”,改掉你模糊的代词明确为余杰并加内部链接的是我做的编辑[4]!幸亏维基百科有这个永久记录功能,戳穿你的谎话!“受美国庇护的”是余杰的客观身份客观事实,你引用他的观点就不要故意掩盖隐瞒这个客观事实!另外有个重要的问题:你新加的内容其来源是不可靠来源,我还真被“忽悠”了一下以为是可靠来源,那个所谓“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标着“中央档案馆 广东省档案馆”,但内里标着“印刷单位 广东省供销学校印刷厂”,所谓的编辑说明中有“供内部使用”,完全不是维基百科可靠来源所要求的公开来源;这还其次,这个所谓来源有伪造的假来源的可能,它标明是1980年代编出和印刷的,但封面看起来像是1950年代的,都1980年代了,“汇集”的“汇”子用的还是繁体字,真像文物界里作假仿制的膺品做过了头露了馅。你所感兴趣的内容,去查查可靠来源,如叶佐能编的、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彭湃研究史料(彭湃研究丛书第三卷)》(ISBN:978-7-5035-3673-1)第7页收的、1928年1月<中国共产党东江特别委员会布告>,布告中对这个杀那个杀之说称是“乃地主豪绅......大造谣言”;你由不可靠来源甚或假来源添加的内容必须删除。Lvhis留言2021年3月28日 (日) 00:30 (UTC)[回复]
1)这是几天前你没来编辑前的版本[5],这个学者只有名字,没有其他介绍,然后你的编辑[6]添加了“获得美国政治庇护的”。我最早正文写的是“有学者”(参考资料作者栏写着“余杰”),你只是加了名字进正文,我觉得没问题,此后过了快1年也没事,所以这有什么问题??这种已算作WP:CON有什么好争论的??转移话题?现在争论的问题是这几天你莫名其妙来加什么“受美国庇护”,正常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在政治导向,我认为不妥,但你颠倒黑白的能力真强,公开扯淡。难道你在维基百科里介绍一个人或引用一个人的时候,首先会说“这是受XX庇护的XXX”?这跟文章内容有何关系??根本违反WP:NPOV。一个人有很多“背景”,多少岁、哪里出生等等,所以在引用和介绍人物时需要符合惯例,添加最重要、最客观的背景描述,我之后添加的“美籍华裔”这种身份客观描述,全世界通用,这个人维基页面首句就有[7],但被你删除,硬要改成“受美国庇护”这种八竿子打不着的介绍方法。况且余杰这个人本身有维基页面链接,读者可以随时点击进去,有什么掩盖不掩盖,最关键现在这篇文章是关于彭湃,又不是余杰,你添加这些不相关内容居心何在?我现在已改为“异见人士”,希望你不要再乱改。
1.1)(我注意到,余杰维基页面中“2007年夏在美国寻求政治庇护获准”这一内容是两周前位于美国洛杉矶的IP地址添加,之后你就来这个彭湃的页面持续要加入此内容,我有理由怀疑你和洛杉矶的IP地址有关联)
2)你所谓的造假是你自己的主观判断,直接违反WP:NOR,“七杀令”我提供了有5个可信来源证实。你自己不看我也没办法。这5个来源都在文章中,分别是参考资料5和18、19、20、21。而且Google图书一搜,无数书籍收录[8][9],希望你不要再无理取闹、不要再没有调查清楚前主观臆断,浪费大家时间。--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3月28日 (日) 01:00 (UTC)[回复]
@乘龙观音,你撒谎被揭穿后就“转进”到“这是几天前你没来编辑前的版本”?再重复一下:明确改成余杰并加内部链接的是我做的编辑[10]!其次,那个“印刷单位 广东省供销学校印刷厂”的东西不是可靠来源,必须删除,其他的来源验证后符合可靠来源就行了。最后,你的“有理由怀疑你和洛杉矶的IP地址有关联”及之前你的人身攻击已违反维基指引AGF,余杰的特殊观点当然与他的特殊背景有关,你用不着过于敏感。Lvhis留言2021年3月29日 (一) 00:05 (UTC)[回复]
1)胡扯,什么谎言不谎言,我们从头到尾都没争论过1年前的事情,你突然来个烟雾弹没任何意义,况且我是文章的原作者(我已经强调过无数次),需要有什么谎?1年前你做的少数编辑我又没否认,这有什么好争论的?现在争论的是你最近添加的“受美国庇护”是否合理,是否与本文有关。2)关于IP的事情,我在写的时候就猜到你的“逻辑”会扯上什么WP:AGF,但这根本不成立,我有我怀疑的权利,相反你的编辑行为,尤其是当我是文章原作者时你还在攻击我什么“破坏性编辑”,才是违反“假定善意”、“人身攻击”。颠倒黑白。我再次强调,依据你的编辑历史以及其他编辑在讨论:彭湃的相似疑虑,我有权利怀疑你与彭湃家庭有背景关联,涉嫌违反维基政策WP:COIWP:NPOV。怀疑是我的权利,这并未对你构成“人身攻击”。3)你现在添加的有关“受美国庇护”的参考资料我决定不删除,也不回退,交由其他编者和读者决定,以免无穷无尽编辑战。我跟老彭之前还有过学术交集,觉得他为人不错,《南方周末》也因自由开明而受学界敬佩,但由于你的无理行为,尤其是无法容忍其他学者批评的行为和对他人极不尊重的语言和行为,我(和许多其他教授)现在对彭家后人“刮目相看”。再强调一遍,我有权有personal opinion,根本没违反WP:AGF。--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3月29日 (一) 02:28 (UTC)[回复]

@乘龙观音,是你先扯“我最早的文本就是只有这个人的名字”,与编辑历史事实不符,现在倒打一耙诬我“来个烟雾弹”?!你尽管发挥你的想象怀疑,但在维基讨论中不能作为论据,我还可以怀疑你是余杰家的什么人呢,与余杰有背景关联,涉嫌违反维基政策WP:COI,因而违反WP:NPOV,这个逻辑可以吗?我参与过很多条目的讨论,你视而不见?在维基讨论里反复重复强调你的怀疑,就是违反WP:AGF。这个条目是你创建的,但维基要求必须遵循CC-BY-SA-3.0和GFDL协议,必须遵循维基有关的方针指引。你创建的版本有问题,引用的来源有问题,不是只有我参与改进和提出意见,还有其他维基人,如Fire-and-Ice、DavidHuai1999。你扯什么跟谁有交集、对谁“刮目相看”,跟我有什么关系?跟条目讨论有什么关系?!别跑题,遵守维基的有关协议、方针、指引,改善条目就是。Lvhis留言2021年3月29日 (一) 19:30 (UTC)[回复]

1)你在本讨论页第一条留言就直接攻击“破坏性编辑”,早已违反WP:AGF。2)“我最早的文本就是只有这个人的名字”有什么问题?我最早的文本在参考资料11的作者一栏就写着“余杰”[11],你只是把这个人的名字写进正文里,我有什么谎?简直颠倒黑白。2)我是原作者,我上面说过无数此,你若要提建议,就心平气和的谈,但你三番五次无理攻击职责,持续违反WP:AGF。3)你根本逻辑颠倒,本文是讲彭湃,又不是讲余杰,你怀疑是你的权利,我堂堂正正,毫无违反WP:COIWP:NPOV。莫名其妙添加“受美国庇护”这种无关内容的人是你,直接违反WP:COIWP:NPOV,我说了无数次,这种介绍方法根本不是通用,且你无法证明这个内容与本文有关。一个人有无数背景,“美籍华裔”是客观描述,你硬要加“受美国庇护”,并且主观认定这个“特殊观点”与其“特殊背景”有关,且无参考资料。所以我决定收回上述“决定不删除,也不回退”该内容的话,此段描述与文章内容无关。4)Fire-and-Ice 和我一样一直以来就在编辑有关文革条目,属于正常编辑和讨论,没有人会像你一样对某些条目以及涉及的人物有这么强的执念,对于其他学者的批评反应如此之强烈,前所未见。--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3月29日 (一) 19:44 (UTC)[回复]
@乘龙观音,第一,说你多次执意删除客观事实(后来又有来源支持)的内容是破坏性编辑,指的是编辑结果,没有针对你个人,没有人身攻击,不存在违反AGF!而你却恰恰相反!第二,在维基别用“原作者”这个概念,你只是这个条目的创建者,所有维基编辑参与者必须遵循CC-BY-SA-3.0和GFDL协议,没有条目所有权,创建的条目任何其他维基人均可依照有关方针指引修改加以改善,你目前反对有关改善的行为已经涉嫌你创建这个条目的有关部分是否把维基百科当作宣传工具第三,特殊个别的观点即内容与特殊的背景有关,如本讨论小标题所示,本来我只是依此明确一下余杰有关的背景,不涉及他有关彭湃等的观点,意外的是你持这么强的执念不合常理地强烈反对,倒是导致发现你的编辑里有更多的问题。第四,你破坏性的回退了我根据你找的来源较全面的引用所做的编辑[12],破坏性太明显后来不得不部分恢复[13],但还不够,没有根据所引多数来源编辑语句,而只用少数来源中的词语,违反维基方针NPOV且仍涉嫌把维基百科当作宣传工具第五,我删除来源与内容不符的部分,声称是“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陆丰农民运动》等记载”,给的来源却是关岭的[14],现在你又改成作者蒙勇鹏、编辑关岭,还煞有介事引用里面的句子,有什么用?你必须提供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陆丰农民运动》的这个第一来源,然后才能把蒙勇鹏也好关岭也罢的来源作为可靠的第二来源,否则就是作假=破坏!最后,奉劝理屈词穷后不要人身攻击,也别拉关系,涉足过此页面的维基人User:Fire-and-IceUser:DavidHuai1999会作出人家自己的判断;另外你还疑神疑鬼,把编辑余杰条目的IP用户跟我“关联”起来,那IP用户看来是新手,有来源的内容只编了内容但没给来源,你倒是提了个醒,我去加上来源完善了有关编辑。好自为之,别疑神疑鬼把诸多维基人跟自己对立起来。Lvhis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20:28 (UTC)[回复]
1)我问你,你有什么权利一直一直判定别人的编辑就是破坏性、就是违反“假定善意”,而你的编辑就是正义性、就是改善?!而且我上面说过无数次,你要想好好交流,就心平气和地谈、讨论,我什么时候“反对有关改善的行为”?!而你正相反,从你近期的第一条编辑开始,添加了所谓“获得美国政治庇护”语句并直接判断我“破坏性编辑”,就已经持续违反中立性原则、非原创原则和假定善意原则,而且我认为你添加的内容根本不属于对条目的改善。这个正常读者一眼就看出,政治导向明显。而且我从头到尾问过你无数遍,“获得美国政治庇护”和本文内容如何相关,你从始至终回避话题,只是强调他的“特殊背景”和他的“特殊观点”有关,却从未证明或提供相关参考资料佐证,你说特殊就特殊?你以为你是谁?!我提供“美籍华裔”这种合理中立的描述,却被你颠倒黑白说为“宣传”或“破坏性”。你这种颠倒是非的行为有什么意思?!2)“来源与内容不符”??我对参考资料[15]进行修缮,是依据文中第一段“2016年1月11日共识网,作者蒙勇鹏,原题为《彭湃开创的“红路”》。”这有什么问题?!如何不符?!如何造假?!文中明确讲了“这样的杀戮令带来什么后果呢?据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海陆丰农民运动》书中透露,杀戮地主1882人,据一般估计,死亡在万人以上”。还有,“你必须提供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陆丰农民运动》的这个第一来源”。你有什么资格发号施令一直要求我必须如何如何?!可信参考资料就是可信参考资料,这没什么可多讲,除非你用其它可信参考资料推翻这个论述,否则你的删除举动毫无根据。3)“破坏性太明显后来不得不部分恢复”?我恢复的少部分内容是因为有参考佐证,合理,所以我恢复。但与此同时,我之前提供5个参考资料佐证“七杀令”,你却直接删除然后说造假,直到后来我明确告诉你有五个参考资料佐证,还有无数书籍收录,你猜理亏罢休,但内容还是我自己恢复。你就这样理直气壮“双标”?!所以别人恢复你的某些内容就是破坏后不得不为之,而你破坏别人的内容就是正义?!所以你比别人高一等?4)“奉劝理屈词穷后不要人身攻击”?我完全有理由怀疑你违反WP:COIWP:SOCK,之前在讨论:彭湃页面就已经有其他用户质疑过你的背景。我上面早说过,你想怀疑和质疑什么也是你的权利,但我堂堂正正,但你有何权利攻击我们质疑的权利?!相反,你倒是理屈词穷后开始颠倒黑白,多次进行人身攻击,简直是非颠倒。5)关于内容引用,维基政策WP:CW明确推荐“如果该引用资料多于40字,请改为使用块引用格式”,你多次无理由回退是何理由?!6)最后,我拉关系?你回上面看看,明明是你首先开始提道其他编辑,我只是回应陈述事实,我这算拉关系?!那你这算什么?睁着眼睛说瞎话?好自为之,别对其他学者的批评反应如此之强烈,学会接受批评和质疑意见,不要总是显得一副高高在上、为我独尊、发号施令的样子。--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23:28 (UTC)[回复]
@乘龙观音,你在讨论期间错误的回退(有些你已经承认)和编辑,我之后得空会罗列出来。现在先指出你错误坚持的那个来源“蒙勇鹏(编辑:关岭)”给的链接是关岭撰写的,作者是关岭,标题本身含有不可靠的内容,你用“作者 蒙勇鹏”和另外的标题是错的!除非你找到蒙勇鹏的原文和链接!你在条目内容中加的是“据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海陆丰农民运动》书中透露,杀戮地主1882人,据一般估计,死亡在万人以上”,当然必须要用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陆丰农民运动》!这是根据维基方针来的权力!另外WP:CW指的是引用维基百科,并且你的引用还有其他的问题。现立刻回退你坚持错误的编辑!Lvhis留言2021年3月31日 (三) 20:36 (UTC)[回复]
1)你的错误回退一大堆,却从未承认,都是我个人修复,你看到不到自己的问题?建议你不要再继续妄加指责。2)我编辑的内容和编辑行为上述都已多次回应,不再此处赘述,我引用的内容是该参考资料文章里的内容,完全可查证,完全符合维基准则。各媒体转载文章有何稀奇[16][17],原作者是蒙勇鹏有何问题?原文所在的知名的共识网已被中共禁言[18]。3)此外,关于引用,我说的是WP:CW中讲的APA写作格式,这是通用写作格式之一,字数多的时候用这种规范的引用模式有什么问题?英文版[19]中也已说明、芝加哥格式手册也有相似要求。故使用引用快完全符合标准。 4)再次强调,维基不是你家开的,不是你说必须就必须,不是你说错就错。--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3月31日 (三) 22:41 (UTC)[回复]
@乘龙观音,首先再次明确一点,根据CC-BY-SA-3.0和GFDL协议,维基条目的创建者没有著作权,没有条目所有权,没有任何特权。创建的条目质量好,获得维基社群共识认可,会得到鼓励;创建的条目质量不好,拒绝改善,把维基百科当作宣传工具,是在降低维基百科的质量,是对维基百科的破坏,任何维基人都可加以纠正。再进一步解释你用的关岭那个来源,无论是关岭自己原创的,还是引用蒙勇鹏的,里面的“二十杀”已被维基人User:Fire-and-Ice明确指出不可靠,因此关岭或蒙勇鹏这篇文章的作为条目内容的来源其质量比较差,可信度比较低,里面所讲的“据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海陆丰农民运动》书中透露”云云,你如果找不到这个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陆丰农民运动》第一直接来源加以验证,你就不能在条目内去引用,其实你所据的是“据关岭说据蒙勇鹏说据广东人民出版社......”,极可能是以讹传讹,完全不可靠,我再次删除掉,你若再坚持放进去,就是有意破坏!我保留了你加的余杰的死了2万人的说法,但标明是余杰的。对“七杀令”的引用,现在的列的这么多的来源里没有一个原话是这样的,但为读者方便,可以保留,但不能用blockquote板块,你quoted的是来源里的原文吗?你那个“再次强调,维基不是你家开的......”,非常无聊,维基也不是你家开的,对吧?是对是错,维基的协议、方针、指引在那儿摆着呢。Lvhis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19:57 (UTC)[回复]
1)我从未申明对文章所有权,我也从未反对任何对他人对文章的改善,只要可提供合理的论据和参考资料。从始至终,我都强调的是,我反对你添加的内容“受美国庇护”是所谓“改善”,这才是明显的宣传,理由我已经重复多次,但你依然没有合理证明或提供可信参考资料佐证此内容与本文相关。再次提醒你不要把他人的异议直接上升到“破坏”、“宣传”的层面,也不要永远认为自己的编辑就属于“改善”、“纠正”,这些纯属于内容上的异议,不要变成攻击他人的借口。2)同时我也强调多次,我反对你的编辑态度,我是文章原作者,这不意味着我申明了对此维基文章的所有权,但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就是尊重原作者,有意见心平气和地讨论,而不是像你一样从一开始就指责“破坏性编辑+编辑战”。3)蒙勇鹏这篇文章,本身属于维基可信参考资料的标准,并无删除其内容的依据,维基编者自己的观点认为“二十杀”可靠或不可靠另当别论WP:NOR。关于死亡数字,你所谓的“你若再坚持放进去,就是有意破坏!”毫无依据。如果你认为需要更多参考资料佐证,可以使用模板[需要較佳来源],而不是彻底删除内容。我将加入此模板。而且按照语义,其中的“据一般估计,死亡在万人以上”并非来自《海陆丰农民运动》。4)你若是坚持quote原文才能使用block quote,那好,我现在就在文章中加入有“一、... 二、... 三...”这种格式的参考资料(现文章中参考资料24、25、26),请你也不要再更改此格式,不然自己打脸自己。5)维基不是我家开的,也不是你家开的,我指出你的问题都有维基政策作依据,但你多次污蔑我“破坏”、“造假”、“撒谎”依据何在?6)最后,为了避免每天在此浪费口舌浪费时间,对于“受美国庇护”,我第二次暂时决定不删除,也不回退,交由读者决定,以免无穷无尽编辑战,但是如果你像之前一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来持续污蔑或打编辑战,那就不好意思了。--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20:35 (UTC)[回复]
我得说一下,蒙勇鹏这篇文章来自共识网,尚未达到维基百科对二手可靠来源的标准,最多作为观点引用。Fire Ice 2021年4月2日 (五) 00:17 (UTC)[回复]
@User:Fire-and-Ice 我同意蒙勇鹏这篇文章不是最理想的来源,但我已找到《海陆丰农民运动》这本书(1957年出版,鍾貽謀著)中的原始资料[20],“几个月来杀戮地主豪紳,据最近确实的統計,共一千八百二十二人。”--乘龙观音留言2021年4月2日 (五) 03:58 (UTC)[回复]
@乘龙观音,你早去找这本书原著,问题不就早解决了?!而且原来关岭/蒙勇鹏把后面那句“据一般估计,死亡在万人以上”也算在这本书里,是错的。不过在来源注释的引语中,你引的不完整,片面,前面还有个类似原因的部分,我把它加进去了,避免POV。这个章节里面你引用了不少中国大陆比较官方的出版机构的来源,在章节里注重并扩展了有关“红色恐怖”的内容,但对这些来源里面有关“白色恐怖”的描述及其与“红色恐怖”的因果关系,你曾断然否认过,后来才基本接受我的修改,但目前本章节有关这部分的内容还是有些失衡的,现在就先这样吧。感谢Fire-and-Iced的参与讨论并提供非常有意义的意见!这个讨论期间你也修改了条目中其他的部分,如换掉不太可靠的来源“独立中文笔会”等。这个讨论到此对我来说已经结束,这是我最后的留言。Lvhis留言2021年4月2日 (五) 18:5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