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毓祚(?—?),號趾瑞,江西抚州府临川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江西鄉試舉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令武陵,逆璫搆邑紳唐紹堯,坐贓六千金,毓祚為捐俸勸施不足。後考滿,藩司以此靳之,毓祚抗聲曰:朝廷額供不及果當褫,此乃勢璫私憾耳。徵入西臺[1],疏起竄逐諸臣,又疏列閹黨孫雲鶴等罪狀[2],語太迫切,落職[3],稍起至兵部職方司郎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