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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阿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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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阿桂(1947年—1997年2月18日),高雄鼓山區人,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因偵辦華隆案,成為臺灣司法改革運動的代表人物,因此又被稱為「忍者桂」。[1]但最終不幸罹患癌症過世。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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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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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阿桂丈夫為師大教授廖添富博士,育有兩個女兒。

公職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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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畢業於臺灣大學法律系,與蘇貞昌洪蘭是同學。

許阿桂於大學畢業後返回高雄三民國中任教三年,後任職書記官及國稅局稅務專員。1981年通過司法官特考和律師高考,擔任過桃園、新竹、士林分院檢察官,最後任職於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992年獲傑出司法官「天秤獎」。

偵辦華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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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2月14日,股票上市公司華隆公司向證管會申報,出售名下所持有國華人壽公司股票500萬股,承接股票者為張家宜及游顯德,這次持股轉讓事件,經記者披露華隆集團賤賣股票之交易對象張家宜,竟是時任交通部長張建邦之女,且擔任淡江大學行政副校長乙職,而游顯德則是淡江大學的建築研究所副教授,在報導揭露華隆集團疑似官商勾結利益輸送之後,北檢由許阿桂檢察官負責偵查此案,此案後來被稱為「華隆案」。

[2]華隆案起訴後,許阿桂遭受來自政治界的強大壓力,也遭到監察院提案彈劾,但許阿桂仍然堅持偵辦華隆案。

華隆案至一審上訴,經歷年餘,阿桂先後遭受102位立委施壓,但她均不為所動,秉執司法良心堅決辦案。後不幸因羈押程序出了瑕疵,立刻有監委張文獻洪俊德十萬火急提案彈劾[3]監察院以六票對四票通過。[4]公懲會給予記過、降薪的處分。許阿桂受此打擊,卻依然艱苦奮鬥,即便這期間許阿桂獲得甚多有力人士的承諾,願提供人力、財力助她競選公職,但她始終不為所動,再三懇辭。她僅期盼以一己之力,喚回司法公義之一線曙光。

當華隆案的調查如火如荼展開之時,許阿桂身體卻出現了異狀,有了嘔吐暈眩狀況,她一直拖著病情直到華隆案的進度稍有斬獲才前去就醫,才發現已罹患卵巢癌。與病魔纏鬥三年,最終與世長辭。

許阿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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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刑事訴訟法第323條原規定,檢方知有自訴時,應停止偵查,將案件移送法院。於許阿桂偵辦「華隆集團炒作股票案」時,華隆案「嫌犯」依本條規定違法提起自訴(提起自訴者應為被害人而非嫌犯),逼迫許阿桂停止偵查之情事,惟許阿桂認為自訴不合法而拒絕停止偵查,致生爭議。惟,法務部以「無論是否合法,都必須停止偵查」之荒謬說法下令停止偵查並將許阿桂移送公懲會記大過。其後,許阿桂自行偵查,傳言當時計程車免費載許阿桂四處辦案,並以此為榮。此案一度引發學生走上街頭抗議。法務部之合法、違法都要停止偵查之見解也在日後遭法院推翻。 後立法院於2000年2月9日將本條規定修正為:「同一案件經檢察官依第228條規定開始偵查者,不得再行自訴。」,改採「公訴優先原則」,以杜爭議。因此,此條規定又被稱為「許阿桂條款 」。[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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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ahistoryadmin. 忍者桂 @ 翠屏(蔡淑媛) | Taiwanese American Historical Society. [2020-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7) (中文(臺灣)). 
  2.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皇華臺北-鑠法薪傳-006-重案紀要 (PDF). [2020-06-21]. 
  3. ^ https://www.facebook.com/TBSCTS. 監察院通過彈劾許阿桂檢察官. 華視新聞網. [2020-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中文(臺灣)). 
  4. ^ 中華電視公司. 【歷史上的今天】1991.11.10_監察院通過彈劾許阿桂檢察官. www.youtube.com. [2020-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3). 
  5. ^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系友聯誼會電子報:第七期. politics.ntu.edu.tw. [2020-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