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泛蒙古主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蒙古利亚
現代蒙古人之分布區域(橙色范围为蒙古帝国

泛蒙古主義蒙古语ᠨᠠᠷᠮᠠᠢ
ᠮᠣᠩᠭᠣᠯ
西里尔字母Нармай Монгол),是蒙古民族主义者的一種主張,起源于一戰前後沙皇俄國支持下的泛蒙古運動,由沙俄白軍將領谢苗诺夫提出的一種“將所有漠北蒙古漠西蒙古漠南蒙古乃至的东欧卡尔梅克人居住的土地聯合為一個‘蒙古國’”的構想。該構想僅僅在1920-21年曇花一現,便隨著“外蒙人民獨立革命”和“內蒙自治運動”的成功,以及蘇聯在其他蒙古語族群居住區建立自治共和國而宣告破滅。

冷戰以後,由蒙古國的部分民間人士及民族主義者,“泛蒙古主義”構想的一些主張再次被民族主義政治人物提出,成為新的“三蒙統一”構想,主張以蒙古國现有版图为中心,認為應將俄羅斯聯邦之布里亞特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的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整併成一新的「大蒙古國」的主張。

“泛蒙古主義”構想的歷史

[编辑]

该术语由俄罗斯哲学家弗拉基米尔·索洛维约夫在1894年的同名诗和《敌基督的故事》中引入的,最初的意思是“来自东方对欧洲文明的威胁”(黄祸论[1]

17世紀開始,由於末任蒙古大汗林丹汗後金擊敗,其子额哲投降并接受了清朝統治,皇太极成為漠南蒙古(內蒙古地區的蒙古族民系)的君主“博格達汗”。内扎萨克蒙古各部陸續被編為「」,并受命于理藩院,清朝皇帝則賜予各旗封號並以公主賜婚蒙古王公。有清一代,蒙古貴族與滿洲貴族聯姻不絕。

1644年清军入关后,隨著清朝勢力大增,漠北蒙古各部也逐漸開始接受清朝的賜封。而漠西蒙古準噶爾汗國(統治新疆北部)違背1640年蒙古各部於塔尔巴哈台的盟約,攻擊外喀爾喀諸部,并攻滅統治西藏地區、同屬於漠西蒙古的和碩特汗國,試圖重建一個以準噶爾部為中心的蒙古國家第一世哲布尊丹巴活佛逃入內蒙古地區,向康熙皇帝求救。康熙帝親率8萬軍隊擊潰準噶爾軍隊,不僅幫助喀爾喀人收復了被準噶爾人佔領的領土,並且控制藏區,直到乾隆皇帝征服準噶爾。此后清廷不願將西藏再置於蒙古王公勢力範圍之內,遂沒有幫助和碩特部恢復其在西藏的統治,而是通過駐紮大臣藏傳佛教達賴喇嘛(屬黃教活佛)等監督西藏噶廈處理地區事務,蒙古王公不再掌控西藏。

19世紀間,沙俄的東擴不斷壓迫清朝的北部疆界。1895年,外蒙古第八世哲布尊丹巴沙俄提出,要求幫助蒙古人獨立建國並控制內蒙古的所有地域。1911年清朝發生辛亥革命,各地的蒙古王公紛紛與列強勢力展開接觸;12月外蒙古在沙俄支持下宣佈成立独立的蒙古国 ,建元共戴,但未獲國際承認。内蒙古此时亦有响应,外蒙古一度派兵南下,但随后撤回。在1913年《中俄聲明文件》即獲簽訂,沙俄承認外蒙古仍在中國「宗主权」之下,俄國保留在蒙古的特權;1915年《中俄蒙協約》簽訂,最終確認了外蒙古事實上仍由其君主博克多汗統治,由俄國保護外蒙古的「自治」,而俄方仍承認“外蒙古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而在內外蒙古合併失敗後,內蒙古的一些貴族如巴布扎布等人參加宗社黨滿蒙獨立運動

1918年俄國革命后,謝苗諾夫的白軍試圖重新控制外蒙,在上烏丁斯克(今俄羅斯境內的布裡亞特共和國首府烏蘭烏德)召開第一次“泛蒙古會議”,同年,在大烏里車站英语Dauriya, Zabaykalsky Krai召開第二次會議,但沒有甚麼作為;此次會議成為“泛蒙古主義”的萌芽。由於外蒙古政府內僧俗兩派的爭鬥,反對博克多汗的外蒙王公正式上書中華民國,呈請廢除俄蒙一切條約、取消外蒙古自治,并在1919年邀請邀請北洋政府派徐樹錚率領“西北邊防軍”進駐庫倫;“泛蒙古會議”運動失去勢力。

1919年,日本趁俄國深陷革命、外蒙古博克多汗無力自治之机提出“三蒙統一”,受到俄羅斯白軍的謝苗諾夫罗曼·冯·恩琴的支持。喀爾喀蒙古的一支布里亞特人於是進而提出“泛蒙古主義”構想,借民族自決名義,主張成立一個亲日乃至受日本控制的蒙古政權,包括布里亞特人、喀爾喀蒙古、內蒙古呼倫貝爾,甚至包括卡爾梅克人

1920年2月,恩琴率骑兵师共800人进入外蒙古,在日本的支持下,他击败了留守外蒙古的陈毅等人率领的中国军队,进入首都库伦,扶植博克多汗恢复蒙古独立,成为外蒙古的实际统治者,并获封“親王”。

1921年7月,恩琴兵败,被逐出库伦;8月,遭到其外蒙古盟友出賣、逮捕,被移交給蘇俄紅軍;9月,恩琴被蘇俄(1922年後為蘇聯)處叛國罪并送新西伯利亞處決。“泛蒙古主義”構想隨著恩琴兵败,甫一提出便失去了其發展的根據地,並沒有得到任何國際支持、也沒有引起任何有力的反響。其後蒙古人民黨控制了外蒙古,並於1924年在蘇聯的支持下成立了蒙古人民共和国,虽不受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承認,但由於北洋軍閥混戰,此時並未派兵干涉,失去了對外蒙古的實際控制。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共产国际察觉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新的中央领导陷入了“泛蒙古主义”。共产国际认为“泛蒙古主义”是日本扩大侵略的工具,1933年4月通告中共中央“应坚决同反动的泛蒙古主义作斗争”。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党已不可能再有什么作为。习仲勋在《乌兰夫同志永远活在各族人民心中》一文中说:“早在大革命时期,在我党支持下,就建立了‘内蒙古国民革命党’,1927年改为‘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后被第三国际宣布解散。”仅剩下一部分党员以个人身份在各地继续活动,部分党员转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中。

直到1945年,苏蒙联军进入内蒙古对日本作战,為爭取蘇聯撒離在東北及新疆地區的駐軍,中華民國政府與蘇聯簽訂《中蘇友好條約》,并約定依據公民投票結果視情況承認外蒙古獨立;10月20日外蒙舉行公民投票,中國政府派雷法章前去參觀。雷法章奉蔣中正之命,「不與外蒙當局進行任何交涉」;關于投票,雷法章「只宜細心觀察,但不得干涉或發表任何聲明」。外蒙人民「在政府人員監督之下,以公開之簽字方式表示贊成與否」[2],投票結果顯示98.5%的投票公民赞成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3]。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國独立[4]

內蒙古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失败和1945年日本二戰戰敗後,內蒙古人民共和国谋求与苏联支持的蒙古合并,然而蒙古人民共和国表示因为《雅尔塔协定》的约束,蒙古不能干涉中国内政,故不能支持内外蒙古合并。於是在同年便轉為一系列“自治運動”,目的在與在联邦制国家的框架下实现高度自治的构想,其基本原則仍然建立在“內蒙古是中國領土”之上;其後因為內蒙古自治政府一直得不到執政的國民黨政府積極應對,最終使其在國共內戰中轉而倒向中國共產黨陣營。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內蒙古實現自治,逐漸固定為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自治區卡爾梅克人則由於地理位置本身即在歐洲里海沿岸;現今也是俄羅斯联邦主体之一卡爾梅克共和國,境內居民蒙古族與俄羅斯族約各占一半。

三蒙统一的構想

[编辑]
大蒙古國

隨著冷战结束,「三蒙统一」又成为一些民族主义政治家新的构想,基本上延續了“泛蒙古主義”的原始構想,放棄了過於遙遠的卡爾梅克共和国地區,在此基礎上宣称“以蒙古现有版图为中心,将俄罗斯的布里亚特共和国图瓦共和国阿尔泰共和国等(图瓦人阿尔泰人突厥语族群,但在历史上被蒙古人统治过且文化和宗教上一定程度被蒙古化)与中國内蒙古自治区、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合并在一起,成立新的‘大蒙古国’”。該思想涉及改變自一戰時固定、二戰以來獲得國際承認的俄、蒙、中三國疆界,不僅沒有得到任何有力支持,還遭到俄、中的強烈反對,甚至連蒙古國政府也對其反映平平。

儘管得不到有力支持和反響,各國民間的蒙古族互相交流一直保持相對頻繁,尤其中國內蒙古地區的蒙古族和蒙古國之間,由於文化相近,長期保持著民間的友好聯繫。

1990年后,蒙古國和蒙古族相继成立了“蒙古根协会”、“成吉思汗世纪”、“布里亚特青年联盟”、“国际蒙古族协会”。其中有些可能受到“三蒙統一”構想影響,帶有相當的民族主義傾向和政治訴求;有些則是各國蒙古族出於文化角度設立的民間交流協會、並沒有一定的政治訴求。

蒙古语系分布

然而由于历史和人口因素,蒙古国政界主流也不赞同搞“三蒙统一”。1990年,蒙古驻日大使云登就日本众议院山本重信先生的“现在对建立一个独立、统一的蒙古国家呼声很高。大使阁下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的提问答复说,“我可以谈谈我个人的看法。我对中国的内蒙古情况不太了解,但对苏联布里亚特比较熟悉。我想就人口问题而言,布里亚特人只占32%,68%的人是俄罗斯及其他民族。如果说‘统一’,这部分人怎么办?再加上内蒙古的人口,要远远超过我们蒙古十几倍,我们怎么办?”因为蒙古语民族在蒙古国之外均不占多数,如果合并蒙古人有被边缘化的风险。而且由于蒙古国和中国内蒙古之间存在戈壁沙漠、和俄罗斯远东之间存在的山脉等天然边界阻隔,加之各国蒙古民族长期存在的隔阂也不利于“三蒙统一”,更何况蒙古国与俄罗斯联邦、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存在巨大国力差异,因此除了文化交流之外的政治上的“泛蒙古主义”并无太大影响[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Соловьёв В. Панмонголизм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奉派赴外蒙參觀公民投票之經過》,雷法章
  3. ^ Nohlen, D, Grotz, F & Hartmann, C (2001) Elections in Asia: A data handbook, Volume II, p491 ISBN 978-0-19-924959-6
  4. ^ 国民政府发表公告承认外蒙独立,中央日报(上海版),第2版
  5. ^ Дэвид Джонсон, 9. Россия-Монголия: Скрытые территориальные вопросы, Центр оборонной информации, 2003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