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魔師
Thermo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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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類型 | 食品保溫容器 |
持有者 | Thermos L.L.C. |
國家/地區 | 德国 日本 中華民國 |
所屬產品 | 保溫瓶及其他食品保溫容器 |
建立 | 1904年 |
相關品牌 | 象印、虎牌 |
目標市場 | 全球 |
前任持有者 | Thermos GmbH |
網站 | http://www.thermos.com/ |
膳魔師(Thermos)是一個主要商品為食品保溫容器的品牌。該品牌與膳魔師 有限責任公司同時在1904年創立於德國[1][2]。1989年,日本、英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膳魔師公司被於1978年領先研發出不銹鋼保溫瓶的日本酸素(今大陽日酸前身)收購[3];同時,該公司還在德國收購了原本的膳魔師公司[4]。12 年後,擁有膳魔師的日本酸素持續經營虧損,為了和法商合併,得處理掉非核心事業,決定賣掉膳魔師,而後被台灣代工廠皇冠金屬創辦人林文雄買下,現在的膳魔師集團,是由台灣與美國、日本合資公司,總部設在美國芝加哥。[5]
命名緣由
[编辑]1892年,牛津大學的科學家詹姆斯·杜瓦發明了真空保温瓶。1904年,兩個德國玻璃吹匠Reinhold Burger和Albert Aschenbrenner組成了Thermos 有限責任公司; 他們舉行了一個為真空瓶商品命名的競賽,一位慕尼黑的居民提出了Thermos一詞;該詞源自希臘語的"therme"(意思是“熱”)。
商標
[编辑]"thermos"一詞是一個保溫瓶的通用商標。[6]在膳魔師公司的業績和保溫瓶的市場開始擴張後,該公司開始較為積極保護其商標,並在1923年於法庭上與W.T. Grant公司爭得使用權後將之註冊。1935年,膳魔師公司開始實施媒體監控政策以找出未經授權之商標使用者,並向辭典編輯者要求撤除"thermos"一詞。1940年,膳魔師公司的一份內部備忘錄表示辭典裡的定義「無疑將會被他人使用於法律用途上以捍衛其使用權,我們能做的最佳措施是使該詞之定義『單純化』」。在1950年代,膳魔師公司嘗試以生產印有Thermos商標之多種商品(如帳篷、提燈、露營用火爐),以捍衛該其擁有商標之權利。1958年,Aladdin工業宣布其欲販售"thermos bottles",並因此被膳魔師公司以權利侵害為由提起訴訟。1962年,法官Robert Anderson宣判"thermos"是一個通用的名稱,因為膳魔師公司自己正是如此公開宣傳,且其並未積極捍衛其商標權;Aladdin (或者任何公司) 都可以在其商品上標示以小寫 "thermos",而膳魔師公司 (當時名叫King-Seeley Thermos公司)則保有大寫Thermos之使用權利。
2011,膳魔师第一次尝试推出艺术大师系列纪念杯,将很多著名的画家作品通过精湛的转印技术呈现在膳魔师杯体上。 这一系列的杯子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销量也非常的好。[7]
其他相關
[编辑]化學家一般将保温瓶稱為「杜瓦瓶」,以纪念其發明者詹姆斯·杜瓦。當時,杜瓦沒有為他的發明註冊專利,隨後被Thermos公司取得該技術的專利權,而杜瓦也因此在一場取回該專利權的訴訟中以失敗告終。[8]
參見
[编辑]參考
[编辑]- ^ About Thermos. [30 December 2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0).
- ^ THERMOS 膳魔師官方網站. www.thermos.com.tw. [2016-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1).
- ^ History of the Thermos Compan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Kitchen Kapers
- ^ History of the Thermos Compan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Kitchen Kapers
- ^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445012. 缺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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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空 (帮助) - ^ 321 F.2d 577: King-Seeley Thermos Co. v. Aladdin Industries, Inc.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d Cir. 1963)
- ^ Thermos Company profile, from ReferenceForBusiness.com. [2017-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2).
- ^ Frank A. J. L. James. Dewar, James - BRITISH CHEMIST AND PHYSICIST. Advameg, Inc. [30 December 2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