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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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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
類型多边条约
條文防治沙漠化
環境保護
起草完成日1994年6月17日 (1994-06-17)
簽署日1994年10月14日—1995年10月13日
簽署地點德國波恩
美國纽约
生效日1996年12月26日 (1996-12-26)
生效條件至少50國批准
締約方
保存處联合国秘书长
語言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
收錄於维基文库的條約原文
维基文库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英語: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to Combat DesertificationUNCCD)全稱為《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to Combat Desertification in those Countries Experiencing Serious Drought and/or Desertification, Particularly in Africa),是1994年联合国制订的国际公约。公约订于法国巴黎,于1996年12月26日生效,保存人是联合国秘书长[1][2]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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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缔约国承认荒漠化和/或干旱是全球性问题,影响到世界所有区域,需要国际社会联合行动,防治荒漠化,缓解干旱影响;注意到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认识到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方面的进展未达预期效果。各缔约国决心为今世后代的利益采取适当行动,防治荒漠化,缓解干旱影响,制订公约各条款。[3]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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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3]第二部分对一般义务、受影响缔约国的义务、发达缔约国的义务和非洲的优先地位等作了规定,第三部分是行动方案、科学和技术合作以及支持措施,第四部分设立了作为本公约最高机构的缔约国会议。
公约的四个附件分别是非洲区域、亚洲区域、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区域、地中海北部区域的执行附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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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to Combat Desertification in those Countries Experiencing Serious Drought and/or Desertification, Particularly in Africa. UnitedNations. [2021年1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1月12日) (英语). 
  2. ^ 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 [2021年1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0月14日) (中文(简体)). 
  3. ^ 3.0 3.1 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 [2021年1月2日]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