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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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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誨五代十国后唐后周官员,回鹘阿布思人,赵王王镕次子。

王镕被张文礼杀害时,他的哥哥王昭祚也被斩于军门。王昭诲时年十岁,被感念王镕的军士带出府第,藏在地穴十余日,乱定,将他剃成秃头,穿上僧衣。湖南纲官李震南还,军士把王昭诲托付给李震,李震把他放在茶笼中。带到湖南,跟随南岳寺僧习业,改名崇隐,每年给他钱。王昭诲年长思归,李震知道王镕故将符习为汴州宣武军节度使,把他交给符习,符习上奏:“赵王王镕幼子王昭诲,年十余岁遇祸,被人藏匿得以免死,现在出家为僧,名崇隐,请圣上令他赴京。”唐明宗赐衣一袭,令其脱僧服。王昭诲自称前成德军中军使、检校太傅,至中书陈述事状,朝廷特授朝议大夫、检校考功郎中、司农少卿,赐金紫。符习将女儿嫁给他。其后,历任官职,后周显德年间,担任少府监[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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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旧五代史》卷54 唐书三十 列传六
  2. ^ 新五代史》卷39 杂传第二十七 王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