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操(?—?),唐朝莱州即墨县(今山东省即墨市)人。
其父在隋朝末年被乡人李君则殴杀。王君操时年六岁,其母刘氏向县里告状请求收捕,李君则弃家逃命,追访数年没有抓到。李君则藏匿二十余年,到贞观初年,以为改朝换代,见王君操孤弱,以为他没有复仇之志,于是到州府自首。王君操暗中袖藏白刃刺杀李君则,剖腹取其心肝,啖食而尽,然后向刺史自首陈告。州司据法判处他死刑,列上其案件奏报,唐太宗下诏将其免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舊唐書·卷188》,出自刘昫《舊唐書》
- 《旧唐书》卷188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孝友
- 《新唐书》卷195 列传第一百二十 孝友